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近年来,溺亡已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年轻生命的逝去,给家庭带来严重的伤害。当前,暑季即将到来,气温升高,青少年儿童溺水已进入高发期,青少年溺水防范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为有效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现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一、广大青少年朋友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嬉水,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游泳或嬉水,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嬉水,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沟、水库、水坑、鱼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到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游泳或嬉水。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逃离或者贸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二、家长及其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各家长及监护人要积极认真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相关部门要有预防措施,社会各界要加强关注。学校要加强防溺水教育,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或完善必要的预防溺水警示标牌和防护措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筑青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防护网。
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明天、家庭的未来,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朋友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共同担负起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责任,让我们的孩子快乐的学习、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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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时近盛夏,不少人选择了游泳这个避暑的方法。但每年时有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无情的河(塘)水所吞噬,令人痛心。为积极响应“平安瑞安”建设,开展以“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周”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特向全校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河域游泳。
二、在有家人陪伴地前提下,到安全的、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学会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并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
四、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坚决不参与危险的外出游泳活动。
五、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亦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外出洗冷水澡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劝阻。
六、严禁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沙溪河等水域嬉戏或游泳,严禁在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下水戏水,严禁在公园尤其是靠河处逗留玩耍,严禁私自到河边看涨大水,严禁自行下河救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它不像财富能失而复得,也不像离离原上草周而复始。谁失去了生命,不仅仅是自己失去了一切,还要给活着的亲人留下心灵的创伤。同学们,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一定要珍惜青春,努力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xxx
20xx年x月x日
暑假到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暑期生活,是社会共同的心愿。努力杜绝游泳溺水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正确评估自身的游泳水平,不到那些陌生危险的自然水域,如深潭、野塘和溪边等处游泳;
二、孩子必须在有家长陪伴的前提下,到安全正规有救生员值岗的游泳场所游泳,下水前要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并充分做好热身活动,到安全的水域下水,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即使在游泳池,也不要依赖充气浮具,并听从救生员的管理,严禁在游泳池边追逐打闹,推搡他人,跳水潜泳等危险动作;
四、学会相关游泳防溺水知识,并掌握一定的自救技能,如遇同伴溺水,请勿下水,降低重心借助棍、绳和衣服等可用于救生的器材,进行施救,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向成人求助;
五、预防溺水的最好方法是到正规的游泳场所参加游泳培训,尽早学会游泳,掌握自救技能。
六、不要到塘江边去玩水,不到江堤下行走、玩耍和观潮,安全观潮必须在大人的陪同下进行。
同时,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公益救援关爱身边人,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xxx
20xx年x月x日
全区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回看之前各地发生的溺水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的同伴发生溺水后其他同伴不懂施救方法,盲目伸手救助而被拖入水中溺亡。事件的发生,给每名溺水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说,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共青团崂山区委、崂山区教体局特向全区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家长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
一是不要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二是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三是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四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如有条件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能擅自盲目救助,要做到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人身安全无小事。希望您教育孩子提高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广大青少年要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让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每个家庭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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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目前,天气开始转暖,一些学生、儿童私自到江河、溪流、水库游泳的现象有所发生。多年来,溺水事故一直是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溺水事故一直是我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据统计,全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约有5—6万人,而因溺水事故死亡的有四万人左右,也就是说,平均每天约有近150名中小学生死于溺水事故,而在4月份到9月份这个数字就更大了。请看一组血淋淋的数字:
5月19日下午,惠民县三名学生在徒骇河溺水身亡6月9日全国16名学生溺水身亡。
为积极响应省、市、县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溺水”这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特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远离溺水隐患,不参与各类危险的校外活动;
二、不私自到危险、陌生的河、湖或水塘游泳;
三、只有在有家长陪同的前提下,才能到安全的、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要做好相应的游泳前的准备活动,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学会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并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
五、请各班班长在本周利用合适时间在班内召开一次“防溺水”的班会课,把安全意识贯穿到每一位同学的心中,并把班会课记录上交校团委。
同学们: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安全至上,生命为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从今天起,每一位同学都立即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让我们的校园更加文明、安全、和谐,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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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盛夏的脚步悄然而至,不少人会选择游泳的方式进行避暑。为积极响应第四个“xx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活动,避免可能的后悔与遗憾,特向家长们发出一下倡议: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希望家长加强对孩子游泳救护知识的辅导,帮助孩子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教育孩子必须到符合卫生条件的游泳馆或正规培训机构游泳,同时要学会一些溺水时自救的方法,如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向周围呼救,等待救援等,在一旦发现有人溺水时,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让我们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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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