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粮油产业化,可以定义为:围绕粮油或多个相关的农副产品项目,组织众多主体参与,进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活动,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个新的产业体系的过程。其中,经济利益是各方主体追求的共同目标。在相互合作参与过程中,各方结成了较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这是粮油产业化最为本质的东西。因此,粮油产业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企业、经合组织、农户等的共同参与和协调配合,才能建立、巩固和发展。下面结合我市情况,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有利条件
(一)交通运输区位优势。眉山市区北距60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50公里,南距乐山65公里;境内的成昆铁路、国道213线、省道103线和106线、成乐高速公路形成一横四纵的交通网络。仅粮食部门就拥有铁路专用线223米,有效长度192米;散粮中转设施接收能力720吨/小时;发放能力680吨/小时。商品运输方便、通畅、快捷,完全能保障粮油及其产品的进出需要。
(二)粮油原料充足。眉山是粮食主产区,我市粮食年均总产量约160万吨左右,其中:稻谷92万吨、小麦28万吨、玉米18万吨,薯类19万吨;油菜籽7万吨。“十一五”期间,我市粮食年均总产量仍约为160万吨。其中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年均总产量约为135万吨。具备为大型粮油加工企业和以粮食或杂粮为主的粮食转化企业提供原料的能力。
(三)有初具规模的粮油加工业。20__年末,全市有计入统计范围的粮油加工企业44家,其中大米加工业28家、小麦粉加工业5家、挂面生产企业8家、食用植物油加工业3家。其中具备一定规模的粮油加工企业35家。一是大米加工业,日处理原料100吨以下的企业24家(粮食部门有2家列入),日处理原料100-200吨的企业3家、日处理400吨的企业1家;二是小麦粉加工,日处理100吨以下的企业1家、日处理原料100-200吨企业2家,日处理原料250吨的企业2家,三是食用植物油企业2家,均为日处理原料100-200吨的企业。从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加工能力看日可以处理稻谷1000吨左右,年处理稻谷25万吨左右;日处理小麦500吨左右,年处理小麦12.5万吨左右;日处理油菜籽250吨左右,年处理油菜籽6.25万吨左右。仅从粮油加工能力看基本能满足我市粮油产品的加工。这些粮油加工企业,是我市发展粮油产业化经营的基础。
(四)丰富的粮食购销网点。经过几十年的积累,我市粮食部门仓房设施遍布全市广大农村,粮食部门有一支具备一定科技文化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和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是实现粮油产业化经营的前沿阵地。能为产业化经营提供收购、销售和储存服务。
二、不利条件
(一)粮油加工业实力不强,精深加工差,无核心竞争力。20__年实际生产大米84866吨,折加工稻谷12万吨;生产小麦粉50136吨,折加工小麦8.4万吨;生产菜籽油2200吨,折加工油菜籽约7000吨。但所加工的大米、小麦粉、菜籽油基本都属于初级产品,基本无精深加工,大量产品无品牌价值,没有形成拳头产品,无核心竞争力。其加工的原料来源,大部分属企业自主购进,大都没有和农民签订购销合同,没有实现“订单收购”,更没有实现“二次返利”、“二次结算”,因而,我市农户没有得到粮油加工环节的利润,这些加工企业对我市粮油的生产也没有起到带动作用,没有形成产业化经营。
(二)龙头企业没有起到带头作用,农民没有从中得到实惠。20__年末省局核批我市粮食龙头企业5家,分别是__昌大米业有限公司、__城关省粮食储备库丹阳精米厂、__眉山星星米业有限公司、__仁寿碧海粮业有限公司和__科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5家龙头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6万吨(大米、小麦粉),20__年实际生产大米、小麦粉近5.4万吨,仅占设计生产能力的34%。部分龙头企业同农民签订了粮食“订单合同”,但基本都属于松散型的合同,合同履约率不高,农民基本是按市场价自由出卖自产的粮食。油菜籽全市没有实现“订单收购”,属市场自由买卖。由于粮油加工业没有形成规模和品牌效益,单纯的粮食初级加工使企业不能获取多少利润(有的企业仅仅只能赚取加工费),有的出现亏损。据调查个别企业已准备转行,而不再涉足粮食加工。我市的广大农民由于缺乏“龙头”带动和必要的服务载体,生产技术水平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差,增产增收缓慢。
(三)对粮油产业化经营的认识还不高。制约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农民分散经营,成本高而效率低,对市场变化反映迟钝。要改变农业落后面貌,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必由之路。农业产业化能够使千家万户的家庭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对接,在市场的引导下科学配置农业生产要素,从根本上解决产业结构调整的问题;能够有机调动各生产要素的潜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抛荒,农业劳动力过剩的问题;能够让农民获取规模效益并分享到加工、销售领域的利润,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奠定农村繁荣稳定的基础。而粮油产业化在农业产业化中占有绝对的权重,决定了粮油产业化在“三农”中的重要地位。因此,要搞好粮油产业化经营,首要的是要解决认识问题,只有认识提高了,思想统一了,才能有正确的方法和措施,才能真正迈开产业化经营的步伐,才能逐步实现我市的粮油产业化经营。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府调控力度,营造粮油产业化的环境。1998年以来,我省粮食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了以粮食产业化经营内容的“川粮优化工程”,对全省及我市粮油产业化经营起到一定推动的作用,但总体讲收效不大。因此,个人认为我市粮油产业化经营尚属于发展初期,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粮油产业化在它的初始阶段,需要人们给予精心的培育和扶持,尤其需要各级政府为她的成长创造出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在推行产业化经营中,政府的职能不是去干预“龙头”企业的经营活动,而是发挥服务职能,在规划、指导、扶持、管理上多做工作。
规划,主要是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立足本地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状况,规划地方产业发展方向,使各地有一个合理的农业生产布局,发挥地方优势,发展“名、优、特”产品,避免重复雷同。
指导,主要是传递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指导和协调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帮助改进生产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扶持,产业化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给予扶持推动。主要应从增加信贷和减轻税赋上给予扶持。尤其应增加对市场前景好,内部结构合理的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
