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与污染物排放调查报告

孙小飞

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与污染物排放调查报告

  OFweek节能环保网讯 自然之友、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等17家环保组织近日通过环保部部长信箱、邮寄环保部办公厅两种方式,向环保部递交了《呼吁环保部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并严查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的函》(以下简称《呼吁函》)。

  “我们已经接到了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的跟进电话,他们对于《呼吁函》中提及的‘将垃圾焚烧厂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彻查不达标行为’的意见很重视。”自然之友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与环保部保持沟通。

  自然之友透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自然之友和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对全国已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和超标排放情况开展调研并形成《23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与污染物排放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呼吁函》中,17家环保组织向环保部公开了《报告》的`主要内容。

  17家环保组织称,我国目前纳入国家重点监控名单的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数量不足总数的40%,个别企业存在严重超标排放行为。他们建议环保部应将所有已运行垃圾焚烧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彻查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

  仅104家纳入国控不足40%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自然之友等17家环保组织认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应该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被称作飞灰,属于危险废弃物。目前我国已运行和正在建设的垃圾焚烧厂日处理量均超过100吨,飞灰年产生量远大于1000吨。”17家环保组织认为,垃圾焚烧厂应纳入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自然之友等17家环保组织向环保部反映说,目前全国已运行垃圾焚烧厂有231家,2015年仅84家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2016年仅90家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两年共有104家垃圾焚烧厂被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不足40%。此外,仅有77家垃圾焚烧厂通过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自行发布信息企业不足50%

  自然之友等17家环保组织还向环保部反映称,全国只有不足50%的垃圾焚烧厂通过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公开信息。“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企业应将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

  17家环保组织通过调查发现,仅有105家垃圾焚烧厂发布信息,“而这105家垃圾焚烧厂通过企业自行监测平台公开的信息也未完全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

  据这17家环保组织披露,除5家停产外,40家公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不完整;12家缺少自行监测方案;35家无2015年年度监测报告;34家未依据新标准修改污染物限值;此外,还有部分企业的数据公开方式也存造假空间。

  31家累计超新国标高达4682次

  2016年1月1日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全面实施。17家环保组织称,与2001年的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对于常规污染物及二恶英、汞等特征污染物的控制要求更加严格。

  但是,17家环保组织调查却发现,仅2016年1月前三天,76家自行发布监测信息的垃圾焚烧厂,除24家无自行监测数据外,17家存在超新国标行为,3天累计超新国标735次。

  17家环保组织向环保部反映说,2016年5月前三天,105家自行发布监测信息的垃圾焚烧厂,除33家无自行监测数据外,19家存在超新标行为,3天累积超标468次。而浙江、福建31家垃圾焚烧厂,在2016年第一季度累计超新国标次数高达4682次,其中,氮氧化物423次、二氧化硫2046次、烟尘2213次。由此可见,垃圾焚烧新国标并未得到真正落实,对污染物排放控制作用有限。

  建议环保部彻查不达标企业

  自然之友有关负责人表示,17家环保组织通过《呼吁函》向环保部提出三条建议。

  17家环保组织建议环保部立即彻查全国垃圾焚烧厂排放不达新标行为,对各地环保部门的不作为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并责令地方环保部门立即彻查不达新标企业,勒令其立即整改。

  同时,建议环保部将全部垃圾焚烧厂列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并通过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还未通过省(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的垃圾焚烧厂,应在2016年完成在线平台的公布。

  17家环保组织还提出,各省(市)环保部门及时核查自行监测信息平台的信息不规范情况,尤其是数据更新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