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篮球赛活动策划案1
一、活动前言:
为契合我院精彩五月的主题,为增强体育锻炼的意识, 为创造学生体育锻炼的机会;搭建集体风采展现的舞台,以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我院学生团体合作精神。同时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使得大家拥有良好的体魄更好地投入到以后的学习中,特策划组织本次活动。
二、活动宗旨:
以球会友,促进交流,强身健体,构建和谐校园。
三、主办单位:
团委、院校体育部
四、承办单位:
院校体育部
五、活动时间:
待定
六、活动地点:
篮球场
七、参赛对象:
各系篮球队。
八、分组方式:
各系体育部部长于6月8日下午到团委抽签分组,没有到者视为弃权。
九、比赛形式:
全场比赛制,采取淘汰制,以系部为单位抽签进行。第一场比赛结束后产生两胜两负,第二场比时第一场获胜队伍争夺第一、二名,第一场淘汰队伍争夺第三、四名。
十、比赛细则:
1、比赛期间如果天气不适合比赛,比赛将另行安排时间,其他比赛时间不变。
2、以系部为单位参加比赛,参赛队由一名领队和八名运动员参赛,参赛队员必须是本系同学。
3、比赛分为上下半场,每半场30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开球后,以轮换发球规则相互替换。
4、全场比赛中累计五次犯规的球员将被罚出场。
5、全场比赛中各队只有五次要求暂停的机会,上半场两次,下半场三次。暂停时间30秒,换人从替补中挑选。
6、在比赛中有暂停、换人要求的,只能由该系领队到计分席进行要求。然后计分席的工作人员提示裁判暂停,领队和场上球员不能向场上裁判直接请求暂停。
7、参赛的系部最好统一服装且有编号,两支队伍应有所区别。
8、球员如有犯规动作,比如打人等滋事者可将其系部的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9、比赛在计时员发出比赛结束信号时结束;在比赛即将终了前的投篮,如在信号发出前球已在空中,投中有效。
10、弃权:比赛开始时,一方队员不足五人时,球赛不得开始。在比赛时间15分钟后,参赛队未能到场或依然不足五人时,则由裁判判定该队弃权,由对方球队获胜;一方球队因各种原因提出弃权时,则判定对方球队获胜。
11、主办方有最终解释和裁定权。
十一、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队、二等奖一队、三等奖两队。
十二、所需人员和物品:
医务人员一名、校体育老师两名(现场指导)、六名裁判、六名记分员、两名翻牌操作员、四张桌子、八个凳子、篮球两个、计分器两个、计分表六张、计时器两个、口哨六个、中性黑笔一盒。
大学篮球赛活动策划案2
活动目的和意义
院运动会圆满落幕,同学们激情未散,未满足同学及老师的.赛事需求,特举办理学院2011年篮球赛,
大学学院大学生篮球赛活动策划书
。本次比赛不仅具有极大竞技性,而且在同学之间的交流上发挥重要作用,真正做到以球会友。
资源需要
1.裁判4人,记分员3人,物品搬运人员5人(仅限男生),摄影3人(宣传部),宣传人员若干(宣传部)。
2.篮球4个(已有),奖状10张,口哨5个(已有),记分牌4个(已有),桌椅4套(已有),纯净水15件。
3.篮球场地4块。
活动开展
1.由宣传部发布赛事信息,并由体育部开始组织报名工作。
2根据课表安排适当的比赛时间,尽量在五月以前结束比赛,因为五月面临长假,比赛中断过久不妥且五月以后天气热,遇不适天气另行调整。
3根据课表安排适当人员负责比赛顺利进行。
4第一轮:抽签分成5小组,每小组4队,进行循环赛,胜一场积1分,小组前两名出钱,积分相同的算净胜球。(大一至大三每班出1个队,研究生出2个队,共20个队)。
5第二轮:出线的10队抽签进行赛。
6第三轮:胜出的5队以净胜球最少淘汰的队为第五名,其余4队抽签进行淘汰赛。
7第四轮:胜出的2队进行冠亚军争夺战,其余2队进行三四名决赛。
8奖励细则:进入第二轮而未进入第三轮的队均为优秀奖(共5队),颁发荣誉证书和纯净水2件;第一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第二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三名颁发奖状及奖金180元;第四名颁发奖状及奖金150元,第五名颁发奖状 奖金100元,
9.由宣传部发布成绩。
经费预算
项目 用途 费用
费用总计:1580元 横幅 宣传 150 海报 宣传 200 纯净水 奖励及饮用 300 奖金 奖励 930 奖状 奖励 10
活动应注意问题及细节
1. 赛前悬挂横幅。
2. 提前一天通知参赛队伍负责人。
3. 赛后的场地清理工作。
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1. 负责人:_x
参与者
大学篮球赛活动策划案3
一、活动意义:
本次大学生篮球比赛作为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体育文化活动的系列活动之一,以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弘扬运动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以参与性、表演性、创新性,将知识、生活、学习、艺术、体育等多方面融于一体。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会
协办单位: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赞助单位:_x、我爱竞赛网
总负责人:汤 琼
指导老师:钟 媛 胡 威
赛事总指导:江毓雄 余振东
学生总负责:吴建阳 吴豪捷
