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叙述基本情况要条理清晰。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我们现在存在的问题是,碰到有些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混乱,不进行会计核算的情况下,在叙述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时,层次不明,表述不清。
在对某行政单位的审计中,发现该单位预算外收取各种资金、账外循环、管理混乱、无账、未进行会计核算。审计实施过程中,将摸清家底,弄清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贯穿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在叙述基本情况时,我们理清收、支总概念,交代清楚财务管理的基本情况,分预算内账务(交会计核算中心)及账外两部分,分别叙述。
二、罗列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层次分明。
对查出问题较多的单位,撰写审计报告前,先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恰当分类、列出题纲、做到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一般应按照问题的重要性、严重性或者金额的大小罗列,重大问题在先,性质严重的问题在先,次要问题、一般问题在后;审计方案要求必须审计的项目在前,个性问题在后;或者按照非问题进行分类,如按会计要素或资金的收支、支出进行分类叙述。
三、审计评价要恰到好处。
审计评价是撰写审计报告的重点和难点,是审计报告的灵魂、眼睛。在审计报告中起着提纲契领的作用。审计署6号令规定,审计评价意见是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真实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和业务经营活动成果的符合程度;合法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程度;效益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实现程度。从该规定来看,搞好审计评价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审计评价要紧紧围绕审计目标,不同的审计目标有不同的审计评价。财务收支审计应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评价,效率审计要在真实性、合法性评价的基础上,突出经济效率、效果的实现程度。经济责任审计要在前二者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划分被审计者应负的经济责任。
(二)审计评价内容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管理是否得力;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真实、合规、合法性;经济责任的划分。
(三)审计评价要全面、准确、不能自相矛盾。所谓全面,是要围绕审计目标作总体概括,使报告的阅读者能对被审计单位建立起总体的印象,以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给人以偏概全之嫌。所谓准确,要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度。常见的毛病是前面肯定过了头,不留余地,而后边又罗列许多问题及建议,自相矛盾。
(四)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总之,一个成功的审计报告,得益于一个周密细致的审计方案,准确无误的突破口,扎实、评实的审计查证。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灵活多样的审计技巧,宽严适度的审计处理,合适恰当的审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