管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粮油产化经营的规范化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应制订一些不同类型的粮油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示范章程和合同文本,帮助粮油产业化经营组织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内部各方面的责权利。这样也可以减少权益纠纷,有利于纠纷的仲裁,从而促进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整合资源,构建粮油产业化经营平台。要实现我市粮油产业化经营,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粮油加工业,构建粮油产业化经营平台是关键。要实现我市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首先应整合现有的粮油加工业资源,通过企业改组、改制、联合等多种方式实现粮油加工业向规模化、精细化的'现代企业转变。其次要注重延伸产业链,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在注重粮油精加工,创造品牌价值的同时,应花大力气发展粮油深加工和粮食转化企业,开发营养健康的粮油食品,延长产业链。我市既是粮食主产区,又是红薯主产地,应大力发展马铃薯、红薯在内的食品加工业,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构建一批既有粮油初级加工又有粮油精深加工和粮油转化企业的企业集群,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我市粮油产业化创建基础平台。
(三)加快粮食部门职能转变,舞起粮油产业化的龙头。97年从乐山划出成立眉山市后,仅有的几家国有粮油工业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都相继转让或倒闭。近年来,由于粮食部门改革滞后,职能转换步子缓慢,与当前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多元化的形势不相适应,大批职工下岗,企业处于歇业半歇业状态,基础设施大量闲置,技术、人才浪费严重。当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绝大部分国有资产属粮食部门管理和使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这些国有资产进行合理的处置,我们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大力推进企业存量资产的优化重组,通过企业并购、产权转让、股权置换等方式,提高存量资产的运营质量和效益。要鼓励国有粮食企业与民营和个体企业产权的相互参与,通过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发展多元化的混合所以制经济,实现股份联合。要在全市粮食系统开展打一场“整合资源、盘活资产、转变职能”的攻坚战的活动,鼓励和支持粮食企业大胆创新,大胆尝试。我们应以非常之策、非常之为、非常之力,尽快将粮食部门的企业改造或创建成为粮油产业化的“排头兵”,千方百计舞起粮油产业化的“龙头”,重振粮食企业雄风,使其与农民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联合体,服务农业生产,带动农户闯市场,在服务农业中壮大自己,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实现新的飞跃。
(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粮油产业化经营机制。粮油产业化必须坚持市场化,必须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一是在确立主导产业上要面向市场,粮油产业化的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其联系市场与农户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善于捕捉市场信息,敏锐观察市场动向,市场需求什么就生产什么,什么赚钱就生产什么。在市场的引导下,准确及时地带动农户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二是创办和改造“龙头”企业要引入市场机制,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必须建立和完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不能重蹈旧体制的覆辙。三是粮油产业化经营应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模式。在“公司加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中,构建公司企业和参与农户认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始终是粮油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的基础。从理论上说,合理的尺度是各环节参与主体都得到产业投入的平均利润率,粮油产业化经营采取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体现着龙头企业与参与农户之间不同程度的共同利益关系。参与农户分享到一部分加工、销售利润,是以公司与农户相互需要为基础的共同利益必然。粮油产业化经营的利润是多元参与主体共同创造的,不能看成龙头企业独家的利润,因而“风险应当共担,利益应当共享”,这是正确理解和把握龙头企业与参与农户的相互关系,正确理解和把握粮油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四是农户投入到“龙头”企业的土地、房产、农机、劳务、资金等都要折股分红。五是龙头企业要成立有农户代表参加的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粮油产业化经营,虽不是发展粮食经济壮大粮食企业的唯一途径,但它确不失为是转变粮食工作职能,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开创粮食工作新局面和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三农”的一条好路子。粮油产业化的目标在于引导农民群众走集约经营道路,发展生产力,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粮油产业化经营的主体是农民群众,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切实保障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要按照示范、引导、启发、教育的工作方针,坚持典型引路,逐步推进。只要我们把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周密组织、正确引导、精细工作、大胆创新,坚定不移地带领农民走“产业化”道路,就一定能实现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的新突破,实现我市粮油产业化经营健康快速的发展,实现我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