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读后感500字(通用22篇)

王明刚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

  合上《你在为谁读书》第三季,心中久久回味着。

  这本书分别以七位中学生的学习故事为主轴,七位家长以神秘人的身位交叉辅导、教育,使孩子们掌握最有效的学习方法,使自己乐于学习,进而使自己的成绩得到显著提升。

  学习态度固然重要,但没有掌握好的学习方法,一昧的努力并不能收获相对的成果。好的学习方法,能让你使自己全面提高,不断上升到新的境界,终生受益。

  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这句话出自埃德加。富尔之笔。他用最简洁的语言为我们诠释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真谛。我们这压力的推动下不断前进,就如一颗玉米粒在机器的挤压中不断改变,最终变成大而香甜的爆米花。

  如果不想在茫茫的人海中埋没。被推挤到社会边缘,就要努力。努力方能成功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人人都在努力,除了付出心血的多少外,适合自己的方法就是最大的优势。如果说你费尽心血使自己改变像舞彻九天的凤凰浴火涅槃,那么你有着好的方法就可以为你的高升凭添一份保障。

  我们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出发,快和慢的差距是努力的多少,而冠军和亚军的差距是方法的掌握。若想名列前茅,是方法的比拼,唯有正确的方法才能让你如虎添翼,在这里,努力不过是空话,不过是钻牛角尖,不知变通罢了。

  达尔文说过,一切知识中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

  这本书,我获取了最有效的学习方法,回味这本书,我将离成功更近一步。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2

  一口气,读完《边城》。在这样一个静谧的潇潇落雪的午后,被一只温婉轻柔的南国之手、被幽若辰星的一个目光,牵引着,穿越70年的时空,走进古朴的湘西“茶峒”,走近一条河溪、白塔,走近一个摆渡的老人,走近一个天生天养水晶般纯净的女孩子,走近一条乖巧忠诚、通人性的黄狗……

  我知道,那是沈从文的世界,是他魂牵梦萦的一片乡土。有一年出游,我也曾到过水雾蒙蒙的湘西小城,蜻蜓点水般掠过那儿的青山绿水、黑瓦黄墙、吊脚楼,体味那一种久违的安宁与潮湿,然而,不深刻,远没有这本薄书给我的多!

  合上书本,一种莫名的情绪雪雾一样迅速包裹了我,可我说不出哪是什么,似乎是书中反复出现的“薄薄的凄凉”,又似乎不是,但它无比准确地击中了我,让我这个“现代文明”武装到牙齿的庸俗之人,也不得不悲哀,不得不思考:生命的卑微、朴素的爱情、人性的光辉、平淡的岁月、谜一样的命运、冥冥中的天意,痛苦以及欢乐,追求以及失落……善良的人们啊,其实想要的真不多!人总要坚守点什么!不管是苦难还是幸福,不管走水路还是走旱路,不管是负重还是轻松,酸甜苦辣总要一一尝过。心平气与,安安静静地取走由造物分给你的那份生活,是苦是甜,均无须抱怨。平凡的世界,无论发生过什么,正在发生什么,黄昏照样的温柔,美丽,平静。

  “要碾坊,还是要渡船?”这个苍凉的声音荡过万水千山,经久在我耳边盘旋。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3

  最近,我读了一篇冰心奶奶的文章——《忆读书》,使我感想很深刻。主要内容是冰心奶奶回忆她从小到大读过的一些书以及读书的经历和体会,还做了总结。记录描写十分细致、有趣。

  在这篇文章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奶奶在最后写出了她一生读书的体会: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就是这句话,让我真正地学会了读书,了解了书,爱上了读书。我读书时就按照这标准读,一篇下来,觉得书中的内容像印在了我的脑中。

  我读书时,十分投入。像完全走进了另一个世界,身临其境,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脑子中除了书的内容,什么都没有。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经历,一起奋斗。我经常边读书边思考。读书时,我不喜欢别人打扰我。因为别人一打扰我,我读书顺畅的思路就会断。思路便像木棒一样,断了就接不上了。因此,爸爸妈妈在我读书时进我房间总是轻手轻脚,小心翼翼,像怕吵醒一个正在酣睡的孩子一般。

  我以为,一个人要想长知识,见识广,就应该去读书。书是人类进步阶梯。书,能使人由粗野变得文明;书,能使人由孤陋寡闻变得见多识广;书,能使人由邋遢变得干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书都能让我们变好。读一本好书,终生受益。读一本坏书,终生受害。所以,读书也要有选择,读好书。

