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宗旨:
推动学校阳光体育特色建设,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二、运动会口号:
阳光体育,你我同行,坚持锻炼,幸福健康。
我运动,我快乐,我锻炼,我健康。
三、领导组:
组 长:梁绪超 胡亚萍(全面负责本次运动会)
副组长:赵英刚 医务人员(负责运动会安全工作,后勤工作及运动会安全预案)
成 员:张娟宏(负责径赛过程的监管)
赵英刚(负责场地划线、开幕式场地布置)
杨玲(负责运动会的通讯报道、广播、影像资料、文明班集体的评定和运动员的抽签排序、奖状的填写)
赵震(负责田赛的监管)
四、裁判组:
径赛裁判长: 鲍红利(负责裁判员培训兼发令员)
裁 判 : 王艳玲 张丽 秦娜
联络组:张娟宏(学生4名)
径赛记分员 :段小梅(学生4名)(负责运动会的表格登记、成绩计算、
资料的整理和入档)
田赛裁判长:赵震 (负责田赛成绩登记)
成员: (学生2名)
五、政宣组
组长:杨玲
成员:刘敏学生4人
六、竞赛时间:
20xx年10月29、30日
六、竞赛地点:
学校运动场。
七、竞赛项目:
一、二年级:60米、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
三、四年级:立定跳远、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4×100米接力
五、六年级:立定跳远、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4×100米接力。各年级男女生竞赛项目相同。
八、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
2、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男女生限报4人。
3、报名时间:10月26日前,逾期不报者,取消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个人项目按组别取前3名进行奖励。
2. 计分办法:以决赛为准,以各段组比赛,去前4名得分(4,3,2,1)
集体项目双倍得分,以各班得分总分排列班级的.名次。
3.各段组取团体第一名。团体奖的计分办法以本班运动员得分的总和计算。
十、竞赛过程:
10月29日上午:
8:00开幕式。开幕式结束后进行以下项目。
高段组男子100米预赛 女子100米预赛
中段组男子100米预赛 女子100米预赛
低段组男子100米预赛 女子100米预赛
高段组男子400米预赛 女子400米预赛
中段组男子400米预赛 女子400米预赛
低段组男子400米预决赛 女子400米预决赛
立定跳远:高段、中段
下午( 1:30开始):
1、高段组男子200米预赛 女子200米预赛
中段组男子200米预赛 女子200米预赛
低段组男子200米预赛 女子200米预赛
2、低段组男子60米预赛 女子60米预赛
高段组男子800米预决赛 女子800米预决赛
中段组男子800米预决赛 女子800米预决赛
3、高段组男子100米决赛 女子100米决赛
中段组男子100米决赛 女子100米决赛
低段组男子100米决赛 女子100米决赛
10月30日上午:
1、高段组男子400米决赛 女子400米决赛
中段组男子400米决赛 女子400米决赛
低段组男子60米决赛 女子60米决赛
高段组男子200米决赛 女子200米决赛
中段组男子200米决赛 女子200米决赛
低段组男子200米决赛 女子200米决赛
2、集体项目
高段4*100接力
中段4*100接力
低段4*100接力
十一、竞赛须知:
1、竞赛分组由领导组统一编排,比赛组按抽签排道次。
2、径赛项目,预赛取前4名进入决赛,决赛抽签进行。接力项目按组抽签安排道次。
3、径赛和田赛发生冲突时,应先参加径赛,回来后按轮次参加田赛项目比赛,已过轮次不能补赛。
4、运动员的号码必须佩戴在胸前,以利于裁判工作。未佩戴号码者,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5、比赛中,非运动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更不能带跑。有影响别班运动员比赛者,扣除责任人所在班级成绩0.5—3分或取消其班该项目运动员成绩。
6、运动员资格审查由班级代表队严格审定,大会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参加比赛者取消个人名次和本单位的团体名次。
7、发令
(1)60米、100米、200米和4×100米接力按“各就位”、“预备”、“鸣枪”三令进行;800米按“各就位”、“鸣枪”两令进行。
(2)起跑: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给予警告,之后继续犯规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8、检录:所有竞赛项目检录一律由张娟宏负责,于10月28日下午进行。 十二、注意事项及说明
1、各班要抓住这次秋运会的机遇,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自觉性。
2、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安全预案,明确防范措施,了解学生身心健康情况,不宜做剧烈运动的,应劝其不要参加比赛。
3、各裁判要尽职尽责,端正思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有舞弊行为,要在学校全体教师会议上通报批评,并取消成绩。
4、各班必须把参赛运动员名单于10月28日前报总裁判长,逾期不报者取消比赛资格。
5、比赛结束后,各裁判长应立即把原始成绩单送交总裁判长。
6、各比赛项目的场地安排以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由各比赛项目的裁判自行负责。
7、各班主任、体育教师和裁判员应向运动员讲清比赛常识、规则。
8、如有不明事宜可询问总裁判长。
9、开幕式另行安排。
10、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