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直接承担节能减排任务最为前沿的具体实践者,要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号召,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环保优先,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积极履行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为此,我们百家企业向省内全体企业、公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节能减排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自身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相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意识,以节能减排为己任,自觉履行节能减排义务,把节能减排作为企业提高竞争力和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地方有关的节能减排法规、规定,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节能降耗,提高效益。坚决执行和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40号)以及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年本)》(第40号令),淘汰和禁止使用高能耗、低能效、高污染的工艺、产品和设备。
三、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技术改造力度,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再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实施节能减排的科研攻关和技术改造。积极开发和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先进实用技术,优先选用国家和行业推广的高能效、低污染的工艺、产品和设备。
四、制定规划,加强管理,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制定节能减排规划,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考核与奖惩机制,将节能减排纳入企业经营目标的考核指标和相应管理人员的责任目标。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节能减排计划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
五、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优化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把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紧密结合,加快产品、技术、工艺和组织结构调整,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运行效率,提高产品附加值,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六、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常抓不懈
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任务,坚持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意识,开展节能减排评比和表彰活动,把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长期的自觉行动。
节能减排是一项惠及全民的事业,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让我们企业和全社会携手并肩,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规定,坚定不移实施节能减排,为全面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环境问题如此日益突出的今天,企业界面临着越来越艰难的发展抉择——是以环境为代价求得经济快速增长,还是放弃粗放的生产方式、以清洁生产寻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4·22”地球日即将到来之际,作为《中国环境报》理事会成员单位——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来自各行各业的优秀企业界代表,聚首“树立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环境保护高层论坛”在人民大会堂庄重发出倡议:
1、现代企业是地球资源最直接的'受益者,同时也最容易成为地球环境最直接的破坏者,因此,企业界应以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密切关注企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把生产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点;
2、企业的发展直接有赖于科学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因此,企业界要以科学发展观长远地规划企业的未来,与环境和谐共荣,最大限度地避免短视、急功近利的行为;
3、企业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把循环经济理念及方法,纳入企业发展建设、生产流程、产品营销等各个环节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资源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或者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污染物,追求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最大化;
4、企业应通过绿色标志等制度的建立,扩大公众参与环保行动的机会,进一步明确生产参与者在生产全过程的各环节中控制污染所起的作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5、企业在身体力行做好自身环保工作的同时,还应密切关注社会环境问题,积极参与其中,努力塑造企业的绿色环保形象,宣传环保、倡导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