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美丽华酒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酒店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酒店与安全生产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部门主管领导为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对部门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消防、财产、交通、食品、现金、人员安全及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逐级签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区社、集团公司、酒店相关规章制度、会议文件精神,落实酒店总体安排部署及各项具体措施,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四、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档案,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五、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应按规定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认真开展各类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六、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七、对机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机器设备的安全性。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八、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九、加强部门应急管理,熟悉酒店《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应急演练。
十、与客人或施工单位签定销售合同、协议或工程合同、协议时,必须将关于安全生产的条款纳入合同、协议中。
十一、部门对所辖区域所存在安全隐患经酒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查出而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者,按照酒店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并按照酒店《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如因条例落实不利而造成事故发生,部门安全责任人将负全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入酒店安全档案内、一份部门存档。本责任书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 12月31日一年内有效。如遇部门安全责任人变动,对继任者继续有效。
新疆宝龙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部门名称:
美丽华酒店
安全责任人 : 部门安全责任人: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托老所管理和服务水平,明确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责,确保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托老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牌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特制定《**区牌楼街道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目标责任书》。
一、明确敬老院、托老所管理职责。
街道分管领导是敬老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等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街道要与敬老院、托老所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聘请管理人员,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xx〕第37号)的规定,街道、敬老院、托老所应根据五保对象申请,与所在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托老所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托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敬老院组织五保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托老所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经济与则务制度》、《供养人员分级护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托老所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督促敬老院、托老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五保户托老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竞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敬老院、托老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院、所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建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区政府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实行问责。
**区牌楼街道办事处牌楼街道敬老院(所)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本单位 (单位名称)
为了给每一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确实加强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效益,确保安全。特郑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单位所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保证畅通无阻,保证不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上堆物,保证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不封闭、不上锁。
二、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标志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标志始终处于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状态。
三、所有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经营场所保证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整个社会的安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消防,监督本单位做好消防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
勐腊县安委会:XXXX-XXXXXXXX
勐腊县消防大队:XXXX-XXXXXXXX
为了深入开展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严格遵守《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消防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各类火灾事故,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场所消防合法,不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场所改建、内部装修或变更用途等情况,如实上报公安消防部门,并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按照国定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四、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存档备查;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建筑外窗不设置金属防盗栅栏,确保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六、按要求做好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不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的,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停止营业等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七、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八、切实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保证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确保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九、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承诺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诉保证内容,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 第十八中学 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改活动。
2、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档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
3、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定人对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使用煤炉取暖,采取通风等有效措施预防煤气中毒。
4、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各种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对教学楼、宿舍楼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情况进行检查。
5、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对全体师生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认真整改火灾隐患。针对教育局和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两周内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如因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愿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人(签字):
二〇 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