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安全承诺书

王明刚

  学生校外安全承诺书1

  本人是 系 班学生 ,按学院“关于学生在学校外住宿的有关规定” 申请在学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诺如下:

  1。提供的在学校外住宿的证明材料等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2。 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事,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3.学校已经向我详细说明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我本人应承担的责任,我承诺将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一旦发生各类伤害事故,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4、如果我的居住地点发生变化,我将立即向学校报告居住房屋的详细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以上内容经本人、家长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书未尽事宜,遵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居住地址:

  电 话: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工作,更新育人新观念,树立行业新形象,展示教师新风采,使教育让人民满意,使居仁中学明天更辉煌,在此,我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郑重承诺:

  一、以“三个代表”为指针,以先进性教育为引领,严谨治学,积极进取。不散布消极言论,不牢骚满腹,不我行我素。

  二、尊重学生人格,一切为学生终身发展着想,了解学生特点,保护学生权益,关心学生成长,发展学生特长。不歧视、讥讽、挖苦、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牢固树立法纪观念。不以教谋私,不收受学生、家长财物,不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乱收费、乱补课、乱订资料,不迟到、早退、旷课,不训斥学生家长。

  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举止文明礼貌。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不须怪发,不敞胸露怀,不穿拖鞋上班,不坐着讲课,不赌博酗酒,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五。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守劳动纪律,坚持出满勤,有事有病先履行请假手续,不私自调课,不无故缺课。

  七。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邪教活动。

  九。言传身教,态度和蔼,经常走访家庭,听取家长意见,保持与家长的沟通联系自愿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备讲批辅,面向全体学生,不加重学生学习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保证教学质量,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如有违诺按居仁中学师德师风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条款处理。

  校长签字:

  承诺人:

  学生校外安全承诺书2

  本人是 系 班学生 ,按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外住宿的有关规定” 申请在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诺如下:

  1.提供的在校外住宿的证明材料等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2. 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事,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3.学校已经向我详细说明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我本人应承担的责任,我承诺将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一旦发生各类伤害事故,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4、如果我的居住地点发生变化,我将立即向学校报告居住房屋的详细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以上内容经本人、家长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书未尽事宜,遵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居住地址:

  电 话: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