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11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08年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有幸读了一本余华先生的活着,正如评论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带我走进了那个无奈的年代里苦闷的生活,让我犹如身处其境,真真切切。
福贵身经曲折,从一个不羁放纵的阔少爷到落魄成为贫农阶级,从家庭美满到家破人亡,送走一个又一个的至亲,最后只留下自己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孤独的消失在转瞬即逝的黄昏夜幕中,我能想象得出那是一幅怎样凄凉的画面,人啊,因为活着而活着!
春生身经百场战役都活了下来却受不了因为“走资派”被红卫兵的耻辱而自我了结。只要自己还热爱生命无论遇着怎样不堪的命运都昂扬的活着,而当你对这世界再无期待时便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生活没有让我们大多数的平凡人遇见大风大浪,已该感恩戴德,而我们却因为不甘平凡而常常抱怨,忽视人生中很多细节上的美好。
相比福贵所经历的一切,我们生活中那点儿苦闷又算的了什么?那不过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点浮尘罢了。而我却因为这点苦闷常常迷失了方向。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因为在混乱的世道,所有人的命运都如同巨浪滔天的大海上的一只独木舟,倾覆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且越是小人物,结局往往越是悲惨。
《活着》里的富贵就是如此,他出生在中国最为动荡的年代的伊始,他见证了三反五反、土地改革、打跃进。等事件,这也就注定了他悲惨的一生。
鲁迅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按此定义,《活着》不亚于当年在广岛投下的那颗原子弹。张艺谋曾经将这本书搬上了银幕,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编。很多只看过电影的人,观影的时候完全是泪流满面,同情福贵悲惨的一生。然而看过原著的读者知道,小说远比电影更将凄惨。女儿难产而死、妻子病死、女婿被水泥板夹死、儿子被急切救县长夫人的大夫抽血抽死,最后是孙子长期挨饿,一次吃豆子撑死。数年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
然而,余华用一连串人的死亡,并不只是要告诉我们生命有多无常,人命有多轻贱。他所要传达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顽强精神。活下去,是最简单的生存的本能,同时也是最复杂的斗争。因为当一个人生无可恋、万念俱灰的时候,放弃生命远远比心怀希望要容易的多。
余华是当代著名的作家,虽然他所写的作品不是很多,但是本本都是经典。《活着》,就是他的一部代表性的作品,今天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就想把心里的想法一吐为快。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富家的少爷,但是又因在外吃喝嫖赌,把家里的105亩地都输给了龙二。他爹也因此被他气死,他为什么要活着?他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从苦根死后,他没有了随着已故的亲人,只买了一头老牛天天在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像其他农民一样劳动着。
他的一生也是处处经历坎坷的,赔完了地后,父亲被气死。只得和母亲妻子和女儿生活。最后母亲得了重病,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又被抓壮丁。几年后,遇到解放军,回到了家乡,而母亲已经死了,女儿凤霞也因病变得聋哑。后来,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夫人生孩子大出血缺血,可是其他人的血型对不上,只能抽有庆的。但是大家都想着救活县长的,谁还会管有庆呢,最后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凤霞后来嫁给了二喜,在生孩子时也因为大出血而死。福贵的妻子家珍也很伤心,三个月后也死了,二喜在工作时因为失误被水泥板夹死了,他的孙子,凤霞的孩子,苦根也因为吃豆子撑死了。这样,整个家庭就只剩福贵一个人了,他就买了一头老牛,给他起了自己的名字,陪自己度过以后的日子。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只要坚持活着,活着本身的意义就存在希望。有人说其实在这个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对于福贵来说他始终没有绝望。虽然身边的亲人接连离他而去,可是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生的希望。
生命的磨难最终会随着时间,渐渐的在记忆中消退。福贵的一生是非常悲惨的,可是当他老年时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时,他并没有充满绝望。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我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这两个字眼对常人来说平凡得很,但是对于《活着》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富贵”而言,却意义深刻。
富贵原本是个富家子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他不把父母当回事,对妻子的辛苦劳累不屑一顾。最可恶的是他那吃、喝、嫖、赌的陋习,挥霍光了老一辈留下的所有家产。他的父亲也被他气死了。可是这时忏悔已经来不及了。从此,他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饱受着为生计而奔波的劳累、苦楚。他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让他的心灵遭受一次次与亲人离别的痛苦,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苟活于世。
生活形成的巨大反差,使福贵努力地重新生活,这位历经沧桑和磨难的老人将苦难消解于自己的忍耐和平静之中,坚强地挺了过来。
生活本身就是一位好老师。是生活渐渐让游手好闲、薄情寡义的富贵变成了一个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经历后面的变故,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活着是多么美好和幸运。
在每个人生活的道路上,每一段都是那么刻骨铭心,每一次都让人大汗淋漓,生容易,活不易。人生的道路,就像波浪形曲线高高低低、起起伏伏。虽然走起来非常辛苦,但是它却通向我们人生幸福的道路。只有攀过那危峰兀立的高峰,越过那一条条一望无际的山谷,才能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
让我们以积极乐观、自强不息的态度面对生活,走好每一段生活的旅程!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己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己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3X+1=13时把X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X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x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己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己活,才能活出风采!
