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内容及撰写步骤

秦风学

  一、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

  (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

  (三)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一般表述为被审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审计范围应说明审计所涉及的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审计方式要写明是就地审计还是调帐审计,还是二者结合。

  (五)审计评价意见,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发表评价意见应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并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并且,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审计评价意见不能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

  (六)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审计报告的编写程序

  (一)调查研究,发现问题。

  主审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应全面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被审期的有关计划的`完成情况、所存在的问题或簿弱环节,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要灵活运用检查、实地勘察、座谈、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要与同期、历史较好水平和同行业进行对比,找出该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经验。

  (二)归纳汇总,拟定审计报告提纲。

  围绕审计项目任务和目的,把在审计过程中的会议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通过查证落实的影像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等,按照问题的性质或类别归纳编号。从整理的各项资料中,权衡轻重,按照问题的性质、分清主次,进行排列,做到观点正确、简洁明晰、条理清楚、通俗易懂,不得重复或遗漏,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

  (三)修改补充,审定审计报告。

  主审人员起草完毕审计报告后,还需进一步认真地修改和补充。首先,应召开审计组业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逐条修改补充;其次在审计组修改的基础上,由业务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修改。在修改补充时应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文字表达上,要言简意赅,合乎逻辑和语法,数字部分做到分文不差,整体数字与分部数字互相吻合,前后衔接;二是要根据现行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加以对照,确保所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合理合规,定性准确;三是定稿之前,项目组负责人应到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让审计建议对被审计单位能切实起到“审、帮、促”的作用。

  (四)签发确认,上报审计报告。

  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在审计报告的末尾和附件中,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领导、经办人要互相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表明各自意见,为后续审计或审计整改提供依据。审计报告编写出后,应按照公文签发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审计主管部门和本单位有关领导以及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要留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