  我还有很多书没有读过,但我会一直读下去,像冰心奶奶说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4

  放假后,我收到《爱上读书的妖怪》这本书,我就有兴趣地一口气读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腐朽的柳树钱柜幻化成了一个嗜钱如命的柜子精后,在和其他两个妖怪———笔记本精和扫帚精寻找安家之地时,他们遇到了一位学者,为了得到一个“风水宝地”,他们答应了学者的挑战,在世宗大王的巧妙指导下,尝到了读书的乐趣,最后将钱拿出帮助学者盖了一个“爱上图书的妖怪图书馆”。

  故事中,三个可人的妖怪就像三个稚气未脱的孩子,由先前的喜欢捣乱,搞恶作剧到后来爱上读书,从而找到了真正的快乐。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柜子精”了。以前,他只知道蹲在家里守着大把大把的钞票,或变成鬼影在人间做各种各样的恶事,可他在经过了书的洗礼之后,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精灵。

  这本书篇幅虽然不长,但却意味深远。以前,我认为读书大多为了赚钱,有了钱,可以买房,买车,就可以过上好日子。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读书是为了使自己具有更加渊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钱不是最重要的,知识比金钱更重要,拥有真才实学才是无价之宝,才是我们应该终身追寻的。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像“柜子精”一样成为“书虫”吧!相信书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5

  书能把我们带到无边无际的宇宙,书能把我们带到奇妙的童话世界,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们应该多读书,从书中收获知识。

  我看过的书还不少,看《大名人小故事》的时候,我被里面的一位位名人的故事所感动。读《世界未解之谜》,发觉这世界是多么的奇妙……

  有一次,我发现家里信箱中,期盼已久的《童话世界》到了,我迫不及待的.拿了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直到爸爸叫我去吃饭,我才从书中的故事情节中回到了现实世界,可又极不情愿地把书放掉,边吃饭还便看书,连夹菜也不看一眼,结果可想而知,喝汤的时候被烫到了,爸爸只好把我的书给没收了,我虽极不情愿,可又没有办法,只好乖乖的吃饭了。

  我有个“坏习惯”,不把书看完,是不善罢甘休的。所以常常在做作业的时候,偷偷地拿出故事书来看,一旦被发现,免不了被骂一顿,因此,每次看书的时候,感觉像是在“窃读”,我想,像我一样有这种“坏习惯”的人,一定也体会过这种感觉吧。

  从书中,我也收获了不少的好词、好句,现在和爸爸比赛成语,一点也不用发愁了,信手拈来,脑子里随时都会蹦出好多个,看,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读书的益处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需要我们慢慢的体会。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6

  《人生不设限》这本书是澳大利亚力克·胡哲的著作,内容以他本人的生活经历为主线,在描述自己经历的同时,给人们以生活意义的启迪。

  力克·胡哲是一个天生没手没脚的人,但他却从一无所有到一无所缺,活出了不设限的生命奇迹。开始,他一无所有,不愿意和人接触,最后,他战胜自我,不断超越,后来不仅拥有了温馨的家庭,同时在世界各地都有大公司和别墅。《人生不设限》这本书不是为了向我们炫耀他自己有多么富有,而是向我们讲述了他那激情的生命体验,以及教育我们怎样处理各种困难和怎样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们踢毽子,从他们的表情中,我感受到她们有些排斥我,主要是怕我给他们拖了后腿。我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心里难免会有些不平衡,在这种尴尬的氛围中,我想:既然踢不好,那就放弃吧,免得同学们为难,我也伤心。后来,爸爸给我做了一番思想工作,我每天坚持练习,日复一日,我进步了许多,很快融入了这个团体。

  同学们,如果你在遇到困难打算放弃时,力克说:“告诉自己再多撑一天,一个礼拜,一个月,再多撑一年吧!你会发现,拒绝退场的结果令人惊讶,只有拒绝再试一次的人,才会被打败。”如果你心里忧伤难过,力克说:“在悲伤的另一边,有一条不同的出路,会让你更坚强,更坚定,让你找到自己想要的人生。”

  力克的故事带给我激情,带给我勇气,让我更有力量去面对一切!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7

