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说边城的读后感范文

莉落

关于小说边城的读后感范文

  导语:《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排名第二位,仅次于鲁迅的《呐喊》。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纯爱故事,展现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由于《边城》的美学艺术,《边城》这部小说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

  沈从文的小说,《边城》也许是写得最好的,却不是我最难忘的。《边城》的好是顺理成章的,故园之美、人情之美,溢于他的文字中,我早已不再陌生了。他最让我震动的小说,是他小说中偶然一现的另类:他讲了一个血性的故事,我所读之后的感受是,都市人也可以是乡下人。这个小说的名字叫《都市一妇人》,一篇少有被人提起的作品。

  这个故事即便被三言两语转述出来,也是让人难以平静的:一个大地主的`儿子、二十岁的英俊上尉,爱上了一个三十五岁的妇人,因为她的美丽、尊贵、善解人意和风情万种。这妇人原本北京小户人家的女儿,天资聪明、俏丽,来往旗人贵家以缝衣绣花讨生活。后来进了一个老外交家的宅中,被收为养女,从此浸染了一身华贵人家的气息。后来,她未经养父同意,和一个青年人私奔到上海。狂热的恋情后,青年把她抛弃了。她那时仅仅二十岁,唯一办法就是回到北京,在养父跟前滴泪悔过,得到了养父的宽恕,一切又恢复到从前。然而自此之后,她成为了另一个人,从前她被男人糟蹋,现在她学会了糟蹋男人。为了虚荣,她甘愿做了×总长的姨太太。当×总长被刺杀后,她联合ji女出身的二姨太,各争得一笔可观的遗产。然后她又去了上海,做了一个ji女。作为ji女,她的华贵气质,是风采逼人的。有钱的男人争着为她折腰,还有人为她自杀,而她想要就要,想甩就甩,很奢侈地活了多年。三十岁后,她倦于风尘,做了一个老将军的别室,想从此过上长久而安宁的日子。然而,两三年后,老将军死了。老将军的朋友专门开了个俱乐部,请她来管理。于是她就像个解甲归田的老兵,收了心,专意做掌柜,颐养天年了,活得贞洁而素朴。就在这时候,她和上尉相遇了:一个快要熄灭了的火把,同一个不曾点过的火把并在一处,又放出了极大的光!在青年上尉滚烫的追求中,她嫁给了他。婚后生活,如胶似漆。但一个夜里,青年的眼睛被人用药揉瞎了。女人痛苦得晕死了好几回。后来他们八方求医,都没有效果,最后决意返回家乡,相依为命。但天不从人愿,他们乘坐的轮船,失事沉没,一船人全死了。当“我”晓得沉船的消息后,自然是很沉痛的,但讲述这个故事的一个老军人却说死得好:一段孽缘总算了结了。因为他能肯定,下药的人就是那妇人,目的要让丈夫永远看不见她衰老。

  当年我读到这儿时,是有点心惊肉跳的。但更让我惊诧的,是沈从文给予这妇人以超越道德的赞叹:“那么新鲜,那么有力。”因为,他眼所见的都市妇人,都像蚱蜢、甲虫,“不是极平庸,就是极xia贱,没有什么灵魂,也没有什么个性。”但这个因爱而揉瞎丈夫眼睛的妇人,却“如一个光华炫目的流星,本体已向不可知的一个方向流去毁灭多日了,在我眼前只那一瞥,保留到我的印象上,就似乎比许多女人活到世界上还更真实一点。”如果说沈从文在经营纸上的湘西时,是洋溢着自恋的乡情,那《都市一妇人》就是对都市活生生、直接的挑衅。他何曾甘于寂寞呢。

  沈从文作为一个自称的乡下人,他和跟自己经历大不相同的胡适、徐志摩等人往来密切。丁玲对此曾在一篇文章中暗示,沈从文这样做是出于自卑,因为他“希望自己也能在上流社会有些地位……始终有些羡慕绅士阶级……他很想能当一位教授。”丁玲的话是说得刻薄、浅陋的,她可能误解了沈从文,也误读了沈从文侠肝义胆写出的《记丁玲》。丁玲的一生很不容易,有过非常苦难的日子,但苦难似乎没有让她多悟到点宽容,她给人的印象总有些自负、敏感,睚眦必报。1980年6月沈从文在和美国学者金介甫的一次访谈中透露,丁玲曾模仿他的笔迹给鲁迅写过一封信,造成鲁迅对他的误会,他和鲁迅没有来往就是因为这件事情。(《沈从文晚年口述》陕西师大出版社,2003年版。)我读了这段回忆,吃惊的程度,不减于读《都市一妇人》。说远了。

  在上世纪自称乡下人的文学大师中,除了沈从文,还有一个是福克纳。一个有趣的相似之处是,他们其实都有显赫的家世:福克纳的曾祖父是大庄园主,在南北战争中官拜上校,统领过一个团,至今石像还矗立在故乡的小镇上。其祖父则当过州议员和银行的董事长;父亲最不济,也做过密西西比大学的庶务长。沈从文的祖上似乎更多了些传奇,祖父早年加入曾国藩的湘军,战功卓著,22岁即任云南昭通镇守使,后升任贵州提督,相当省军区司令了。其父参加过抗击八国联军入侵的唐沽战役,后来在北京组织过“铁血团”密谋刺杀袁世凯,虽因泄密而不成,但只此足可以证明这个男人的勇敢和刚烈。有其父必有其子,沈从文的血性是有来历的。福克纳和沈从文一辈子都在写着自己的故乡,土地、传统、真情实感,不同的是,福克纳写的是挽歌,沈从文写的是颂歌,福克纳把南方安放在了历史中,而沈从文把湘西供奉在了永恒里。在不朽的《献给爱米莉的一朵玫瑰花》里,福克纳把那些留不住的东西都和爱米莉一块埋葬了;而沈从文在《都市一妇人》中似乎投下了自己的影子,拼死也要把最后的美色留下来。死对于沈从文,不是一个十分特别的字眼,他淡淡地告诉金介甫,“我亲自看到总共有五千人被杀。”对流血与死亡的亲身体验,中国作家哪一个能超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