三、报名对象:全院在校本专科学生。
四、参赛队员:
本次篮球大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进行比赛。
1、男子组:男生组以系为单位,由各学科部负责组织比赛的'报名参赛工作。男生组队伍由14个院系代表队(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政治法律系、新闻传播系、艺术系、经济贸易系、财务会计系、管理系、机械电子系、土木建筑系、生物化学系、计算机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自动化系)与自考中心代表队共15支代表队组成。(设领队老师1名,队长1名)
2、女子组:女生组以学科部为单位,由各学科部负责组织比赛的报名参赛工作。女生组队伍由人文、理工、财经、信息四个学科部及自考中心(已弃权)组成。
五、比赛赛制策划
本次大赛采用国际篮联颁布的最新篮球规则。所有参赛队伍经赛前抽签决定比赛对阵形势。
1、男子组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5进8):根据抽签将参赛15支院系队分为 A、B、C、D四组,其中A组四支队伍,B组四支队伍,C组四支队伍,D组三支队伍。本阶段比赛采用组内循环制,即各支队伍在所在的组内进行单循环,胜一场2分,负一场1分,弃权0分,按照积分排名,积分较高的两队胜出(同分情况下计算胜负关系,三队积分相同则按他们之间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晋级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从第一阶段比赛中晋级的AⅠ、AⅡ、BⅠ、BⅡ、CⅠ、CⅡ、DⅠ、DⅡ八支队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方晋级四强,四强采取单败淘汰赛制,胜方进入最后的总决赛,负方参与最终的季军争夺战。(具体对阵安排见附表2)。
(2)女子组比赛赛制
女子组比赛采用循环积分制,即四支队伍单循环进行六场比赛,胜一场2分,负一场1分,弃权0分,按照积分高低(同分情况下计算胜负关系,三队积分相同则按他们之间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排定名次。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各学科部在上报《篮球比赛报名表》时,务必同时上报1名学生裁判人选,要求熟悉篮球比赛规则,(相关信息填写在表内),由各学科部学生会汇总其学科部所有代表队报名表(附表1),于11月8号(星期一)晚19:00——21:00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小白楼111办公室)。
电子档统一发送至邮箱:。若以上资料逾期未上交,则视作放弃参赛。
七、大赛要求及注意事项
1、要求:
(1)各队必须穿着统一的队服,每队的队服必须在身前明显位置和身后的中间位置标明每位队员的号码(号码为4—15号),号码颜色必须与上衣颜色明显不同。队服颜色尽量为双色搭配,以免两队队服颜色相近,不便于裁判判罚。
(2)每支队伍限制队员12人(含1名队长),领队1人。
(3)严格遵守体育道德,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赛,不恶意犯规,不挑起冲突。
(4)尊重裁判的一切判罚,不攻击不干扰裁判
(5)每场比赛前,请各支队伍领队签署意外事件承诺书。
2、注意事项
(1)比赛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为原则,严禁在比赛中发生打架事件。如发生此类事件,严格按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
(2)比赛中如有对裁判判罚不满,可由领队作为代表在比赛后向主办方反映,申请仲裁。严禁在比赛当中与裁判发生任何冲突。
(3)如有突发事件某参赛队伍不能及时赶到参加比赛应当立刻告知大赛主办方,超时15分钟的队伍按弃权处理。
(4)如遇阴雨天气不能比赛,大赛主办方将另行通知比赛地点和时间。
(5)比赛时各支代表队可以组织啦啦队,但需注意礼貌言行,不得进入场内阻碍比赛的正常进行,请各领队做好啦啦队的教育管理工作。
八、奖项设置及奖品
第一名:颁发锦旗及奖金。
第二名:颁发锦旗及奖金。
第三名:颁发锦旗及奖金。
优胜奖:颁发锦旗。
道德风尚奖:颁发锦旗。
最佳组织奖:颁发奖牌。
MVP:颁发证书及奖杯。
大学篮球赛活动策划案4
一、活动的目的
大一新生们刚刚迈入大学校园,本次团队运动项目不仅可以督促新生们加强体育锻炼,更可以培养新生们团结协作的意识,有助于同学间的感情培养。此外,新生们的朝气也将为我校增添活力。
二、活动的主题
单挑不NB.团结争第一。
三、活动对象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13级各班篮球队。
四、活动的前期准备
1.比赛前一周通知各班体委进行抽签,并随后制定出比赛日程表 2.赛前与有关单位协商好比赛场地,所需体育用品等问题。
3.由机械学院学生会外联部负责参与活动同学的安排与组织工作,并分成小组,分别负责赛前宣传,统计分数,维护秩序等工作。
五、活动形式
先以小组赛的形式,分A、B、C三个小组,每个小组五个班级,每小组取前两名,随后六个班级进入淘汰赛。
六、活动奖励
本次活动将对比赛成绩前六名的班级进行奖励,颁发锦旗,并奖励这些班级的运动员们每人篮球运动服一套。
七、经费预算
体育设施 100元 锦旗120元 篮球运动服900元
合计 1120元
以上为本次活动的策划书,望学团成员团结协作办好此次活动,也希望各个班级积极响应,‘友谊第一,比赛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