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人:XXXXXXXX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XXXXXXXXXX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 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
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XXXXXXXXX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6 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XXXXX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x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