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精选10篇)

秦风学

  大学生读后感1

  如果理想被玷污了,不要悲伤,不要彷徨,鉴定的信念会射穿理想,照耀到人们的心田。追逐理想吧,追逐金色的希望。每一次张开翅膀去飞翔难免会有千难万险。但只要有理想在前方鼓掌,未来就充满希望。

  生活好比旅行,理想是旅行的路线,失去了理想,只好停止前进。在我们心中,都有一个如花般美好的理想,它随着我们的成长,也在一点点的成长,期待着自己有一天也开出最绚丽的花朵。

  那么什么是理想呢?理想就是人们对未来美好的、合理的期盼,是人们希望达到的人生目标和所最求的奋斗前景,也就是说,理想没有大小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别,也没有平凡伟大之说,只要树立了未来发展的目标,不一定非要成为什么家,通过我们的努力就可以实现它,这就是理想。即使你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最棒的农民,这也是你伟大的理想。

  而我们树立了理想就要努力的去拼搏、去奋斗,努力的实现。记得有人这样说过:“理想的代名词是跌倒、挫折、希望与成功”!而在追逐理想的过程中,我们恰恰需要失败、挫折赐给我们勇往直前的动力。如果理想被玷污了,不要悲伤,不要彷徨,坚定的信念会射穿理想,照耀到人们的心田。追逐理想吧,追逐金色的希望。每一次张开翅膀去飞翔难免会有千难万险。但只要有理想在前方鼓掌,未来就充满希望。理想,早就在我的心中埋下,并在慢慢生根、发芽,即将给我接受失败的挑战和迎接曙光的机会。

  人们有了理想就一定会有我们要追寻的蓝天。在追逐理想的道路上难免不会遇到挫折。不过我们要把挫折看作见到彩虹之前的一场暴风雨一样平常。相信自己,在这世界上,一定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学好一身本领,不然理想对我们永远是可望不可即的。

  不要轻易抛弃理想,放弃有时比坚持容易得多。我们常常需要成千上万个理由来坚持我们的理想,但是却可以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理由放弃了最初的理想。在放弃者眼里,坚持并实现理想的道路总是布满了荆棘的。可是也有许多坚持者在前进和努力,尽管会让他们伤痕累累。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放弃者在害怕失败放弃努力的同时,也拒接了曙光。所以,在实现理想的道路上,贵在坚持!

  理想从来不抛弃苦心追求它的人,只要不停止追求,我们会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中。没有毫无荆棘的小路或大道,但有一把信念铸成的铁斧;没有永远的晴天;但有一把由信念撑开的伞;没有毫无光明的夜晚,但有一盏由我们理想燃起的希望之火。

  追求理想的我们要持信念之斧,撑希望之伞,把希望之灯,去勇敢的战胜路上的一切困难。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让我们一起寻找那天理想的蓝天吧!

  大学生读后感2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大学生读后感3

  只有心才能看得清,实质的东西,用眼镜是看不见的。——题记

  主人公小王子是一个忧郁的小人,他来自宇宙中的一颗“B621星球”,那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在那什么都只有一丁点大,小王子很容易忧伤,在他的生命中充满了柔情。于是,一天他趁候鸟迁徙离开了家园开始旅途。第一颗行星上住着一位霸道的国王,第二颗行星上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就这样他一直不断地旅行,一直到他来到了第七颗行星那就是地球。

  在撒哈拉沙漠中小王子遇到了“我”,我们一点一点的走近,成为了朋友,最后,有“我”揭示出了他生命中的所有秘密。

  整部小说充满了忧郁和忧伤。圣埃克苏佩里通过小王子,用明白的语言揭示了一个个引人深思的哲理。全书充满了感动的韵味,让我们看到了纯真、朴实的友谊。

  不知为什么,看完《小王子》后的我泪流满面,或许是被他的童真所打动,或许是被最后凄美的结局而触动,或许是为世间已缺失的或是说已埋没的孩子般的灵慧而感到惋惜,再或许……

