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背景: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意见,积极做好大学生创业的引导,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供学生创业实践的平台,团委将于XX年11月下旬举办第五届“众里寻他”销售大赛。
一、活动主题
营销为王创意先行
二、活动组织
主办:校团委
承办:大学生创业协会
协办:各二级院系学生会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面向全校有意愿进行创业实践、销售尝试的学生。
(一)报名形式:
1、二级院系代表队参赛:各二级院系组织参赛队个数不少于3个。
2、学生自由参赛:支持个人以及团体报名参加(团体的定义为3人及其以上,若无伙伴可先个人报名,举办方将酌情安排组建团队。)
(二)组队要求:
1、每个参赛队伍3-5人组成,个人必须分工明确,团队必须团结合作。
2、每个队伍至少参加2天比赛
四、赛制安排
(一)报名方式
1、实体报名:地点为180创业广场二楼创协办公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645400353@.com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录一)营销策划参考框架一份
(二)时间安排
1、报名:11月7日-11月14日
2、资格审查:11月7日-11月14日
3、赛前培训:11月15日
4、参赛队物资审核(物品、成本):11月15号-11月18号
5、各参赛队赛前布置动员会:11月18号
6、比赛时间:11:00-13:10一食堂门口过道至玫瑰苑门口
第一、二个比赛日:11月19日-11月20日
第三、四个比赛日:11月26日-11月27日(皆为中午11:00-13:10)
7、研讨分享会:比赛中间、12月
(三)流程策划
1、赛前准备:
(1)每个参赛团队在参赛资格审核完毕接到通知后,进入PU平台参加活动;
(2)货物由参赛队伍自行解决(从进货到销售,但要保证货物质量,进货渠道正规)
(3)11月18日召开赛前会议,分配摊位,发放收据以及桌子。
2、比赛当天:
(1)参赛团队进入腾讯微博平台,须将摊位的摆设装饰拍成照片晒到微博上配以相关的产品介绍、现场销售状况介绍等,让大众进行转发、评论等,比赛结束后,此项环节活动停止,4天比赛期间得到别人转发、评论和“赞”的次数亦作为最终评分的根据之一;(只能发一次微博参加本项环节的活动,照片张数及文字内容不限,只要是跟宣传自己摊位与产品有关发,发微博时需要“照片文字@大学生创业协会@团委”)
(2)参赛团队将摊位的装点样式通过照片形式发到PU平台上,让大家进行投票活动,最终得到的`名次亦作为本次比赛评分项,此投票活动开始于11月19日,截止于11月27日;参赛团队将每名成员的个人二维码发到邮箱645400353@.com进行扫描工作,每天都要进行纸质签到工作。
(3)缴费规则:当有交易形成时,由卖家开据一式三联的收据,买家持收据到收银处,卖家每张票据编号,买家持自留联收据,返回摊位向提取商品,收银处留存联收据作为盘点核算使用。
(4)抽奖活动:比赛日由创业协会组织抽奖活动,参赛队可提醒买家参与活动,在4个比赛日累计消费满100元,可参与抽奖。
3、奖项设置:
一等奖
300元证书
二等奖
200元证书
三等奖
100元证书
最具人气奖
100元证书
最佳创意奖
100元证书
评分标准:总评分为100分,具体分解如下
1、营销利润额(占50%)
2、营销技巧(占10%)(PU、微博,作为评选最具人气奖评选标准之一)
3、参赛人员形象(占10%)(作为评选最佳创意奖评选标准之一)
4、营销策划书(占30%)(作为评选最佳创意奖评选标准之一)
4、违规处理,凡有以下情形者,取消比赛资格,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1)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者
(2)比赛中弄虚作假者
(3)恶意竞争者
(4)超出正常营销行为者
其他违背比赛原则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视情况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参赛团队要及时上交报名表,若没有及时上交参赛所需材料,则视为弃权参赛。
2、活动过程中,参赛团队若出现销售与策划书不同种类的产品,则予警告处分,如果该团队屡教不改,则自动取消其参赛资格。
3、工作人员做好监督工作,若参赛团队没有将租借物品在当日结束时归还原处予以扣分处置,若有物品遗失状况则照价赔偿,若结束时没有做好各自场地的打扫工作予以扣分处置。
4、活动过程中,允许更换产品,但不得改变产品的类别,否则视为违规处理,予以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