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长期以来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从源头上禁止教育乱收费行为,成立有以校长为组长的“禁止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本学期开学后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我们按照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县、局的相关文件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x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xxxxx(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xxxxxxx(分别负责各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工作小组复查。其次,学校自查工作小组分别找学生个别谈话,暗访了解有无违规收费现象。
三、自查情况。
1、学校要求学生佩戴校卡。本学期学生初次办理校卡由中国移动新丰分公司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按文件规定学生遗失校卡后,补办时可收取工本费,现阶段我校未出现此种情况,也未收取费用)
2、学生校服价格为:310元四套(冬服两套、夏服两套),单独购买冬服86元一套;夏服69元一套。我校均有学生或家长自愿到设于校园内的校服厂销售点自行购买,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3、省教育厅规定的可征订的教辅资料价格为:七年级74.01元一套;八年级84.77元一套;九年级102.77元一套。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学生,必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自愿征订意见书后方可征订。为方便保护学生利益,方便学生征订,学校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将价格降低为七年级74元一套;八年级84.5元一套;九年级102.5元一套。
此外,学校无推荐或组织学生购买省教育厅规定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现象,无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4、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
5、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我们学校多年来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现对我校无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了自检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我校属于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国家实行“三免一补”政策,我们严格按规定,坚决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2、继续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政策,加大帮困助学力度,使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都能够得到资助。
3、坚持勤俭办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学校所有项目工程都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以及建设资金的审计。
4、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收取学生费用,不组织统一为学生订购或推荐使用教辅材料,不搭配征订和发行市政府规定目录外的书籍。我校体育、美术、音乐课程的教材循环使用。坚决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5、学校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现象,没有举办“提高班”或“校中班”的行为,无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补课的行为,无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名义,举办文化补习班并收费的行为,也无将本校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课收费等行为。
6、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按市教育局财务科的要求,财务结报规范,代办费结算项目清单明晰。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相关文件以不同形式通过校务公告栏公示。
2、落实责任制,推动工作深入。成立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负责,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和协调。
3、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以及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各级家长委员会会议以及告家长书,获得家长的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氛围。
4、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工作来抓,继续做好此项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学校收费自查报告范文学校收费自查报告范文。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根据平泉县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完小校长是完小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规范收费责任状。
学校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宣传有关规定以及规范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年级新生家长,让其了解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收费,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在学校门口张贴了收费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为保证教育收费工作顺利地完成,学校制定了相关规范收费的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定期公布。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机制,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4、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5、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教师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根据东胜教发《关于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引发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及时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现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1、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目录征订教材,学校从未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等材料。学生使用的课本、教辅材料完全按上级统一规定的目录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
2、规范代收费行为。我校实行代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查,学校的代收费项目是学生校服费,学生校服费完全按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标准收取,并统一上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财务。学校没有其他形式的代收费行为。
3、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收取择校费。学校历年来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服务区招收学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没有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更没有任何与择校学生收费挂钩的行为。
4、学校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收费行为。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利用教师会议,学校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目前没有发现教师有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更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
5、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流程,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张贴在学校公示栏里,持续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