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5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里面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和猫亨利。接下来我就为你简单的讲讲吧。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停止行动,停下来聆听蟋蟀柴斯特的演奏。这样一来,它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正当蟋蟀柴斯特的"事业"处在巅峰期的时候,它满心失落,思念以前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能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恶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