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资产业务,是农村信用社创造效益、壮大实力的主要渠道,同时,信贷业务也是操作风险多发部位,违规操作造成的危害也最大。加强信贷稽核,对于保证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安全,提高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水平,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就如何强化信用社信贷稽核,充分发挥稽核对于信贷业务的监督、指导作用,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认识:
当前信贷管理的现状
一、未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
由于信贷人员的责任心不强以及业务素质不高,未深入客户的生产经营场所,认真审查、核实借款户的基本情况,评级授信随意性大,贷前调查深度不够;贷款审批小组成员在贷款审批时不能对信贷人员提供的借款资料进行认真、专业的审视,往往是瞥上几眼,签字了事;而贷后检查则只是撰写一份贷后检查报告完事(很多时候,连贷后检查报告也没有),只有在对借款户催收贷款时,发现客户不能按时还贷或不能正常结息,才能察觉贷款存在的风险。
二、岗位制约机制不健全。
绝大多数基层信用社未认真坚持审贷分离原则,贷款受理、调查、审查、审批、放款、贷后检查、风险管理、资产保全、档案管理各个环节普遍存在岗位混淆、一人多岗的现象,无法形成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部分信用社的贷款权限设置形同虚设,信贷员发放超越权限的贷款,一个人参与调查,一个人决定贷与不贷,信用社负责人和审批小组成员碍于情面,对信贷员的发放的贷款基本不持异议,只是在审批记录簿上签签字而已。先发放,后审批的现象也不足为怪。
三、信贷队伍建设滞后。
一是信用社信贷人员人少事多。近几年,随着信用社信贷业务的迅速发展,加之受合并网点的影响,信贷人员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合并网点前,一个行政乡配备2-3名信贷员,尚且无法满足服务三农的需要,现在一人至少管一个乡,一人管两个乡、甚至三个乡的现象,在全县信用社也并不少见。这样的人员配置,何谈精细的信贷管理?二是信贷人员素质不高。目前,由于信用社员工进出渠道不畅,部分信贷人员,无论是学识水平、知识层次,还是年龄结构、思想道德水平,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信贷知识不断更新、信贷手段不断先进、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从而主观或非主观的为信贷管理带来风险。
信贷稽核面临的困难
一、信贷稽核工作量大、人员少,难以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以某县联社为例,该联社贷款余额14亿多,仅配置了7名稽核员,基本上是一个稽核员就要承担幅员面积涵盖上百个行政村,贷款余额近2个亿,贷款户数多达3、4万户的工作量,并且还要承担对财务会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稽核,以及各种专项稽核、本部室的一些应付工作,并不时被市联社抽调参加对其他联社的稽核。造成现有稽核人员只能应付性的完成一些常规的和专项的工作任务,无法达到对信贷业务的序时稽核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更无法主动对信贷管理的“过程”进行分析并从中查找原因,难以查找更深层次的漏洞。
二、信贷稽核中的阻力不容忽视。基层普遍重信贷任务完成,轻合规操作,稽核人员对基层信用社的违规操作现象进行暴露或处理时,不可避免会受到以下两个方面因素的制肘:
一方面,在现行的严格的任务考核制度下,不少信用社领导和信贷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发展、轻防范,重投放、轻管理,重结果、轻过程的思想。甚至少数干部职工存在着“只要效益好,违点规无所谓”的极端错误认识,为了追求业绩,大搞以贷收息,违规展期,违规借新还旧,违规调整五级分类形态,等等。集体违规、统一违规大面积违规现象的存在,让稽核人员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局。稽核力度过大,处罚面过宽,势必会造成与基层社关系的紧张,影响基层员工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信贷业务是信用社创造效益的主要渠道,信贷稽核牵动着几乎每一个员工的神经。现行体制下,稽核员人事上受县级联社制约,稽核员的工资、福利、奖金等均由县级联社计发,如果信贷稽核中暴露问题过多,就会影响到联社的经营效益,从而导致自身经济利益受损。
另外,多数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未落实专人管理,信贷档案乱放,资料收集不齐,贷款帐销账不及时,不利于稽核人员查找资料,影响稽核工作效果。
相应的对策
一、确立信贷风险防范前移策略。
一是控制信贷操作风险。主要是变信贷事后检查性稽核为事前预防性稽核、事中阻滞性稽核。如:大额贷款调查与发放参与监督,从源头上严把信贷发放关,堵住违规、避免违规;加强对违约贷款的清理,发现贷款逾期或未按时结息,要及时敦促信贷人员采取维权措施,对不良贷款突然大幅上升的信用社要及时重点稽核、专项稽核。
二是降低决策风险。改变现有管理体制,让稽核部门参与到对联社的信贷业务经营决策进行分析与审查,及时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在关口上控制基层为完成目标任务而违规的冲动。如经济出现不稳定因素、社会信用环境不佳时,稽核部门应及时建议控制贷款投放量指标。
