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李盛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处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其在体制、机制、制度、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腐败的作用逐步显现,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规范财政性资金收支较彻底、完善、可靠的模式。

  一、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的成效

  我县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至今已4年多,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调度周转和使用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存款余额集中在财政部门,单位实际发生支出时才从财政国库的账户中支付资金,有效回笼了国库资金,增强了财政资金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腐败;

  2、提高了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监控力度,用款单位发生的每一笔支出,财政部门在当天或者到第二天即能掌握,实现了财政部门对支出拨付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3、简化了资金拨付环节,提高了基层单位用款效率,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了各项支出的用款;

  4、更新了预算单位用款观念,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约束,促进今后部门预算、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等相关改革的工作;

  5、进一步规范了银行账户管理,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种先进的、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客观上需要与科学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金融体系及规范的政府运作机制相协调。这项制度作为财政预算执行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打破了传统的资金运行方式,一定程度会对各部门的既得利益进行重新整合。这就决定了在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或存在一些困难或问题:

  1、对改革的认识不够统一。有的预算单位片面认为是财政部门收权,会削弱本单位的管理职责和资金运作自由权,影响单位利益,态度不积极。

  2、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近年来,部门预算改革成效显着,初步确立了改革框架,但是仍然存在有的项目不能在年初确定,先要钱、后定项目的情况,致使预算确定的资金与项目实际需要不匹配,部门预算仅明细到项目,项目具体内容及构成在预算中反映不出来;

  3、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仅做到财政授权支付和工资直接支付,因此授权支付比重过大,直接支付比例小,加上改革还没有延伸到所有的二、三级预算单位和乡镇,有的资金去向难以直接有效监控。

  4、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仅工资是直接支付,公用经费是授权支付,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都是实拨到预算单位。部分部门内设有总会计,所有预算、指标、决算都是通过总会计汇总分配,所以拨款不能直达基层用款单位,无法对其开展授权支付,即教育系统。乡镇单位仅工资是直接支付,其他资金也没进行授权支付,原因是乡镇没有国家金库,不能开展授权支付。

  三、对策及建议

  1、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知识范围和业务领域都很广,国库改革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培训过程,因此,需要我们把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不仅要培训财政部门的内部干部,也要重点培训预算单位会计、代理银行的相关人员,培训内容重点放在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全面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真正实现公共财政、财政一体化战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预算的编制是根本。通过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早编细编预算,加强预算管理,从而实现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及经济发展的职能。

  3、继续做好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工作,提高相关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使各个预算单位充分认识财政管理改革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