  “吃得苦中苦,方得甜中甜”读了老舍爷爷的《养花》之后,我深有感触,也更加肯定那句俗语,因为它告诉我们不管做什么事,只有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我们大概谁都知道美国科学家爱迪生。他在发明电灯泡时选用了一千多种材料做灯丝,经过无数次的实验,结果没有一种材料适合做灯丝。当有人问他:“你真的失败了吗?”爱迪生却说:“不,我已经知道有一千种材料不适合做灯丝。”爱迪生一生,发明无数。他的发明几乎改变了整个世界,而他之所以成功就在于他坚持不懈地努力。

  然而,当今社会有多少想不劳而获的人。当我们遇到一道难题时,会想:这道题太难了,问别人吧。当我们想学会一项简单的本领时,会想:太难了,等我长大再学吧。当我们接受一项任务时,会想;太麻烦了,还是交给别人做吧。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根本数都数不过来。不劳动,得到的只是一时的轻松,而失去的却是一次又一次收获成功的机会。

  这时,不禁想到我自己。在我三年级刚接触作文时,我的作文水平一直处于班级的中下等。为了提高作文水平,爸爸给我买了好几本作文选,每天读一篇,每当我看作文书的时候,就想:唉!这实在是太不好看了明天再看吧!就这样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一点也没有看,作文水平还是那样一点也没有什么长进,所以我的作文一直没有成功。

  现在我想告诉所有的人:别再想着不劳而获,去努力奋斗吧,那时你会发现收获的喜悦是世界上最大的乐趣。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8

  《红豺》描述了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为了收养一只狼崽甜点心,用生命延续母爱之梦。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过这本书后,我认识到母爱可以超越任何东西,是那么的伟大!母爱可以让母亲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舍弃所有的东西,甚至是最宝贵的生命。红豺火烧云为了甜点心冒着生命危险与眼镜蛇搏斗,其实甜点心与火烧云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还是敌人。但火烧云为了甜点心放弃了一切,直到最后,还是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甜点心。有一种力量可以让母亲超越自己,做出超乎寻常的事。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男孩和母亲。儿子被压在预制板下,出不来。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母亲,不借助任何外力,空手抬起了巨大的预制板,就出了自己的孩子。多么令人动容,让人震撼!

  当自己的孩子受到危险,母亲会爆发出无限的力量,保护儿女不受到伤害,这种伟大的力量就是母爱的力量!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9

  读过王安石的《伤仲永》一文,我感触颇深。文中讲述了一个世代以耕田为业的五岁儿童方仲永,在“未尝识书具”的情况下,做出了“传一乡秀才观之”的好诗。却又在“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中,沦落为普通人。

  读完后,我才明白那个“伤”字,是哀伤,是惋惜,是穿越千年对天才的告诫,是天才堕落后的千年泪。我也为他而伤,伤仲永那个“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使天才沦为庸人的父亲;伤那个“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最终却“泯然众人”的方仲永。如果仲永的父亲有长远打算,使仲永得到良好的后天教育,或是仲永自己拒绝四处拜访,努力学习,我想他绝对能取得一番巨大的成就。

  如果,我有仲永一样的先天禀赋,哪怕只有一点,我也会树立远大的理想并努力奋斗。即使没有付出全部的时间和精力,也绝不会让弥足珍贵的“通悟”二字静静流失。这是最可怕的,庆幸的是它永远不会丧失在我身上,因为我没有拥有过它。像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也要比万中无一得“通悟”再“不使学”间悄然离去的方仲永强许多。我们虽然没有他聪明,没有他的才华横溢,却有着比他更长的求学路,比他更坚忍不拔的意志,更光明的前途。

  《伤仲永》是一篇议论文,是为所有求知的人写的训诫,天才读后,会更加努力;普通人读后,会永远忘记自卑。

  人们都会明白一个道理:“堕落的天才,不过是反面教材罢了”。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0

  《趣味数学》这本书和它的名字一样有趣。每次我都会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

  “奥数乐翻天”讲的是两三个穿插有数学问题的生动小故事:“数学奇趣馆”是有关“头脑骇客”、“无敌计算王”、“布克”、“阿宝”四人之间的故事,并把数学问题蕴含在情节跌宕的故事中,浅显易懂。

  其中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数学名人堂”。每一期“数学名人堂”都会告诉读者一位数学家从小时候不喜欢上学到最后成为数学家的故事。每一期故事,我都认真阅读,因为书里讲的每一位数学家他们从小对数学充满了热爱,虽然不喜欢考试,有时甚至逃学、旷课,可对知识的渴求和执着引领着他们,最终登上了成功的顶峰,成为了著名的数学家。

