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加强组织建设规划总结报告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精神统领规划工作全局,规划局党支部在县级机关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根据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本届内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着重加强思想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一)认真抓好理论学习。依据机关党工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党支部制定了相应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落实好每周学习日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学习讨论与撰写心得体会、观看录像与听专题报告相结合等形式,抓好理论学习的落实。通过学理论、明法纪、看廉片、读廉文、听报告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理论学习与政策法规、规划专业知识学习有机地结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决策水平、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树立了团结、进取廉政、务实的领导班子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正式实施后,我局多次组织学习辅导,专题研讨,专题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为进一步优化县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深入贯彻"阳光规划"和落实为民办实事打坚实知识功底。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工作全局
去年规划局党支部重点抓好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项学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培训,努力在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武装头脑,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抓好学习调研,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开展专题调研,共谋发展思路。抓好行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了“换思路、促发展、提素质、树形象”大讨论和“行风效能建设”主题研讨会。以“我为行风献一策”、“我为献一策”为载体,切实把学习教育讨论转化为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完善规划工作思路的过程。去年我局的行风效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从原来的倒数第二位,前进了六位。
二、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按照建设一个好班子,抓好一支好队伍,形成一套好机制,培养一种好作风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在研究决定问题时能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较好地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坚持重大问题集体会商解决制度,遇事多商量,多研究,多探讨,充分发挥每个同志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强化了班子团结,增强了民主氛围,不断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和决策水平。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去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单位、班子自身建设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带领单位人员统筹兼顾、提高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养。针对单位人员少、工作量大、业务繁忙的实际,认真筹划,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坚持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生活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和培养,要求每位党员在工作中始终做到带头学习讲党性,带头实干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激励党员立足岗位作奉献,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做到带头学业务,带头严格规划工作流程程序,确保了规划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三)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一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经常对入党考察对象谈心,了解他们思想工作情况,适时给予帮助指导,按要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的基础知识学习培训;二是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经常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立足本职作奉献、发挥模范作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期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特别在关键时期,如汶川、玉树大地震,党员干部积极捐款捐物,捐献特殊党费等爱心捐款活动,作为我们规划局党支部做到第一时间完成,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三、加强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为行政工作提供保障。
我局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为了提高学习效果,做到三个结合,学习和宣传与学习贯彻党的四中精神结合起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防腐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党支部与各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好“一岗双责”制,进一步强化了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加强廉政教育,着眼预防,坚持反复提醒、常敲警钟,认真吸取上届班子成员犯错的深刻教训,教育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格观,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抗腐拒变的能力。强化廉政制度建设,落实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政务公开、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各项廉政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党员干部队伍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