  在作者圣埃克苏佩里的笔下,我读到了一篇童话,却是那么真实,距离是那么近。文章有种神秘的色彩,小王子与各种各样的人对话时那充满童真的语句却又不失哲理性,令人深思。他认为自己已被玫瑰花抛弃,所以独自来到了邻近的星球,明白了各种各样的道理后,让蛇将自己送回了自己的星球。

  我的心一直那么沉重,觉得在大人的世界里失去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世间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我看来与圣埃克苏佩里形容的那个地球有几分相像:国王——理性权威的虚伪与无能;爱虚荣者——虚荣可笑的人;酒鬼——生活在迷惑与重复中的人;商人——贪婪的人;地理学家——脱离实;点灯人虽然为了他人,却对命令有着盲目地服从。

  可能现实生活中,这些只是代表了一部分人,但真正拥有追求的人能有多少。孩子才是没有被这世界受过污染的,只有孩子的眼睛才能发现世上真正的美。而大人们总在忙忙碌碌中,忘记了生活中这些最简单最本质的享受。孩子的世界里其实充满了爱,童真是朵藏在人心深处的玫瑰,孩子能够让它吐露芳芳。在大人的手中却会慢慢枯萎。

  故事中处处隐藏着飞行员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与功利主义的批评。小王子与飞行员都拥有一颗孩子般的童心,所以之间有许多共同语言。小王子深爱着那玫瑰,那玫瑰代替不了花园里那五千朵玫瑰,狐狸朋友告诉过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得。对呀!那就是爱。小王子为他所驯服了的玫瑰,除草、捉虫、浇灌,她是独一无二的。一个生命拥有了别人的呵护或是爱,或是呵护过,爱过别的生命,那么在宇宙中,是无可替代的!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那么一片星空,星空中有着一朵玫瑰,永恒的玫瑰。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大学生读后感4

  提起卡夫卡的短篇小说,人们就会立即想到《变形记》。

  小说的主人公格雷高尔是一家的旅行推销员。在一个普通的早晨,他从不安的睡眠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的父母和妹妹看到他在早晨7点之后还没有走出自己的房间,都感到极度惊讶。随后,公司里的经理亲自登门询问他没到的原因。在家人和公司经理的催促下,他挣扎着起床去开门。可是他的变化越来越大,彻底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新形象吓跑了经理,几乎吓晕了母亲。于是,格雷高尔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因为家人看到他的感觉只有恐惧和厌恶,他成为家中的丑闻,成为亲人的累赘。最终家人不能再容忍他了,而他也由于长期不吃东西,最后悄然死去。

  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表面上的,他真正的内心仍然执著于以往的一切。例如:他早晨醒来后,脑子里仍然考虑的是他的差事,除了饮食上爱好的变化外,他几乎保留了以往的一切习惯,包括对墙上那幅画像的喜爱,为了阻止房中家具被搬走,他招来了父亲那只几乎令自己丧命的苹果。换言之,格雷高尔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异心”。

  “变形”了又如何?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态,生活依旧很美好,而心中的的理想也不会随之动摇,仍要执著的追求,但是,仍要认清现实的状态,搞不清楚状况的人,不容易获得成功与尊重。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己,写自己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后,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或许还比原来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大学生读后感5

  在《三国志》里,记载诸葛亮是一个聪明的人,但在赤壁大战中,诸葛亮错用关羽,而关羽还当年过五关斩六将时曹操不杀之恩,结果放虎归山,曹操得以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后在驻守荆州的人选上,他又错选关羽,结果荆州失守,关羽被杀。

  在这两次事件中,其源都出自于两次错用关羽,且皆显示出了诸葛亮的.错用人。从这说来,诸葛亮并非聪明的人,而一些古人虽都被记载为聪明的人,但其实并不一定聪明。

  与诸葛亮同时期的周瑜聪资过人,帮孙权打的胜仗也不少,也同时被史书记载为聪明人,打他却因妒忌诸葛亮的才能而打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含憾而死。这妒忌之心乃兵家之忌,周瑜犯了忌而死,还能说周瑜是个聪明人吗?

