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旅游局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典型材料
今年来,市文物旅游局不断加强文物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管理,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维护文物旅游市场秩序,确保广大文物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促使文物旅游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
一是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有专业的业务科室和专职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的文物行政执法和旅游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文物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文物旅游市场,优化文物旅游环境,受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文物旅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并且制定了《渭南市文物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是根据《渭南市贯彻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方案》,认真界定文物旅游行业的执法范围、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制约机制,将我局文物旅游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文物旅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根据现行有关文物旅游法规、规章明确各科室执法权限及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各项文物旅游法规、规章正确有效实施,使各项行政管理活动都能依法进行,实现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和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适用法律手段管理的顺利转变。
三是制定了《文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文物局制定的文物案卷评比标准,对各县文物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进行评比,并将结果列入对各县市年度考核之列。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加强文物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文物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强化旅游质量监督。根据文物旅游部门的工作实际,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参加由省局、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为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调解、处理旅游投诉的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的文物旅游服务质量。在全市行业实行并开通了网上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在重点旅游县市、星级酒店、a级景区开展了《旅游质量游客满意度调查》活动。于6月上旬,组织我市四个县市的12名文物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截止目前,由市文物旅游局执法科工作人员对富平等县市区共计三百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印发了统一的行政执法法律文书。
二是认真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从4月底至10月底,分四个阶段开展此项工作。今年四月份,我们组织公安、工商、交通、物价、卫生、技术监督、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对20余家旅行社、景区、宾馆饭店进行执法大检查,加大对景区(点)和社会服务单位的治安、市场交易以及食品卫生的管理,严厉打击欺宰游客、扒窃等行为。强化对全市旅游经营服务人员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做到文明守法、诚信经营。今年全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46人次,检查导游人员150人次。
三是文物部门加大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力度,以案件为切入点,深挖根系,全年共侦破各类盗掘古墓葬犯罪案件十起,确保了全市田野文物安全。我们要求各县市区文物部门要确定一名专职文物安全信息员,不仅要同当地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文物案情,互通信息,还要掌握辖区内的文物旅游安全动态,全年共上报各类信息35篇。
四是强化导游人员管理。今年4月份,我们对全市的400多名在册导游人员进行年审和培训。为强化导游记分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次,检查导游ic卡50余人次。严格导游服务程序,严厉查处导游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和擅自变更行程等违规行为。
三、强化投诉管理,努力维护游客权益
文物旅游投诉工作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市文物旅游行业的整体形象。高效处理投诉是文物旅游执法部门监控文物旅游市场、体现执政为民理念、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全市各级文物旅游执法机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文物旅游投诉咨询电话畅通,热情为游客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服务,帮助游客排忧解难,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我们专门制作了《文物旅游投诉受理情况登记表》,将游客的姓名、投诉时间、联系方式、投诉请求理由及相关事实认真登记,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汇总上报季度文物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在处理游客投诉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态度和蔼,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以情代法,公平、公正地处理每起投诉。全年共收到游客投诉36件,处理36件,结案率达100%,最大限度地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较好地维护了我市的旅游形象。
四、建立长效机制。我们通过建章立制,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和群众有效监督的原则,使行风建设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坚持依法治旅,不断加强文物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文物旅游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的形式,通过发布旅游公益广告、网站发布旅游消费提示等多种形式,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合理维权。我们针对旅游服务中存在的热点、易发问题,建立旅游消费提示、警示机制,揭露旅游消费陷阱,基本实现行业管理明显规范,树立诚实守信、以人为本的文物旅游行业形象的预期目标,引导全市文物旅游市场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