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有毒物品,是危害社会的毒瘤,它曾给我们中华民族带来极其深重的灾难,蒙受了近百年的耻辱.有毒物品,不但摧残人的肌体,还使人精神颓废、人格扭曲、道德沦丧.有毒物品,不但会葬送个人美好前程,断送宝贵的生命,还会摧残幸福美满的家庭,动摇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大家的幸福,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我们向全区中小学同学发出禁毒倡议:
一、掌握知识,自我保护.让我们认真学习禁毒知识,特别是《浙江省禁毒条例》,深入了解有毒物品对身体、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增强防毒、拒毒意识,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二、防毒禁毒,从我做起.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防止被有毒物品违法犯罪分子引诱吸毒;要学会鉴别,慎重结交朋友;要学会自控,不随便进入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营利性娱乐场所.让我们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养成高尚的情操、良好的习惯.
三、参与禁毒,人人有责.让我们踊跃参与学校开展的禁毒预防教育讲座,禁毒知识竞赛、禁毒图片等活动,积极向家长、同学、朋友宣传有毒物品的危害;让我们牢固树立禁毒责任意识,一旦发现身边有贩毒、吸毒现象,及时向学校及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同学们!珍惜生命,远离有毒物品.铲除毒害,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唱响"小手拉大手,禁毒建和谐"的主旋律,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全体市民: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谐社会更是家庭幸福美满的保障。“禁绝有毒物品、创建平安、构建和谐”是广大家庭、全市人民共同美好的愿望。然而,有毒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侵蚀着我们健康的社会风气,吞噬着宝贵的生命,威胁和破坏着千万户幸福的家庭,严重地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毒物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值此“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普宁市禁毒委向向全市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带头做守法公民。
二、远离有毒物品,抵制有毒物品。做到不吸食有毒物品,不从事有毒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把民主、和睦、文明之风请进家门、请进社区、请进学校、请进单位,从我做起,互相监督,抵制诱惑,共同构筑拒毒防线。
三、积极投身于禁毒人民战争。树立拒毒人人有责、个个有份的意识,增强与有毒物品犯罪作斗争的勇气,大义帮友,大义救亲,发现贩毒、吸毒的线索和窝点要大胆举报,使涉毒违法犯罪分子在群防群治中无藏身之地,让我们生活的空间更加纯净。
四、发挥家庭、邻里、社会大家庭的作用,努力挽救涉毒的失足者。对误入歧途的涉毒人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要加以感化、给予帮助,为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使涉毒者迷途知返、根除恶习、重获新生。
广大市民朋友们,禁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任重道远。全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积极投身禁毒人民战争,远离有毒物品、抵制有毒物品,为建成幸福和美家园,为创建平安普宁而努力奋斗。
举报电话:110
xx市禁毒办
二○xx年xx月xx日
中心广大干部职工:
近年来,有毒物品死灰复燃,有毒物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特别是新型有毒物品的泛滥,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吸毒对人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引发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并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面对有毒物品带来的巨大灾难,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稳定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特向中心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一、弘扬禁毒文化,倡导阳光生活。努力从我做起,从我的家庭做起,以家庭为单位营造无毒环境;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为禁毒工作奉献爱心。
二、增强禁毒意识,抵御有毒物品诱惑。增强禁毒法律意识,提高抵御有毒物品侵袭的能力,牢固构筑拒毒防毒防线;将禁毒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从身边做起,拒有毒物品于家庭之外,关爱自己的家人,积极劝告、提醒自己周围的人珍爱生命,拒绝有毒物品。
三、坚决抵制有毒物品,积极参与禁毒。自觉远离有毒物品,不吸食、不传播有毒物品,不轻信有毒物品有治病的功效,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举报吸毒、贩毒的违法犯罪行为,主动配合政法机关打击处理涉毒案件;关注禁毒、戒毒,对吸毒人员“不抛弃、不放弃”,鼓励他们下决心戒毒,使他们迷途知返,重获新生,回归社会,同走禁毒阳光路,共创和谐新生活。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珍爱生命,远离有毒物品”的禁毒活动中,自觉远离有毒物品、永不沾毒,为创建“平安杭州”“美丽杭州”做出积极贡献!
xx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