  答案是不能。越是聪明的人就越容易陷入泥潭,正是因为他们的智慧多了,负担也就重了,也比一般人要易陷、深陷。聪明的人自然就思维活跃,想的自然也就多了,想的多了自然也就越容易犯忌、犯错。而普通人想法不想他们那么复杂,看事情更简单些,有些忌讳、错误也就比聪明人更易避免。

  而聪明人不聪明往往是他们不能善观,善用和善弃他们的聪明。

  善观,即善于观察当前事件和局势,诸葛亮两次错用关羽的做法就是个实例。他明知曹操对关羽有恩,而关羽怀有还恩之心,却依然让关羽在华容道上把关。如果当时诸葛亮大观局势,观察到了这点,让关、张或关、赵二人位置互换,便可使得关羽还恩,又捉住了曹操,岂不两全其美?遗憾的是聪明的诸葛亮没有聪明地做到。

  善用,即善于使用自己的聪明,在这点上美国汽车大王福特就是个例子。

  福特研制出了第一部属于自己的汽车引擎,后来又推广了汽车,成功发展了自己的汽车事实,身家亿万。福特也因此被冲昏头脑,变得骄傲自大,不汲取别人的意见,最终使得公司惨败。

  如果福特能够善用聪明使头脑冷静思考,善用聪明不犯骄傲自大的忌讳、不犯错,事情也许就会从另个方向发展了。周瑜亦是如此,如其善用才智使之第一时间意识到忌与错,便可避免犯忌、犯错以至死亡了。而这聪明的二人也都没能聪明地做到。

  善弃,即善于放弃他们的聪明。当聪明过多时便是负担,就像聪明的思维虑事一样。而这时懂得去放弃些聪明把感情和思想放空,以空白的角度,客观全面的去观大局,切小意,才是最理智的。的确,在事情发生的过程中,经历的人多少会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但这不正是更考验他们的善弃吗?

  只有善弃了再加上善观和善用,才是真正的聪明,才会却得理智的成功。只是令人叹息的是他们都没聪明地做到,只得让人感叹:聪明人也不聪明啊!

  大学生读后感6

  《边城》的开头:“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的城市里,这种现象几乎绝迹,所以不难看出,作者沈从文对这种安静祥和的农村生活有着很深的感情以及对此的怀念。

  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或是植物,好像周围一切的一切都是美丽而又宁静的,但“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别人看”,这又好像是为了衬托后来翠翠的不幸遭遇。所以说不同的人不同时间读同一部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无从实现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

  这一切的发生,无疑是对翠翠惨痛的打击。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吗?作者最后留给我们的看似矛盾的问题,恐怕只有作者一个人才能回答了。

  大学生读后感7

  偶然的机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我深深的被书中的人物简·爱吸引了。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姨母家里。家人的虐待和歧视,让简·爱从小养成了独立自主,克服困难,坚持到底的性格。终于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最终获得了美满的爱情与生活。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简·爱在劳渥德学习的经历。逃离了处处遭受排挤的姨母家,转而来到学校,但是迎接她的不是美好的学习时光,而是学校施主布罗科·赫斯特的侮辱和诋毁。当众的肆意谩骂,赤裸裸的诽谤嫁祸,让简·爱在全校师生的眼里成了忘恩负义的人,走到哪里都伴随着别人小声的议论。压力并没有让简爱自暴自弃,在同伴的鼓舞下,凭借着自己强大的内心,简·爱坚持了下来。不断地奋发进取,克服了重重困难,学习不断进步,最终用成绩赢得了大家的理解和尊重。

  简·爱的经历,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的学习生活,相比简·爱,我庆幸的是自己出生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互尊互爱。学习中更多的压力来自学习本身。今年我刚刚升入初一,各门学科知识范围都扩大并且变的更难了。老师上的每一节课,新知识的量都很多,想在课堂上完全弄明白不太可能,还需要课后不断的理解和练习。不算太聪明的我,记忆力和理解力都不是太好,几个星期学习下来,我发现自己好多知识点都不是很明白,因为害羞也不敢去请教老师。最坏的结果终于出现了,昨天老师教的还没学会,今天就已经又有新的内容下来了,就这样恶性循环,题目不会做,考试结果也不理想。我深深的感到了有心无力,我想选择放弃。此刻我觉得我就是简·爱,被这无形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简·爱没有放弃,为什么我要放弃?“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简·爱》中的话深深触动了我,父母对我的期望,我一直记在脑子里。我不能做一个软弱和愚蠢的人,就像简·爱一样,她选择了坚强。而我为了自己和对我寄予厚望的父母,更加不能这样放弃。困难就是弹簧,你强他就弱,人家一份努力就能获得成功,如果我需要三份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的话,我愿意付出这三份努力。

