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是一位早熟的作家,少年时期就创作了不少优秀的诗篇。这首诗就是他十七岁时的作品。和他后来那些富于画意、构图设色非常讲究的山水诗不同,这首抒情小诗写得非常朴素。但千百年来,人们在作客他乡的情况下读这首诗,却都强烈地感受到了它的艺术力量。这种艺术力量,首先来自它的朴质、深厚和高度的艺术概括。
诗因重阳节思念家乡的亲人而作。王维家居蒲州(今山西永济),在华山之东,所以题称“忆山东兄弟”。写这首诗时他大概正在长安谋取功名。繁华的帝都对当时热中仕进的年轻士子虽有很大吸引力,但对一个少年游子来说,毕竟是举目无亲的“异乡”;而且越是繁华热闹,在茫茫人海中的游子就越显得孤孑无亲。第一句用了一个“独”字,两个“异”字,分量下得很足。对亲人的思念,对自己孤孑处境的感受,都凝聚在这个“独”字里面。“异乡为异客”,不过说他乡作客,但两个“异”字所造成的艺术效果,却比一般地叙说他乡作客要强烈得多。在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封建时代,不同地域之间的风土、人情、语言、生活习惯差别很大,离开多年生活的故乡到异地去,会感到一切都陌生、不习惯,感到自己是漂浮在异地生活中的一叶浮萍。“异乡”、“异客”,正是朴质而真切地道出了这种感受。作客他乡者的思乡怀亲之情,在平日自然也是存在的,不过有时不一定是显露的,但一旦遇到某种触媒——最常见的是“佳节”——就很容易爆发出来,甚至一发而不可抑止。这就是所谓“每逢佳节倍思亲”。
佳节,往往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而且往往和对家乡风物的许多美好记忆联结在一起,所以“每逢佳节倍思亲”就是十分自然的了。这种体验,可以说人人都有,但在王维之前,却没有任何诗人用这样朴素无华而又高度概括的诗句成功地表现过。而一经诗人道出,它就成了最能表现客中思乡感情的格言式的警句。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重阳节有登高的风俗,登高时佩带茱萸囊,据说可以避灾。茱萸,一名越椒,一种有香气的植物。三四两句,如果只是一般化地遥想兄弟如何在重阳日登高,佩带茱萸,而自己独在异乡,不能参与,虽然也写出了佳节思亲之情,就会显得平直,缺乏新意与深情。诗人遥想的却是:“遍插茱萸少一人。”意思是说,远在故乡的兄弟们今天登高时身上都佩上了茱萸,却发现少了一位兄弟——自己不在内。好象遗憾的不是自己未能和故乡的兄弟共度佳节,反倒是兄弟们佳节未能完全团聚;似乎自己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处境并不值得诉说,反倒是兄弟们的缺憾更须体贴。这就曲折有致,出乎常情。而这种出乎常情之处,正是它的深厚处、新警处。
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和这两句异曲同工,而王诗似乎更不着力。
所谓名着,不外乎两者——第一种叫人尽皆知,称之耳熟;第二种叫人尽不懂,谓之深奥。这次的推荐好书活动,我一开始就徘徊于这两种情况之间,毫无头绪。
面前好似摆了两道美餐:一份好吃又实在的家常菜,另一份量少却精美的西餐,让人选择。
犹豫半天之后,我怯生生的拿起了前者,学名着写读后感也是这样,你总得挑一份读得懂的看。
而我的两个选择有——看了半年便能融会贯通的《格林童话》,和看了三年仍有疑虑的四大名着之一《红楼梦》。
我选了前者,谁说《格林童话》不是名着了?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老少皆宜,那点都对得上。
原本以为,四大名着的读后感写起来,可能会费时费力,而自幼就听熟的《格林童话》,来完成一篇读后感,应该是信手拈来。结果,还是错了。
如果《红楼梦》是一场用精致的亭台楼阁,天仙神魔编出的梦,让人在一场乱花迷眼之后,不能自拔。那么《格林童话》便是一座人们心中难以磨灭的水晶之城。它成功的废去了人生中的生、老、病、死、爱离别、怨憎恨、求不得、五蕴盛之八苦。
看《格林童话》是快乐的,纵然最后的结局是如今最狗血的大团圆,但若不是这精致的结局,又如何造就那座水晶城堡呢?
