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位领导:
本人自20xx年5月进公司以来,原定上班时间为8小时/天,但在实际工作中,上班时间为12小时/天。因此,特向公司申请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的加班补助。望各位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领导:
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在无法进行大量的调休。
经研究,请示度假村领导,给予本休日加班加点的员工发放加班费。
(注:加班统计表附后)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市南区政府:
规范补贴后,我局一直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杜绝了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支出。但是由于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市南区在青岛市的地位和迎会迎检多的工作特点,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建议给予补贴。一是节日不放假,周六周日不休息,全员上岗;二是遇到迎会迎检需要加班加点延时执法;三是各中队、局机关全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四是夜间执法;五是我们的执法工作全是在户外进行,其户外工作量、工作时间比其他部门都多。由于目前执法力量不足,全体执法队员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特别是户外执法工作具有一定
的危害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员的身心健康。在规范补贴以前,为了调动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我们一直给予适当补贴作为补偿。但是规范补贴后,执法队员的额外劳动难以得到补偿,不仅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也不符合《劳动法》按劳取酬的公平原则,目前已经显现出一些负面影响。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建议上级机关给予协调,解决户外工作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夜间工作补贴问题。
当否,请批示。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