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月活动策划方案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我们要以“爱党、爱祖国、爱*”为主题,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在*革命和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为大家分享民族团结月活动的策划方案,欢迎借鉴!
根据自治区民委的要求,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将以往每年9月份举行的活动提前)。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宣传月时间
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宣传月主题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四、宣传月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各县市区要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把握民族工作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基本方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强音。要围绕“两个共同”主题,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二)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各县市区要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在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在建设清洁乡村、美丽xx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要善于发现、挖掘、培养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宣传他们的突出事迹,推进一批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四)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各县市区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地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
(五)认真研究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做法和经验。活动月中,各市县市区要开展到基层征求群众对民族政策法规的意见和对知晓情况调研。通过调研,宣传民族政策,掌握基层情况,梳理宣传教育的有效办法,研究宣传对策,指导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五、主要活动形式
(一)集中开展户外宣传。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广场”等活动,在公园、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合,通过现场会、图片展示、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悬挂横幅以及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播放标语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在公园、广场等户外场所举办电影放映周、民族团结书画作品展、群众文化演出等文化活动,把宣传教育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二)广泛进行媒体宣传。各县市区要注重发挥民族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优势,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参与,加强与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联系,开辟更多的宣传阵地和传播渠道,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创新载体,通过新闻报道,播发新闻评论,访谈、通讯、综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关注度,扩大群众参与度,形成宣传月活动百花齐放的新格局。
(三)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宣传。
各县市区要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充分利用这一民族传统节日平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民俗与节庆活动,把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与节庆活动结合起来。宣传周期间统一开展如下活动:
1、制作悬挂一批标语横幅。在县市区主要路口、单位门口以及各种集中活动场所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播放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2、制作展示一批专栏板报。以展板、墙报、宣传栏为平台,组织各有关单位、乡镇、社区编印出版一期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专栏或墙(板)报,大力宣传民族政策,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市区,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板报送基层”活动,于“壮族三月三”活动期间在集中开展民俗活动的地方进行集中展示,在宣传月期间送到各乡镇、社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屯和民品企业轮流展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
3、印制一批民族政策知识宣传手册。印制一批反映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手册,在活动月期间特别是“壮族三月三”节庆期间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
4、宣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要以专栏、专版形式,在当地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传媒上,大力宣传各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事迹。要宣传4个以上的模范典型事迹,重点在“壮族三月三”期间推出。
5、宣传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宣传少数民族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
6、配合“壮族三月三”活动,在电视台滚动播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的有关情况。介结中央民族工作精神、有关民族政策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定期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是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政治性活动,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工作重点,使宣传月成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推动月。
(二)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活动载体,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地开展宣传,确保宣传月取得实效。
(三)把握导向,增加群众参与力度。要找准活动的切入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让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其中,受到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参与性,不断扩大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认真总结,并于20xx年5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及相关图片材料(包括各类媒体的报道)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报xx市民族宗教委民族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