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区粮食局专门成立安全大检查小组,迅即行动,深入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重点对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该单位安全意识牢靠,防范措施到位,储备粮数质量完好,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没有发现明显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具体情况如下: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计划科学。为确保此次大检查不流形式、不走过场,实实在在地查找出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上的隐患,从严落实大检查“强化‘两个安全’责任”、“建立‘两个安全’台帐”和“如实反映检查情况”工作要求,坚决做到“不找出安全隐患不松手、不解决事故苗头不放手、不落实安防措施不撒手”,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区粮食局粮油安全大检查实施计划》,明确检查时间、人员、内容和责任,由于计划科学可行,有力地确保了大检查工作的有序展开和顺利实施。
二是组织严密,重点突出。
整个大检查严格按照“听取单位自查情况介绍、实地全方位排查、召开检查情况见面会、签订整改落实责任书”的步骤组织实施,按照检查内容划分两个小组,分工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由于任务分工和责任区分明确,有力地确保了检查活动忙而不乱、紧张有序。按照《通知》明确的检查内容,重点对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储粮安全方面:突出对仓储库房的机械设备性能、粮情检查登记和粮情处理预案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生产安全方面:突出熏蒸药剂管理使用和火灾防控,熏蒸药剂管理使用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监控系统是否完好、贮存是否符合技术要求、使用是否严格规范等。火灾防控重点查看出租仓房有无存放烟花炮竹、严格出入库人员火种检查、告诫仓房周边住户严禁对着仓库施放烟花炮竹,同时要求公司职工冬季严格禁用大功率用电器以防引发输变电线路起火,同时针对冬季严寒天气要求受检单位要及早包裹外露水管、及时清理仓房瓦面积雪等。
三是整治及时,成效明显。
此次安全大检查局领导明确要求“检查发现隐患不是目的,目的'是整治隐患,要确保粮食行业生产的绝对安全”。为此,整个检查活动以“解决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发现一起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指定责任人限期解决,检查小组届时组织“回头看”和“再检查”,保证不留任何死角隐患。同时,检查小组认真总结排查经验做法,进一步梳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和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章生产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经检查整治,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受检单位的安全生产能力提升。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针对此次大检查活动暴露出的个别安全隐患,粮食局举一反三,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的经验做法,紧紧抓好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一抓到底,常抓不懈:一是迅即研究制定并下发《区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二是扎实做好冬季临储粮油供应保障工作,确保遇有冰雪天气储粮正常供应;三是坚持定期组织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生产排查,促进冬春安全生产工作扎实落实。
根据《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xx〕10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要求强化“两个安全”责任、建立“两个安全”台账,如实反映检查情况。现将粮油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本次检查库点72个,检查最低收购价粮48.26万吨、省级储备粮5.1万吨,市县级储备粮5.5万吨。经检查储粮情况良好,会计账、统计账、保管实物账三账相符,数量真实,账实相符。
二、安全储粮检查情况
1、仓储管理制度情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到人,全面实现仓储规范化管理。对粮油保管员进行培训并取得上岗资质证书,制定和完善粮情检查与处置制度、粮油出入库制度、设施设备器材管理制度、粮油储存事故应急预案等。按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各仓保管账、卡、薄健全、规范。承储企业能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一规定、两守则”等制度,制订符合企业发展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实现“一符四无”、粮食出入库管理、粮食轮换管理、粮情检查、粮食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储粮化学药品管理、仓储设施设备管理等。各仓粮情检查记录簿、通风作业记录薄、熏蒸作业记录薄、质量检测报告和库存货位卡悬挂齐全、记录完整。粮情检查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库主任一月一会查、风雨随时查、节假日照常查”等查仓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仓储管理行为,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粮油安全储存情况。各级储备粮存储期间粮油品质定期检测制度执行良好;新建库仓储器材和药剂配备齐全,使用、保管、养护规范,老旧仓配备不够完善。保管人员认真做好粮食温湿度、虫害的检查,掌握其变化情况,记录完整。库存粮食未出现发热、霉变、虫害、鼠雀等迹象。我市承储企业基础设施经过逐年的升级改造和提升功能,各仓房均符合安全储粮标准。有机械通风设备,仓库密封隔热门窗牢固、可靠,隔热保温性能良好,仓房还配备有计算机电子测温系统,仓房的气密性完全符合国家储粮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经抽样检验,平均粮温在12-23℃之间,水份在12.5%以下,杂质≦1.0%,粮温变化正常,没有发现虫粮、鼠雀迹象、高温发热和霉变粮,粮食气味正常,库存粮食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仓房设施设备情况。各仓房按《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仓房编号规范,通风、隔热、密闭性能良好,门窗、屋面无破损或渗漏,仓房有完整防鼠、防雀设施。
4、相关人员学习情况。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等规范及企业相关制度,及时掌握保粮技术、异常粮情处置等应知应会应责知识。
