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机械工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进行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公示(省级)的通知》(中机联人函〔xxxx〕011号)精神,我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于xxxx年11月28日-12月4日,在xx机电网将我省通过初审的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的自然情况、简要事迹等内容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经我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荐通过公示的2个先进集体和5名劳动模范参加复审。
先进集体是:
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劳动模范是:
闫xx xx省忻州锻压机床厂工人;
景xx xx百一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杜xx 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钢轮厂副厂长;
李xx xx繁盛升煤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xx 长治钢铁(集团)锻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xx年12月10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月X日在XXXX公示,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内容
经评审研究,“ XXX”符合XX奖申报条件,现将项目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XXX
2、项目简介(见附页)
3、申报奖种:XX奖
4、完成单位:XXX
5、完成人及对项目的贡献和工作量
(1)XXX 第一完成人
XX专利第一设计人;XX项目第一承担人;完成该项目科技创新XX的工作量。
(2)XXX 第二完成人
XX专利第二设计人;完成该项目科技创新XX的'工作量。
(3)XXX完成人
XX第三设计人;完成该项目科技创新XX的工作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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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示期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XXXX-XXXXXXXX。
二、公示结果
经公示,对项目推荐奖项、完成单位、项目内容、完成人员顺序无异议。
XXXXXXX公司
XXXX年X月X日
——XXXXXXXXXXXXXXX公司
个人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xx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统发〔xxxx〕32号)文件精神,推荐上报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推荐上报xx市旅游局为“xx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局计划统计科林晓华同志为“xx市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按照规定对上述拟授称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从6月18日至6月25日,在7天公示期间,人事教育培训科和纪检室都没有收到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意见、投诉。没有异议。
特此汇报。
桂 林 市 旅 游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