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写作格式及要求
审计报告写作要求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的就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发表审计意见,为社会提供经济鉴证服务。注册会计师编制和签发审计报告应围绕这一目的,做到要素完备、意见准确、证据充分、内容合法。
1.要素完备
指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齐全,缺一不可。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标题、收件人、范围段、意见段、注册会计师签名和会计师事务所签章、报告日期。每一个要素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和独到的作用,如果缺少其中之一,审计报告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同时也将影响审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质量。
2.意见准确
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应真实地反映审计的情况,通过审计报告将审计意见确切地传达给报告使用者。通常,注册会计师准确发表意见依靠下面两条途径共同实现,第一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施阶段要对被审会计报表真实情况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并正确理解和评价被审事项;第二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阶段正确地把审计意见表述在审计报告中,表述审计意见有三点要求:①注册会计师应准确地选择审计意见类型;②准确地使用说明段;③规范地运用审计报告准则规定的专业术语。
3.证据充分
指注册会计师所取得的审计证据足以支持审计意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是减少审计风险的前提,否则的话,审计报告及其所反映的意见犹如空中楼阁。注册会计师为编制审计报告应取得以下两类审计证据:
第一类是为了证实会计报表各项目的证据。如针对现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项目实施审计测试取得的证据。
第二类是为了证实会计报表整体合理性的审计证据,这些证据同样也将影响审计报告的意见。包括:①管理当局声明书;②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③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④期后事项的调整或披露;⑤或有事项的调整或披露;⑥持续经营的状况;⑦初次审计对期初余额的审核情况等等。
4.内容合法
指注册会计师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审计报告写作格式
标题: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而在财务审计方面可以写标题为“独立财务审计报告”。
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审计人员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如果在股东年度大会上选聘的审计师,审计报告就必须提交给他们。
引言段:一般包括下面内容1、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比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提及财务报表附注。3、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报告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应当说明三点,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3、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意见段:审计人员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应当以“我们认为”作为意见段的开头,以表明本段的内容为审计人员提出的审计意见,并表示对该意见承担责任。主要说明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和现金流量。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审计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
报告日期:所有阅读审计报告的人员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因素。该报告日期不得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审计报告日期提醒报表使用者,审计人员考虑了在此日期之前发生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