5、积极开展科学保粮,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在科学保粮方面,承储企业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一是积极开展“双低”储粮。即采用低温、低药量储粮,收到良好的杀虫抑菌效果。二是推广和应用机械通风和环流熏蒸技术,在使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杀虫效果,减少了用药量,延缓了粮食陈化,有效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三、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抓好落实和执行。定期做好所配机械设备维修养护工作,并做好记录,使设备能正常使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节假日值班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安全。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方针,严格按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开展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生产有作业制度、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定时开展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还制定安全可行的作业方案及防范措施,并在库内进行全面培训,电工、熏蒸等重要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库区内设有醒目的安全标识,遵守药剂管理与使用规定,机械设备、消防、用电的有关规定,人员防护及防爆、防雷、抗风灾雪灾等措施到位,库内杜绝危险装粮。定期组织企业相关岗位人员学习《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规范制度,掌握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应知应会应责知识。
四、存在问题
一是粮油质量检测检验设施设备不全,抽取样本需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检验,经费开支大,检测检验设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保管队伍业务培训体系需继续完善,员工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安全措施不到位情况,如:个别仓库存在一般虫粮、个别企业灭火器数量偏少,灭火器超期使用、应急预案演练不到位,安全生产台账不够细、新库区消防未验收、库内交通指示标识不完善,旧库没有防雷设施等。
五、整改意见
针对这次自查和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问题整改贯穿检查工作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确保整改到位。我局将进一步指导企业完善提升仓储设工作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去年以来,各地区各中央粮食企业按照国家粮食局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建立春秋两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为确保高库存下的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两个安全”暨粮食仓储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中之重”,现就在“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中认真开展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加强“两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粮油安全大检查的各项要求
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粮办储〔20xx〕269号)规定的检查范围、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粮油仓储单位“两个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政策执行主体对所承担的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的主体责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督导责任,扎实有序组织开展粮油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不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机制、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等问题,按要求填写检查情况底稿和清单(附件1~5),并如实填报情况汇总表(附件6~7),层层做实“两个安全”台账,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国家粮食局将适时组织赴重点省份进行督导检查和跨省交叉随机抽查。
二、强化政策执行主体检查
中储粮总公司及其他受委托的中央粮食企业要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的要求,对各类国家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及下属企业“两个安全”工作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地方储备粮收储政策执行主体要做好对地方储备粮(油)储存安全及下属企业“两个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既要督促下属企业及其租赁库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又要对下属企业及其租赁库点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对委托库点加强检查,切实排除隐患。
三、强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地检查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检查,既要检查“两个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又要检查粮情库情,查找问题隐患,深入剖析原因,加强督促指导。注意发挥好当地安全储粮与安全生产技术指导专家组的技术支持作用,并与在地中央粮食企业协调好对国家政策性粮(油)储存安全的检查。对台账上反映的突出问题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强化安全专项治理
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在6月份组织开展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治理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东北地区简易仓囤和南方地区老旧仓房、简易设施的储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密切监测超期储存粮食的粮情变化,严防秋冬交替季节粮食结露,继续开展千吨囤出粮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密防范火灾、粉尘爆炸等事故。各地粮食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大检查中发现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切实打好专项治理攻坚战。
五、及时报送检查情况
各地区各单位要将“大快严”集中行动与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按要求报送检查情况。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本地区检查结果并形成书面报告,中储粮总公司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整体情况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中粮集团、中航工业集团对本单位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按“大快严”集中行动的部署要求于20xx年10月底前报送我局,并结合排查整治“回头看”,于20xx年12月底前将20xx年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情况报送我局仓储与科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