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县天气干燥,林内游玩,清明扫墓,烧地边,烧荒情况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清明节临近,又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即将到来,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全市各级干部众要积极参与到我县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中来,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现向全县广大工人、农民,学生、武警官兵、公安、消防、全体指战员提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打造平安秭归、生态秭归、构建和谐秭归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要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广大市民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炭、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二、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
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食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或市县区防火值班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等作用。但是由于人为的破坏,以及不合理的使用,我们的森林越来越少,使得许多土地沙漠化,许多野生动植物消失,产生全球气候变暖,人类居住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为了我们的后代,为了人类共同的地球,让我们努力做到: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荒山、荒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种植林木,有选择地种植有经济效益的树,如桃树、脐橙、板栗等,也可种植杉木、马尾松等水土保持林,这样既提高农民收入又可保持水土、提高森林覆盖率、美化寿宁。
3、加强森林防火。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频繁,给寿宁森林资源造成很大破坏。因此我们要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让我们一起携手,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