  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三秒给答案,不给是笨蛋”这个版块。数学知识有一定的规律性,这个版块主要就是教给大家同类题的做题规律。每一类型题只要找对了规律,甭说三秒,一秒就能说出答案。

  最令我疑惑不解的就是“神秘的旅行”。编辑叔叔们列出的这些题目都是重量级的难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研究,然后把答案寄给《趣味数学》编辑部,如果正确,就能当上“探秘骑士”。以后,我要努力学习数学知识,争取早日当上“探秘骑士”。

  《趣味数学》已经伴随我好几年了,让我们在趣味中学习,在快乐中进步。

  《趣味数学》是本好书,是我学习中的良师益友。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1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在《狼种》这本书中有一个守护者,誓死保卫主人。他就是一只狼种——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

  他叫大灰,他本是一名黑土凹警犬学校即将毕业的一名警犬,但因他相貌丑陋酷似一只狼而被淘汰,最后只得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在那里,大灰遭到主人的嫌弃,而且被其他动物欺负。

  可是大灰对待他的主人川妮忠心耿耿。在一次出演回来的途中,因车坏,川妮准备下车领着动物们休息。可是谁知这时出现了两只云豹。川妮惊吓万分,两只哈巴狗攻打敌人,谁知差点被云豹们咬死,此时大灰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想保护主人。大灰把铁链挣开,准备与云豹奋力撕咬。没有伙伴的帮助,没有尖牙厉爪,没有主人的信心大灰依然坚持着——最后云豹们逃跑了,大灰胜利了。可是大灰遍体鳞伤,耳朵被撕掉半块,下颚破裂,四条腿有三条开绽,肚皮被咬穿一个洞,狼毛也掉了一半。这种场景既让人感动又让人心痛。

  他是一只警犬,他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他是一只为主人赴汤蹈火的警犬,他是一只不顾自己生命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保护主人的警犬。

  还记得一篇报道:灾害过后在一个小山村里,搜查队正努力的查找落难者。就在这时一只小黄狗汪汪大叫。它领着救援队在一座房子的下面抢救它的主人。我想主人得救了首先感谢的应该是那只小狗吧。

  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不要只看外表,要看心灵。比如大灰他外表丑陋但他心地善良对主人无比忠诚,是一只号警犬。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一篇叫《根鸟》的小说,我读了之后深受感触,赞叹不已。

  故事的主人是一个11岁的小男孩,叫做根鸟。有一次,他一个人去山上打猎,可是很长时间都没有打到一只猎物。就在他绝望之时,他看到一只白色的鹰,那是一种他生活的菊坡中非常稀少的,于是他射出了他锋利的箭,不偏不倚的射中了它的头,他高兴极了,准备把它带回家。突然他发现鹰的脚上有一封求救信,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去摘花时掉进了悬崖。于是跟鸟就对告诉了爸爸,爸爸说:“你只管去吧,这是天意。”于是跟鸟开始了他的旅程。

  根鸟来到了青塔,遇到了一个行人——板金先生。板金先生的家族得了一种很奇怪的病,凡是这个家族的人,一到十八岁就不能做梦。板金先生为了追梦一直向西走,板金先生和跟鸟一样都是要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断努力,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要完成自己的目的。板金和根鸟就在一个地方分开了,他们离别在莺店。

  板金先生在莺店已经是生命快走到尽头的时候了,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向西走,坚持不懈,一直要找到大峡谷。他说完就与世长辞了。根鸟经历了各种困难。这些苦难磨练了他。终于他到达了他梦寐以求的大峡谷。

  像根鸟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们会永远会记住的。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3

  “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少!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人生百年几今日,今日不为真可惜。若言始待明朝至,明朝又有明朝事。为君聊赋《今日诗》,努力请从今日始。”

  我大声朗读这首《今日歌》,深深沉浸在诗的意蕴中,思绪万千。这首诗,既是对我们的告诫,又是对我们的要求——抓紧一分一秒的时间,万不可把今天的事情推给明天,不然就会“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这首诗之所以好,就在于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要珍惜今天,抓紧时间。

  我国著名数学家陈景润,能摘下数学王冠上的宝石,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抓紧“今天”。据说,在“文革”中他被打成“牛鬼蛇神”、“白专”典型,白天要参加监督活动,只有晚上进行研究,演算的稿纸竟有三麻袋之多。这张张稿纸,不正是“抓紧今天”的实证吗?

