安全交通标准规则注意事项

莉落

安全交通标准规则

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道路交通标线的标划区分如下:

●白色虚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白色实线:划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于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黄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不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压线行驶;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在该路段路边停放。

●黄色虚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用于双向两车道路面,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于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双白虚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设于路段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黄色虚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双白实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双黄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越线超车回转或压线行驶。

●交通信号等:绿灯闪烁时,表示车辆减速慢行,黄灯闪烁时表示车辆减速停车,红灯亮起时表示一切车辆禁止通行。

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为规范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全面推进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事业,培育和壮大交通管理社会化力量,全力投入文明交通行动,促进我县文明交通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是指基于道德、信念和责任,不计物质报酬,在各级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下,自愿为实现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条 为加强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协调组织工作,西和县公安局、西和县文明办联合成立西和县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县公安局、县文明办、相关方面负责人担任。指导小组在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 根据交警大队的实际工作需要,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在同级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从事的是一项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公益活动,其宗旨是:“弘扬奉献精神,倡导文明交通”。

第五条 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配合交警大队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工作,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

知识,引导市民学法、懂法、守法;

(二)配合交警大队维护交通秩序,定期到交通重要路口、路段,协助交通巡逻民警疏导交通,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三)配合交警大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提供违法证据;

(四)提出改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

为了深化公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主动联系交通警察来公司上交通安全课。各中心(部门)必须派员参加,及时传递交通安全教育信息,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报事故案例。

三、各中心(部门)内部要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四、建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客运、核保中心要根据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碟。

五、对新上岗的员工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做到上岗前必有安全教育培训。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培训员工的首要内容

六、每月积极开展星级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