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读后感2000字

刘莉莉

  近日读《执行力》一书颇有些感触,闲暇整理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执行力》一书的两位作者分别是拉里·博西迪(LarryBossidy)和拉姆·查兰(RamCharan),博西迪是霍尼韦尔国际总裁和CEO,查兰是一位游刃于国际500强公司的资深顾问,两个人均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可以说是深谙此道,我想这也许是此书在全球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读下来感觉与其他同类书籍颇有些不同,既没有高深的理论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观点,文章结构简单平实,但读后却让人沉思良久,深有感触。

  先看此书的结构。全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讲为什么需要执行,通过鲜活的例子说明执行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是讲执行的要素,这一部分里作者阐述了良好执行力的三大要素或基石。要素一就是领导者必须具有的七条基本行为,分别是:

  1、了解你的企业与员工;

  2、实事求是;

  3、设定明确的目标与优先级;

  4、后续追踪;

  5、论功行赏;

  6、传授经验以提升员工能力;

  7、了解自我。

  这一部分作者试图说明领导者执行一项工作首先必须要清楚的了解自己、了解员工、了解负责工作的真实状况,然后再确定事情的轻重缓急、工作进行中的追踪、员工技能的适时指导,最后是论功行赏,彰显组织的文化。

  在了解自己这一部分中,作者特别指出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领导者缺乏“情绪韧性(emotional fortitude)”则会造成执行的巨大障碍,而情绪韧性则包括:真诚、自我了解、自我掌控和谦虚,这应该是一位具有良好执行能力的领导者的素质要求。

  要素二讲要建立执行文化,良好的执行能力必须有“软件”也就是执行文化的支撑,作者认为必须使员工的行为与组织的绩效联系在一起,通过奖励鼓励那些正确的行为,而行为的改变则最终带来文化的改变,作者批判了那些要建立执行文化必须首先改变员工价值观的错误观念,提倡通过行为改变来实现文化改变。这一部分作者还强调了领导者的行为将决定下属的行为,说明了领导者与其组织文化的重要关系。

  要素三作者强调了组织领导者的重要工作之一:人力资源工作。作者认为一个组织的人力资源工作是组织领导者必须进行的工作,不可能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部门完全代替,只有组织的`领导者才更了解自己的员工并把合适的'员工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去,组织的领导者必须同时是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否则再美好的策略也没有合适的人去完成。作者同时提出了一些进行人才培养、选择与配置的方法。整个第二部分作者强调了这样一个逻辑:良好执行力的基础是领导者本身必须具有一些良好的工作行为或习惯,同时要做好组织的人力资源工作,知人善任,并通过对正确行为的奖励建立执行文化。

  本书的第三部分论述了执行力的三个核心流程,即人员流程、策略流程和运营流程。作者认为这三个流程互相联结、互相支持构成了完美的执行力,仅仅有任一部分是无法达成完美执行能力的。而在三个流程中尤以人员流程。这一部分中作者认为必须根据组织的策略准备好质量和数量都符合策略要求的人员,对那些绩效差的人员要及时地鉴别,确定关键性的工作并让合适的人员去负责。同时作者还强调了人力资源部门应参与到策略流程及运营流程的整个过程中以促进绩效的完成。策略流程部分作者分析了策略的制定和评估过程及方法,强调要建立一个务实、简单有效的策略而不是仅仅喊口号。如果说策略流程确定了企业前进的方向、人员流程确定了哪些人参与其中,则运营流程是为人员指名路径,将策略流程和人员流程有效的结合起来。这一部分中作者强调运营流程要务实、符合实际情况,要将长期目标切割为短期目标逐一完成,要让各部门及员工了解整个目标的全貌并同时行动等。

  在第二部分三个要素的基础上,加上人员、策略及运营三个流程的完美结合似乎就构成了完美的执行力。但综观全书我们发现其实这些仅仅是达成完美执行力的方法论,而更重要的则是作者通过全书的每一个角落所渗透出来的一种思想:领导者的主动投入与参与。我认为这才是本书的核心所在。也许有人认为这样做岂不是要领导者更多的进行微观管理。我觉得作者完全没有这样的意思。作者其实也是提倡授权的,作者反对的是授权后就不闻不问,只等待结果的做法。作者提倡的是领导者应该对执行的过程主动的投入进去,了解事物的本质、多问几个是什么、为什么,只有了解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指导使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下去。正如作者所说:亲自领导执行工作并非事必躬亲,或是专断独裁不肯授权,而是一种主动的投入,进行领导人原本就该做的事。

  我们学管理学到现在接触到的越来越多的是战略、规划…好像这才是管理,不可否认这些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更多时候我们需要的是如何将这些战略变成现实,否则战略将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本书读来平平淡淡,但却真诚朴实,将我们从缥缈的管理云雾中拉回到了地面,这应该是一次管理的本源回归,就像作者所言管理就是“进行领导人原本就该做的事”。也许这才是本书的真正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