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集中两到位报告
区安监局两集中、两到位自查自纠汇报 按照区“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两集中、两到位”全面落实。按照区“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局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窗口管理权和印章使用权。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
(二)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一律实行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
(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得到强化。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无体外循环现象。各级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承诺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如实公布。规范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
(四)依法审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形成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
(五)选派业务精、素质高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根据我局审批事项特点,选派熟悉全局业务和高素质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最大限度提升办事效率和强化工作责任感。
(六)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得到有效使用。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有效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将办件信息及时、如实、规范录入软件,并按规定出具各类书面通知书,批量办理符合规范要求。
(七)公众评价全面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取件中,全面执行公众评价制度;对公众评价,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不足之处,及时总结并做出修正,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人员素质。对派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从工作纪律、服务软件、业务素质等方面强化学习,确保窗口服务优质高效。
(二)加强完善激励机制。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对经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回到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提职晋级、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镇远县政务服务中心积极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政务服务中心积极部署,成立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28个“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试点单位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要求,做好职责分工,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有组织,有保障。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
针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各进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改革工作,发放相关资料,明确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
三是推进工作落实。
自9月份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以来,政务服务中心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梳理各部门的审批事项,经过重新清理,目前全县50个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共计442项,所有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调整归并内设多个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督促各进驻部门授权到位,签订授权协议书,确保窗口人员进驻,规范窗口服务。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效能视频系统以及电子政务大厅规范化建设等。
四是加强跟踪检查。
政务服务中心联合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监督组,全程跟踪督查“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及时纠改,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