  意大利文艺复心时期的杰出画家达。芬奇曾经说过:“勤劳一日,可得一夜安眠;勤劳一生,可得辛福的长眠。能勤劳一生,当然也能勤劳一日。能勤劳一辈子,就是抓紧一生的今天。”能做到这一点,就像达。芬奇一样,为世界文明做出了贡献。

  青年朋友们,让我们挽起手来,不要在夕阳西下的幻想什么,而要在旭日东升时珍惜时间,抓紧“今天”,投入到工作、学习中,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更希望小学生们要珍惜时间,抓紧“今天”。这样才能使你们成绩优异,考入好大学!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4

  《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曹文轩于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他著名的作品有《草房子》、《红瓦》等。

  《根鸟》这本书记叙了一个名为根鸟的少年,打猎时意外发现了一张绑在鹰腿上的求救布条。是一为名为紫烟的少女采花时意外跌落峡谷后写的。根鸟就决定去救她。于是,他踏上了营救紫烟的路程。他开始步伐很快,就连一群强迫他做工的人也无法阻挡住他的脚步,但他却无法拒绝各种各样的诱惑,背弃了他倾注了无数心血的理想。最后,他虽然在别人的帮助下找到了那个大峡谷,但紫烟早已不知去向……

  根鸟这一路程好像是人的一生,人的一生同样会遇到困难,会有起伏,会有形形色色的诱惑,充当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荆棘、危险、挑战,把你引入歧途。有多少人无法抗拒诱惑而停懈不前呢?有多少人有多少因为知难而退而名落孙山呢?有多少人因为一念之差而一事无成呢?关键是看你怎么去克服困难,我们必须勇敢,勇敢克服困难,征服挑战;我们必须坚强,把不如意抛在脑后,重新开始;我们必须努力,努力完成梦想;我们必须拥有足够的自制力,坚决挡住诱惑,才有可能走上成功之路,叩开成功的大门,达到人生的目的地,完成我们的梦想。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非浅。如果你有时间,我建议你也看一看这本书。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5

  今天,我们学了《学弈》这一篇文言文,读了它后我深有感触。

  《学弈》这篇文言文是一篇篇幅较短,含义深刻的古文。里面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迈的棋圣弈秋教两个学生下围棋,其中一个学生紧记弈秋的教诲,专心致志的听讲,认真的思考。而另一个学生则以为有天鹅将要飞过来,想着怎样用箭把它射下来。《学弈》里面的两个人就是我们生活中的两个例子,两个不同的人,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对待学习、面对人生。那个专心致志听弈秋教诲的学生凭着他那种对学习的认真、对老师的尊重、对围棋的聚精会神和一心一意,以后不管在学习上、在生活中、在事业上肯定会有巨大的成就。

  而那个在学习围棋的时候想着其他事的学生,有两个错误。第一,是在老师说话、讲课时不听讲,是一种不尊重师长的行为;第二,学生在上课时,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是不应该三心二意的。既然我们是学生,就应该尊重师长、同时也应该在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讲。这是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做的,也是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因此,我觉得在做事的时候三心二意的人,以后不管在学习上或者是生活上都不会获得什么成功。在生活中,你是否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呢?

  如果有,就请你赶快改正这个缺点。为的是把每一件事都做好;为的是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6

  这几天,我们学了《手指》这篇课文,让我感触很深很深。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大拇指吃苦耐劳的特点和食指敢与探险,不怕牺牲的性格。也讲了中指姿态优美和高傲的特点与无名指和小指可爱的特点。最后写出了只要团结一致,变成拳头,才会发这又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老人,他有三个儿子,他们很不团结,三个人各干各的事,谁有困难谁也不帮谁。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人感到自己已经时日不多了,忽然很忧郁地想了起来:如果那天我不在了,他们会更不团结的,迟早会把我留给他们的家产给毁了。老人长叹一声,坚定的说:我一定要让他们团结起来。

  过了几天,老人果然躺在床上起不来了,他就让自己的三个儿子,每人去捡55根树枝来,儿子们很纳闷,但还是去了,因为这是老人生前最后一个愿望了。

  儿子们捡好树枝都回来了。老人交给儿子们每人一根树枝让他们折断试试,他们全都不费吹灰之力就折断了,老人又交给儿子们每人两根树枝让他们折断结果还是一样,一直到十根,三个儿子不管怎么样都折不断,于是这时老人终于开口了,老人苦口婆心的对三个儿子说:“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只要你们团结没有什么困难能难倒你们。”儿子们听了仿佛领会到了什么,从此以后他们齐心合力,终于干出了一番大事业。