三是严防道德风险。稽核部门要严格监督执行信贷人员的定期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搞好信贷人员离任审计;加强对信贷人员中“九种高危人员”的排查,对发现的“九种高危人员”,要及时建议对其调换岗位或待岗处理。
二、加大信贷违规责任追究力度。
为根治信贷管理中违规违纪不断、重复问题屡查屡犯等不良现象,必须强化信贷责任追究,严惩信贷违规行为,加大违规违纪成本,使有违规意向的信贷员不能为,也不敢为,实现防范信贷内部风险的目的。对贷款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善,造成信用社资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其经济责任与行政责任。对于置省联社经营管理禁令于不顾,发放假名(假身份证)、假地址、冒名、顶名、化名贷款,自批自贷、互批互贷,伪造虚假信贷申报材料,违规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未经批准核销呆账贷款的情况,要立即向县联社汇报,顶格处理。在工作中,做到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序时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重点社、重点人员存在的重点问题,重点进行检查,严格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始终对违规现象形成高压态势。通过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使信贷人员逐步养成按制度办理贷款、管理贷款的良好工作习惯,转变随心所欲的工作作风。
三、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实现四方面转变
一是稽核理念从检查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稽核工作既有监督检查的职能,也有服务和辅导的职能。对稽核工作中当时能纠改的一般性问题,要现场帮助其纠改,防止问题越积越多;稽核工作结束后,稽核人员要及时为基层信贷人员解答相关的业务知识难题,传授相应的业务技能。如示范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信贷资料的收集、归档,贷后检查报告的撰写方法,借新还旧、贷款展期的要求等。另外,对于操作不合规受到处罚的人员,要在思想上多予关心,帮助其分析自身的不足,鼓励其树立信心,认真工作。对工作进步明显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表扬,树立榜样。
二是稽核手段以合规性检查为主向以风险性稽核为主转变。在继续加大对信用社及信贷人员执行信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的合规性检查的基础上,稽核人员要不断强化自身学习,学会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在此基础上,对贷款运营各环节和各种状态下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所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提示信用社制订处置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
三是稽核方式从现场检查逐渐向非现场动态监测转变。要在注重现场检查的同时,借助科技、第三方反馈等诸多手段,实现对信贷业务操作非现场动态监督。一是建立远程网络系统,实现远程异动流水非现场监督,实现对业务操作人员的远程监督与控制;二是采取调阅监控录像等方式取证,对信贷人员的操作合规性进行抽查;三是充分利用信用社内勤、社会监督员等人力资源,建立起强大的非现场审计信息收集网络。
四是稽核内容实现从账面稽核为主向外查外对为主转变。要逐户下村入户核对,严防信贷管理出现人为风险。着重稽核外部贷款的真实性,考察外部客户的实际偿债能力,检查贷款发放是否合规;核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抵押物是否完好,检查贷后管理是否认真;认真入户调查贷款呆帐核销,核对贷款损失的真实性,检查呆帐核销是否随意,是否存在违纪现象。
四、加强稽核体系建设,突出稽核工作的力度和作用
(一)创新稽核机制,提高稽核独立性。一是根据查防案件的客观需要,按照“上收一级,下查一级”的原则,建立更具超脱地位的稽核工作模式,避免信贷稽核工作受到不必要的干扰。二是建立查、防、处、纠功能一体化的稽核反应机制,减少稽核时滞和梗阻。三是建立中长期稽核规划,合理搭配临时性稽核项目,减少非目标性稽核事务,使稽核部门独立高效地行使职能。
(二)设立信贷专职稽核。根据农村信用社稽核部门服务范围,工作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稽核人员职数,在此基础上,选拔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作风正派、坚持制度,信贷、计算机业务精通的稽核人员,集中调用,组成信贷专职稽核员队伍,制定专门的信贷稽核考核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经常性、专门性的检查。通过专职信贷稽核员与片区稽核员相结合,确保信贷稽核明确目标,统一标准,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