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镇化建设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中下旬,县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调查组先后到部分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单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城镇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抓城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打造生态园林型现代河港城市”目标定位,坚持统筹城乡、以城带乡,以打造徒骇河城市景观带为重点,大力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强力推进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城镇服务功能有了显著提高,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一)中心城区建设加快。
(二)小城镇建设进程加快。
(三)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加大。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项规划之间衔接不到位。有的乡镇(街道)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编制滞后,不能适应城镇建设发展需要。
(二)城乡建设保障机制不到位。一是城乡建设资金缺乏。城乡建设资金筹集渠道还不宽、办法还不活,资金不足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二是建设用地指标少。城镇建设拆迁难度大,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够高,土地供应量不足,严重制约了城镇建设步伐。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进城农民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保障,教育、医疗等相关政策配套不到位,城镇化的拉力不足。
(三)综合承载能力不够强。一是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薄弱,配套功能不完善。城乡交通、建设、管理水平跟不上发展需要,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基层社区管理体制不健全,社区的人员结构、服务功能仍停留在村两委班子、村两委服务的层面上,社区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小城镇产业支撑薄弱。各乡镇(街道)缺乏大产业支撑,工业化水平低,产品结构单一,工业规模小,服务业发展层次低,城镇化发展的经济支撑相对薄弱,对城镇发展的带动力不强,推动力不足。
(四)建设管理缺乏长效机制。城乡管理工作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城乡管理、养护、保洁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未有效形成,城乡管理工作更多的是依靠突击式、集中式整治,长效化、常态化举措不足,城乡管理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
(五)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一是缺乏规划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机制,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缺乏城镇建设专业技术人才,不能满足和适应当前城镇化建设步伐。三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建设现象时有发生,规划控制力较弱,规划的重要性、严肃性、可持续性不能充分体现。
三、下一步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实现城乡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并注意做好城乡总体规划与供水、供电、通信等各项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度,扩大规划覆盖面,建立健全规划编制修订公众参与制度,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城市、区域、资源、环境、交通、人口、住房、土地、基础设施等重要因素,统筹协调,合理布局,增强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进一步完善城镇化建设保障体系。一是多元筹资,突破建设资金匮乏的瓶颈。政府要继续搭建好平台,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吸引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城镇建设中;适度增加城镇建设发展经费预算,用于城镇规划费用补贴和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在城镇化建设中的撬动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大项目带动城镇建设发展。二是加快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推动土地加快流转。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作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户籍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三)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市现代化要求,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路网、供排水、供暖管网、电网、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要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持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相结合,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相衔接,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二是促进社区综合功能不断完善。加大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与社区管理的指导力度,积极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功能和服务体系。三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结合区域实际,积极发展二三产业,不断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四)进一步完善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把经常性管理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建立落实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二是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手段,全面提高市政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卫、社区治安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根治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的美化水平。三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乱倒垃圾、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入手,加大对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专项集中整治力度,彻底改变城市面貌。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与到城镇化进程中来,促进城镇文明程度的提高。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推广科学文明生活方式,规范文明言行举止,不断提升城镇居民综合素质,推动和促进城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加速全县城镇化进程构筑坚实的基础。
(五)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工作机构。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城镇化建设相关事宜,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也应建立相应的综合协调机构,形成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城镇化推进机制。二是进一步充实城镇化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城镇建设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树立规划的权威性,“未经规划寸土不动,一经规划严格执行”,从根本上解决“规划执行走样”的问题,保证城镇建设的连续性、协调性、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