在《格林童话》里,有许多人天生就有王冕,她们是公主,大都生活在繁华而无趣的宫殿里,等待王子的救赎。
然后,王子救了公主,公主为了报答,将王子送上王位,成为了尊贵的王后,与国王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故事结束了,一切尘埃落地,作者继续开始编织另一个大团圆。想必作者一定经历过很多痛苦,以至于,他会沉浸在自己的梦中,妄图编织一张又一张迷离的网,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安慰自己。
小女孩最终见到了自己最渴望的东西,飞向了天国,这也是一个大团圆。小女孩得到了上帝的垂怜,成为了天使。
这是在另一个平行的时空中最美好的结局。
而生活在俗世里的公主呢?她会不会永远的幸福下去?这是一个问题,所以,格林兄弟很委婉的用“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作为结局。他只写了生活在一起,而不是长此以往的生活下去。
因为,他们也不能确定,时光蹉跎之后,公主两鬓斑白之际,国王会不会用一个离开的背影,来击破那座水晶城堡。公主会不会在感叹色衰爱弛之时,慢慢老去。水晶皇宫会不会被更年轻的公主填满?而国王是否还会记得曾经给予他一切的公主殿下?
王子救赎了公主,公主还给了他千百倍的报偿。如同格林兄弟,残忍的舍去了最真实的部分,用一生的幻想缔造了这座水晶的宫殿。这是一个残破而不整的故事,所以,她叫童话。所以,在人们最单纯的婴儿时期,老人家念起这个完美而古老的故事哄他们入睡。
《格林童话》是那么纯洁和完美,它无时无刻的用那双如白色鸢尾花般的眸子打量着众人,或许,也就是因为那份太过完美的结局,成为了有心人心中最伤痛的地方。
宁可割舍,也须完美。
或许,就是因为格林兄弟知道最后真正的结局,才会写出那般不完整的故事,让它成为人们心中纯真的童话,最美丽的水晶城堡。
《兄弟》上半部我认为写的更好,即温馨又真实。宋凡平无疑是塑造的很好的一个人物,一个让人流泪的好人,好父亲,好丈夫。他英俊高大,正直幽默,对家庭充满责任感,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对两个孩子疼爱有加,乐观坦荡。被抄家后若无其事地笑着用“古人的筷子”(树枝)给他们开饭,快乐地教他们“扫堂腿”,人来却屈辱地被“革命小将”扫堂腿,被看守期间手臂被打断了啷当着,但却对孩子说这是个“啷当着手”的游戏,以保护他他们童稚的心灵,让人不由想起电影《美丽心灵》里那个父亲。
他对妻子李兰温柔体贴呵护,处处尊重她,重建她饱尝多年屈辱后对生活的信心,又恪守诺言,说好了到上海去接她,哪怕冒生命危险冲出被看守的监牢'也要到码头去乘船接她,四次被看守毒打阻挠,四次踉踉跄跄冲向轮船,最后被“革命群众”活活乱棍打死在码头……他真的应该反抗啊,可是他没有,那个时代的人都不知道反抗。他的遭遇让人痛彻心肺。
宋凡平活着时是英俊潇洒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只因为他是地主成分他就要被批斗,只因为他教孩子认字时又说了“地主宋凡平”地是天地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就瞬间招来了杀身之祸。他这样的死让人掬一把惋惜之泪,他不该就这么死了。
今天看来,那时的“革命群众”的政治信仰是多么的单纯,又是多么的盲目狂热多么残暴!以“革命”的名义就可以六亲不认,滥杀无辜,指鹿为马,丧尽天良,呜呼,这真的就发生在“文革时期”的中华大地上……余华写这些,也许就是让我们从这些闹剧、悲剧中反思“文革”就是一出天大的闹剧、悲剧的实质吧。
李光头宋刚两个孩子在父亲死后孤苦无依,建立起了深厚的兄弟情谊,没几年妈妈也在忧愤中死去,他们更加相依为命。这部分都写的温馨可信,无论是李光头的调皮贪吃,还是宋刚的善良懂事。
下半部分篇幅很长,却有点故作喧嚣。着重写李光头的.改革开放后的飞黄腾达。什么李光头率领十四个聋子瘸子向林红求爱,什么李光头发财后举办处美女大赛,什么投靠李光头后林红开办发廊做红灯区童铁匠发老婆亲自为老公选小姐……大张旗鼓,大肆渲染,大开大合,但这样的情节让人疑心作者在故意恶心人了,目的也许为了讽刺那些在经济大潮中利欲熏心乾坤颠倒的众生。唯一愿意关心的是宋刚。