  人生要有朋友,朋友多就等于力量强大。不管有多困难,只要大家齐心合力,没有办不到的事!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7

  书籍是蓝天,我就是飞翔的鸟儿;书籍是大地,我就是美丽的花朵;书籍是大海,我就是嬉戏的鱼儿。今天,我读了《暖狼》这本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头狼争夺战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蓝仔收服了一头公狼名叫拉兹。有一天,蓝仔在捕猎时被猎人们抓走了。在狼的社会中,当头狼不在族群但还没有死的时侯,应由头狼的妻子接管狼群。可是拉兹却不尊守规则,想趁蓝仔不在抢头狼的位置。它几乎将所有反对者打倒,当它正要咬死弗里克时,蓝仔及时的出现了。拉兹一时间像变成了石头似的,于是蓝仔将它赶出了这个家。

  在狼的社会中拉兹不守狼群的规矩因此被赶出了家门,而在我们人类社会中也一样有规则,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记得那是二年级的时侯,清晨的阳光照在身上暖阳阳的,我蹦蹦跳跳的往校室走去。突然,头顶像有一片乌云走过。糟糕,我忘记戴红领巾了。我心里忐忑不安,小脸也吓得苍白,心里想:赶快溜进教室!就在这时,一个值周生把我叫住,同学你红领巾呢?我低着头没出声。随后听他说:3年4没戴红领巾一名!我眼里含着泪花,回到了班级。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我们走进校园就必须佩戴它,这就是校规。而我违反了校规,给班级扣了分,我也因此受到了批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要尊守各自的规矩。

  书已经成为了我的老朋友,我希望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一直有它的陪伴。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8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黑色侠》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阿特勒的成长故事。

  阿特勒想被登上报纸,成为人人赞扬的明星。一开始他问了很多人,怎么登上报纸,但都没有人回答他。阿特勒想了好半天,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偷走市长的母鸡,再假装自己找到还给市长,这样不光能受到市长的表扬还能登上报纸,可能市长还会送他奖品。然而,即使他真的偷了鸡还给市长,也并没有美梦成真。

  看到故事的结尾,我觉得阿特勒的行为还真有些搞笑。想靠制造假象而成名,有些自欺欺人,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这让我想到了去年暑假的一件事,在乐理集训课上,那天我们进行了一次乐理知识测试。可是我考得非常不理想,于是,我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地改了自己的分数,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批评了我一顿,回到家妈妈也批评了我,那时候我并不觉得是什么丢人的事,现在想想,这种行为和阿特勒偷鸡想出名并没有什么不同啊,简直太丢人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因为想获得荣誉而欺骗别人。如果你想要得到夸奖和称赞,你首先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别人才会信任你,靠自己的真本领,才会赢得尊重和赞扬。

  还有就是,你想帮助别人的话,一定要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帮助别人,不能像阿特勒一样,把别人的东西偷走,然后再还回去,这样得来的表扬并不光彩,只有真心实意的帮助,才能叫做雪中送炭。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19

  在寒假,我读了《论语》一书。

  《论语》是我国古代儒家经典著作之一,记录了孔子及孔子弟子们的言行举止,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

  在阅读《论语》这本书时,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子提出的”仁”。”仁”是孔老夫子的核心思想,在论语中"仁"字出现次数共达105次,尤其是《论语》中的第四章,也就是《里仁》一篇,孔子特别突出强调了做人以仁为本的思想。他说"君子"即是"仁者",欲为"君子"必自修养自己内在的"仁"。可是到底什么是"仁"呢?我还没有完全理解。后来在在《论语·颜渊》中,就有一句关于仁的问题,颜渊问老师什么是"仁",孔子是这么回答的:"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大致的意思就是"抑制自己,使言语和行动都合理,就是"仁"。一旦做到了这些,天下人都会称你有仁德。实行仁德是由自己,难道是靠别人?仁是内在的品质,礼是外在的表现形式,仍在于人的本心,需要人从自身做起。凡事约束自己,使行为和言语都合乎礼就是"仁"。

