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倡议书

张东东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倡议书1

全县广大卷烟零售经营商户: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精神成长的黄金时期、塑造性格和习惯的关键时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一支香烟会给他们带来诸多的身体危害和精神危害。为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其营造一个洁净的成长环境。县烟草专卖局特向全县广大卷烟零售经营商户发出如下倡议:

  一、讲求职业道德,维护自身声誉。

  为了给学校创造一个优美、洁净、文明的校园环境,全县广大卷烟零售经营商户要讲求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个体经营者的自身声誉,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并在柜台的醒目位置粘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警示语。

  二、做好宣传工作,维护学校周边环境。

  学校是教育场所,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在学校周边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个体经营者,要自觉做一名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帮助学校,帮助老师,帮助家长宣传吸烟对身体的危害,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教育吸烟的未成年人增强自我控制能力,自觉抵制诱惑,摒弃吸烟的不良习惯,爱惜身体健康。

  三、创建无烟环境,维护控烟工作。

  广大个体经营者们要强化保护他人健康的意识,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尤其是不在未成年人面前吸烟,使他们免受二手烟的危害,避免其效仿吸烟行为。同时要积极学习和宣传控烟知识,支持未年人的.禁烟工作,为全县未成年人禁烟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广大卷烟零售经营者们,请响应我们的倡议,为了自己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为了创造洁净、文明、优美的和谐校园环境,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争做关爱未成年人的文明诚信经营者。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倡议书2

全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朋友们: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吸烟饮酒不仅会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还会影响他们的性格塑造,让他们做出一些错误的判断和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为了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断优化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倡议:

  1、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烟酒,不吸烟、不饮酒,勤俭节约,不乱花钱,不铺张浪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零售店等烟酒柜台需在醒目位置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志牌。

  3、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的良好环境。

  4、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从自身做起,不让孩子代买香烟、酒水,不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吸烟、饮酒,帮助和带动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