这个像他爸爸一样英俊高大的宋刚,这个心灵手巧会织毛衣的宋刚,这个为了兄弟情义隐忍自己爱情几近木讷的宋刚,这个与林红恩恩爱爱二十年骑着永久牌自行车接送妻子的宋刚, 让人看不懂了。 如果说他下岗后宁肯扛大包、装水泥,弄得腰扭伤得肺病也不肯找已发达的兄弟李光头帮助,这是骨气,是讲做人的原则的话,那么当他看清周游的骗子嘴脸后为什么不马上离开他回到刘镇,还跟着他继续南下推销“保健品”,他的做人原则到哪去了?当周游为了推销丰乳霜劝说他做丰乳手术以招徕女顾客,他竟然接受了手术时,他作为一个有骨气的男子汉的原则又到哪去了?说不通的,就算是为了给林红一个好的生活拼命挣钱也说不通的。不由觉得了宋刚这个人物的几分昏庸,作者设计的几分荒谬。当看到他卧轨自杀的情节时,已无泪可流。
兄弟俩,一个发迹了,一个消陨了,但他们的命运最终都化作了畸形。
从开始读余华的活着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能把一个词汇写到极致的也就是余华了,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就没再质疑过还有比活着更糟糕的事情。同样,读完余华的兄弟,能把亲情做到那个份上的也就是兄弟了。
读余华的文章,总是让人觉得用词过于随意,甚至会有一些污秽不堪的词句映入眼帘,然而,慢慢回味,才发现这才是那个时代应该有的韵味,只有把自己完全置身于故事发生的时间和空间里,时代感才能真正的被写活了,人物形象的塑造才能够更鲜明。这就是余华,这就是余华的文章,不需要多么华丽的辞藻,只要能够写到你心里去,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兄弟这部长篇小说,主人公宋刚和李光头原本只是村里两个不相干的小屁孩,连玩伴都不是,然而命运却将他们联系在了一起,李光头的妈妈李兰在丈夫死去后,嫁给了宋刚的爸爸宋凡平,就是这个男人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捞起掉进粪坑的李兰丈夫,背着这个满身污秽的男人走过了刘镇的长街,一直背到李兰家里。他的善良给了李兰生的希望,也就注定了宋刚和李光头从此解不开的命运。
余华的小说总是给你一刹那的幸福,一闪即逝的希望,原本老天爷给了李兰一个馈赠,却又一种更残忍的方式收了回去,当宋凡平惨死在苏妈的点心店前,当好心人陶青拉着板车将惨死的宋凡平拖回家中,刘镇的长街又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仍旧是群众异样的眼光,两个孩子跌跌撞撞的跟在板车后面,想哭二不敢哭的可怜样子让读者的心无数次跟着他们走着的脚步揪起来,而此时在上海看病的李兰,还在焦急的等着她的丈夫接她回家。她永远也不会想到,长途站一别却成了夫妻俩的最后一别。
宋凡平死后,宋刚回到了爷爷那里,开始了和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似乎命运在悄悄的分开两个孩子,然而,李兰的病逝,爷爷的离开,又将他们两个绑在了一起,当李光头拖着板车载着离去的李兰走在刘镇长街上,后面跟着低着头的宋刚。两个人像两个幽灵一样,在人们异样的眼光中,怀着悲痛的心情,但是一滴泪却没有流。从此兄弟两个惺惺相惜,相依为命。
到后来林红的出现,李光头的发迹,兄弟俩的反目,宋刚的自杀,短短四十年,兄弟两个却经历了文革和改革开放两个截然不同的时期,文革中父亲的惨死,母亲的病逝,兄弟两个悲戚的童年,再到改革开放两个人不一样的人生轨迹,原本一切都该是幸福的结局,头脑灵活的李光头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成为一大富豪,忠厚老实的宋刚,在一家国有企业也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然而林红地出现却注定了两个人的悲剧。
当宋刚的尸体被两个曾经的工友用板车拖着走在刘镇的长街上,刘镇已经不是当年的刘镇了,然而刘镇的人民还是一脸异样的眼光,不禁让人心里发毛。
“板车”,“刘镇的长街”,“异样的眼光”,三个词句反反复复出现了多次,每次的组合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凄惨的场景,时代在变,人情冷暖依旧如故,我并不清楚作者余华心里的情怀到底是怎样的,只是深刻的感觉到,每次执笔写到三个词句的时候,那种颤栗不是一句悲伤可以体会到的。
读余华的书,背景感和时代感很强,置身于无数的镜头场景中,很容易就被代入,这就是一部著作带给人的震撼。如果一个故事,即使用凄惨两个字也不足以表达它的悲壮,那还有什么可以呢?这是这本书留给我们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