  由此我想到了,在取票时,我们自觉排队;在公共场合下,不大声喧哗;在游玩时,保持卫生……如果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礼的要求,那么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谦谦君子。

  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吧。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20

  这天,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一本书,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我们以后就应该孝顺父母这个道理。

  书中主要讲了豺火烧云含辛茹苦的养育着仇敌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她犹豫过,悔恨过,但是他还是没有杀掉甜点心,还为她奉献了母爱,为了挽救甜点心,他她舍身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还为了她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在甜点心受难时不屑一顾,用自己漂亮的大尾巴作为代价,和大熊争斗时同时前腿,并且还帮助甜点心照顾他的小狼崽,最后用一丝母爱为她遮起了一片天。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火烧云的付出体现出了母爱是伟大的,但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又不何尝是这样的呢?有一次,我凌晨突然发起了高烧,呕吐症状接二连三,妈妈突然来了精神,急忙跳下床,妈妈神情严肃,焦黄的额头上似乎又多了几条皱纹,她迅速把我抱起来,送到医院后已是泪流满面,她气喘吁吁地,但是现在总算放下心了,经过医生的治疗,我的病有所好转,但妈妈总是问我:“儿子,还头晕吗?”并且妈妈天天都在医院溜达,好像我得了疾病似的,那时候我还小,不懂得妈妈对我的爱,但现在想想,母爱的确是伟大的!

  这本书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当她老了,我们应该好好孝顺妈妈,不应该再让她担心了,并且我希望大家都能孝顺父母。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21

  拿到《根鸟》这本书,我为里面精彩的内容而忘却了时间,一口气将这本书全读了下来。

  《根鸟》讲述的是一个少年追梦的故事:根鸟与父亲共同生活在菊坡,生活过得很好。有一天,他进入森林去捕猎,射死了一只罕见的白鹰,他发现上面有一张求救布,他朝思夜想,想救出那个女孩,他去了县城,没找到,回家后的那天晚上,他从梦中找到了答案,向西走。第三天,他就背上包儿,将一切安顿好,踏上了向西的征途。在途中,他遇见了许多善良的人,如板金、秋蔓、米店老板等人,也遇到了许多坏心肠的人,如长脚、戏园子老板、赌徒们等。经过一路的奔波,历经曲折和坎坷,根鸟终于来到了梦中天地?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很深,是什么力量使根鸟为梦奔,度过了青春时期呢一定是根鸟的执著和那一颗火热的爱心吧!本书中,根鸟多次为他人的遭遇而感到伤心,也正因为他的诚心,使得许多人真心地帮助他。像书中的板金先生,也是为了寻梦,踏上了西去的道路。原因是他们家族的梦消失了,板金要把梦给找回来。遇到了这样与自己有同样想法的人,根鸟就不由得与板金老板成为了朋友。由于这次经验,使得根鸟过于信赖别人,而相信了长脚的话,差点命丧于鬼谷。不过幸好有这匹马,才使得根鸟重新踏上了征途。

  “好人有好报”这句古话在《根鸟》中应验,使我更明白,要有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朋友。

  读书的读后感500字22

  寒假,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光草》的小说,这是意大利知名儿童文学作家罗伯托·普密尼的又一部精彩力作,小说虽然简短,却在我心里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

  故事得从一位名叫马杜勒的男孩说起。他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炯炯有神的眼晴总是充满了无尽的喜悦。但他从小就被一种怪病困扰,只要一接触阳光或尘埃就会生病。慈爱的父亲送他一份生日礼物———请来画家萨库玛为他房间的墙上作画。几个月过去了,萨库玛用他的妙手丹青画出了飞岩陡壁,怪石嶙峋的高山;壮丽而雄伟的城堡与一望无际的广茂草原……一天,马杜勒在草原上画出了如同麦穗般的生命之草———光草。男孩说:“光草在晴朗的夜晚就会发光。”画家萨库玛努力地为马杜勒打开不同的窗户,但最后也没能挽救男孩的命运。马杜勒过世后,白了发的画家烧掉所有的画具,决定永远隐居在渔村,当一名渔夫。

  读完这个凄美的故事,我的心头总有种挥之不去的淡淡忧伤。为马杜勒的离世深深地感到惋惜,同时也佩服他面对生活的乐观与顽强。马杜勒和萨库玛之间建立的深厚感情,就像一座永远不倒的大桥,架在他们的心间,让人温暖。这部小说让我重新认识到生命这个词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