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指导企业全面汇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结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已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及三级、四级监管的,同时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年度自查报告须经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随附资料一并装订上报。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企业自查报告,科学分析、合理部署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行,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市局要求,2017年9月1号上午,我院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院及辖区卫生机构医疗安全隐患进行突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医疗文书书写欠规范,个别村卫生室存在不及时记录现象。
2、村卫生室普遍存在消毒感染记录无或不规范现象。
3、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分类不规范。
4、各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处置流程不明确,操作性不强。
5、各村卫生室输液率普遍偏高。
6、各村卫生室未按规定配备合格消防器材。
7、光明、中村、蒋山村卫生室室内电路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8、光明村卫生室房屋结构老化,木结构材质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9、部分口服用药未及时书写病历,与病人沟通较少,病史采集不完整,对病人告知不到位。
10、中心卫生院医保刷卡时未核实病人身份,导致妇科用药男用、男性用药女用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医技人员规范化医疗文书书写的知识培训,每季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做到医疗文书书写及时、规范、准确无误。
2、对各村卫生室人员加强院感知识培训,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化普查。
3、对村卫生室人员集中进行医疗废物规范化分类处置学习,并每季度进行检查。
4、加强村卫生室人员安全医疗的`知识培训,对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安全制度、流程作出规范性的指导。
5、加强对村卫生室三率的定期及不定期检查,督促其规范用药。
6、组织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消防安全法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积极整改。
7、加强与病人的沟通,病史采集完整,必要情况做好与病人或家属告知工作。
8、医保刷卡时做好身份核实工作,务必每方必对,每方必查。
9、责令安全条件不足的村卫生室进行必要的环境改造,以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