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被称为“成长小说的天王”的常新港所着的书,我很好奇书是什么内容,怎样会使众人皆称赞。刚买来,便很有兴致地一口气读了下去。这本书以第一人称我(主人公叫大桦),讲述了“我”跟随母亲从城市移居到北大荒,与在我没出生前就离家而去的父亲团聚。在粗犷、深沉、野性的土地上,“我”成了野孩子。这儿的贫困、肮脏并没有让“我”有很大的不适,却也让“我”感受到生活的艰苦。母亲不适应,依旧是那么的挑剔。后来,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父亲被人称为“坏蛋”,“我”也开始变得不合群。这是又一次命运的转折。之后的“我”开始懂得人间冷暖,认为自己是羊群里的狼。这一切变故,让“我”猝不及防。也是,世情不都是这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吗?
或许是成长,或许是叛逆,又或许是从毫无负担的儿童变成懂得担当的青年时的不爽、没有准备,想发泄。严酷的现实,迫使人一天天长大。“我”逃学了,吃了很多苦……
书的结局悲惨令我心酸、流泪,不是因为自己太感性……但最后,我想了许久,还是觉得结局其实也算是圆满了——最后那个流浪少年得到了一个负罪少女一个纯真的吻。
看完了,感触多多。自认为灵魂被冰冷的雪水淋了个干净,麻木了又内心沉重……
“青春是夹着雷雨的狂风,是缠着你的浑水。我愿踩踏着泥泞,迎接那狂风骤雨,拥抱热烈的青春。”我想这应该是作者想表达的情感。青春是苦涩的,却不可缺失,不然便是永远的遗憾;青春是跌倒后便爬起的'不言败。愿青春的年少男女:用微笑面对失败、挫折,世界上有输有赢是必定的。不论是失败了,还是成功了,都应继续努力、加油,一次次地挑战、战胜自己,这才是王道。愿在花的季节时努力,迎接美好的明天!在最美的时候绽放、闪耀最绚丽的光彩!这样,将来便永远不会后悔。时间一去不复返,若不珍惜青春便会让它稍纵即逝,留下空白的回忆,将它拥抱于内心深处,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永恒!
“青春是旭日东升前天边泛起的鱼肚白,青春是彩虹桥架起前的轰鸣的雷雨,让我们用热烈的拥抱来收藏青春,度过有价值的生命吧!”
“青春的荒草地作证。”
“最初的眩晕过去了,长梦变得清晰,‘我’听见自己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