  我由衷的敬佩夏洛蒂·勃朗特,二百多年前的她塑造的简·爱这个人物,也是根据她自身的经历创造出来的,她通过文字的方式,把命运面前选择坚强的精神传递给了世界上的所有人,让每一个处在困境中的人,有了坚持下去的力量,朝着梦想不断前进。

  大学生读后感8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大学生读后感9

  读完憩园,留给我的是一种沉重的气息。是一种对人生的惋惜,对生命的惋惜。事物的发展看似平凡,却怎么也脱不了命运的摆布。憩园里的两家主人,在这里上演的是一曲命运的悲歌。

  小说憩园以第一人称我进入憩园的所见所闻所感展开,描述了憩园里前后两家主人的命运,看似不同,却也相同。被同一根命运的绳子所牵引,演绎一场人生的悲剧。是无法摆脱,还是根深蒂固?

  小说主人公我进入憩园,便与杨家小少爷相遇。从朋友口中得知,小孩时常进入憩园采摘茶花。也许是好奇,也许是由于同情,便有了我想打探出小孩的遭遇。杨家的命运便再次在此展开。

  杨三爷是憩园原先的主人,靠着祖辈遗产过着安闲的日子,吃喝嫖赌,挥霍家产,使家里一日日走入困境。为了钱财,兄弟们商量着要把憩园卖掉,平分祖先遗留的最后家产。此刻的杨老三想要守护这份产业,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他的大儿子留学回来,代替了他在卖公馆的合同上签字。几个月后,憩园便有了新主人。杨三爷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家里人的不满,大儿子恨他,并以极端的方式对待自己的父亲,言语逼人,处处充满着恨意,最终把父亲赶出家门。妻子恨他,无法原谅他背叛自己,纵容自己的儿子如此对待父亲。唯有小儿子,时刻想着父亲的好,时刻想着要照顾父亲,然而他还小,没有强大的力量去做成这件事,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一段悲情的结束。

  杨老三过惯了荣华富贵的日子,在社会上完全没有生存能力,离开了钱的依附,注定是生命的结束。沦为乞丐,住在祠堂,亲人好友不相认,平时靠偷窃维生,最终被抓囚禁,因做不了苦工装病,被送入病房,染上霍乱而死。

  杨家小少爷心地善良,但却也是摆脱不了悲惨的命运。父母亲吵架,哥哥与父亲反目成仇。自小,他在恨的周围成长着,遭遇着那么多的苦难。他只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就是父亲能够回来,一家人和和气气过日子,然而他的这个小小的心愿也不能够实现。是被什么剥夺的呢?是一个人在祖辈的遗产中丧失了自己所造成的。

  憩园的新主人,是小说主人公我的朋友。他是一个爱夸耀的人,有壮志,但却不肯脚踏实地去做,也是在消耗光阴中过日子。他纵然自己的儿子一步步地堕落。因为过于溺爱,导致了儿子最终的死亡。他的儿子小虎,在他前妻家里人的教唆之下,憎恨自己的后娘,不爱学习,经常在外赌钱看戏。拿着父辈的钱,寻欢作乐。可以说小说中的小虎和杨三爷,是同一类型的人物。他们有着同样的命运是不难而言的。

  憩园的女主人是一个新式人物,她有一颗悲悯之心,她同情着一切不幸的人,她只希望人间能有温暖与欢乐,哪怕是小说也好,她也希望有一个圆满的结局。然而命运对她也是残酷的,空有着丈夫的爱,却得不到理解,儿子的恨意无法消除,努力做好妻子母亲的角色,却因出身的卑微,让别人瞧不起。她是一个苦情人,在这样的生活禁锢下,她是否又有勇气走出来呢?如果没有,就像巴金先生说的那样,这位好心的女人,将来也会闷死在这个公馆里。

  憩园里上演了两家主人的不幸,享受荣华富贵,带来的只是一次次悲惨的命运。贪图安乐,是以生命付出代价。憩园里笼罩着悲哀的气氛。纵使有美丽的庭院,纵使有安宁的环境,也不能让人走出悲哀的命运。

  大学生读后感10

  “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麻木、摧残、冷漠、绝望紧紧扼住咽喉,只有活着的意志给读者以最后的喘息。

  压抑——这是我在读完《活着》后最大的感受。我感到震惊,作者竟能用那么平淡的语言,那么短短几十万字诉说完一个人如此悲痛的一生!

  全书最残忍之处莫过于作者一次次将主角逼入死地,又透露给读者一丝柳暗花明般的喜悦与希望,正当所有人期待着美好生活将要降临时作者又毫不犹豫地、铁青着脸,让那些善良的人儿倒在血泊之中。在你还错愕着回不过神儿的时候,故事已经只剩下一位叙述者和一位旁观者了。

  置身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革的大背景下,似乎每个人的悲惨下场都与时代的迫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被抽干了血,凤霞难产死在手术台上,二喜因公殉职留下可怜的苦根因太饥饿而吃豆子被撑死……这些死因离奇而又残酷,太过真实而显得与现今格格不入,无怪有人怒斥这简直是“时代精神的倒退”。

  诚然,《活着》写得太残酷了,残酷得仿佛是在再一次揭开文革时期人们血淋淋的伤疤,它仿佛是又一部试图诉说时代悲剧的“伤痕文学”。不愿再忆及人类文明倒退惨剧的人们高举“时代精神”的旗帜呼吁人们“回归当下”,呼吁作家不要再写《活着》一类的作品……《活着》真的只是一部充满时代悲剧的小说吗?我更愿意关注《活着》的另一条线索——人性的救赎。

  那是他人的救赎——即使福贵输光了家产,即使挺着大肚子在众人面前被福贵打倒在地,家珍不哭不怨只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人们鄙夷福贵的行为,为家珍的忍气吞声而打抱不平,但也更为家珍的不离不弃、温柔体贴而感动。还记得有庆为心爱的羊求情、凤霞偷偷跑回家看父母、二喜孝顺地伺候岳父……纵使全书有太多的悲凉,那一丝丝温暖仍能直抵人心深处。我无法说是亲情让福贵从此振作,但确实是父亲的死将他从“败家子”的混乱生活中拯救出来;是母亲的死让他感到自责,感到亲情的珍贵;是孙子让他从儿女的死中缓过来,给予他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

  然而世事不遂人愿,在亲人一个个逝去后,正当我们都平静地看着孙子苦根的死将成为压倒福贵的最后一根稻草时,他没有选择死亡,那是最后的救赎——自我的救赎。“福贵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经历了太多生死,福贵最终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他在审视自己的一生之后明白了“活着”的最大意义就是坚强地活着。尽管自己太过平庸,尽管有太多不幸,人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卑微的小人物在时代的大背景下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他们能做的最伟大的事莫过于纵使有太多死的理由,仍无怨无悔地活下去。如果说前半生的福贵太过软弱无能,而后半生的他是勇敢的:直面死亡,坚强地活着。这一切源于救赎——他人的救赎给予他暂时活下去的动力,而自我的救赎更是赋予他毫无理由地选择活下去,去拥抱一切接踵而来的幸福、苦难、轰动与平凡的力量。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源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这是作者余华对其作品的诠释。而我认为全书最大的意义也就是在探索活着的意义,无论是他人的救赎——他人赋予的生命意义,还是自我的救赎——直面活着的真谛。所谓的“过于惨痛”的悲剧不过是带有夸张与情感冲击力的艺术手法。

  所以,与其说《活着》是悲痛的时代印记,我更愿相信它是在诉说美好的人性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