活着,活着,我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世界上苟活着,我无数次在想:苟活是怎样的活?苟活还是活着吗?
我想也许……或许……我还是活着吧,我……还是拖着残躯在苟延残喘,度过这一年又一年的光阴吧……
活着到底是为什么?我曾因为这个问题请教朋友,他每一次讲的都不一样,我也听不进去,或许我只是为了多一个人与我分享烦恼吧?
烦恼与烦恼的碰撞让我无法看清这个世界的本质,这世界到底是一个充满爱的天堂,还是一个充满仇恨与憎恶的'地狱?
我寻找不到一丝答案,迷茫是我的唯一,迷茫与黑暗相撞,我在黑暗中迷路,连一丝光都没有,一丝都没有……
寻找……寻找……无论在这黑暗中怎样探索都只有一个答案——除了黑暗还是黑暗,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恐惧……恐惧……它压在我的心头,沉重得使我喘不过气来,窒息的恐惧侵蚀了我的心,死亡的烟雾在腾腾上升。
迷茫……迷茫……到底活着是什么?苟活是同它一样?还是死亡?这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是天堂,还是地狱?还是其他什么?
我无法得知。远处飘来一声叹息与牛的叫声,雨雾越来越浓了……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灾难、无聊和平庸。
——余华《活着》自序
这是一个不同往日的假期,新型冠状病毒肆意横行的假期,我看到了生死穿行的病人和无畏逆行的白衣天使,这使我深深的触动。我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带着疑问我拜读了余华老师的作品《活着》。
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我们许多人一生都在刻苦的思考这个问题,但真正理解的也不过是寥寥几个,余华借福贵的经历告诉我们活着就是一份信念,即使身处逆境,也要热爱生活。
《活着》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诉说富贵的悲惨经历,年轻时他曾败落家产,不思进取,他也曾在炮火下体验生活的艰辛,才终于明白家的温暖。当身边一位位亲人的逝去,他才悔恨。只剩下最后的夕阳下那老人与老牛依偎的背影,最后老牛也走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无奈或许是他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如果你用心感受,你会发现他的悲惨经历中仍然有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欢乐,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曾让他欣喜万分。在明白一切终究回不去了之后,他依然说”回去了,就得好好活着。“他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他永远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一个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人是为自己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福贵的信念,也是《活着》最打动人心的一句话。
导演常凯一家四口染病去世,可他的妻子仍在坚强地与病毒抗争,努力活着。29岁的彭银华医生殉职了,他怀孕六个月的妻子还活着,在不久的将来会产下他们的孩子。死者已以,生者如斯。在这一场浩劫面前,也许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才能坚定性念好好活着。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请不要忘记明天的太阳。
只有经历了生死离别,才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不畏将来,不念过往,活着真好。此为读《活着》的现实意义。
活着的意义,我觉得不仅仅是敬畏生命,这只是单纯从情感上说。我觉得活着就是活着,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不需要太多的感悟,不需要太多的这样那样的解释。当然不是冷血不是草木,不是这样或那样的诠释。
单从生命的过程来看,每个在现阶段世界存在或逝去的具体都是相似或相同的,但是对于情感和认知,心念和感知,却千姿百态各有己见。如果说活着就是为体验生命的存在感,那么灵魂的重量和精神的力量体现出的行为举止,那就是区分平凡和伟大的重要区别。
所以活着才是美好的,才是崇高的,才是真实存在的。活着还能做自己喜欢的做的事情,还能随心所欲的支配自己的时间,那就是更美好的一件事了。但往往都事与愿违,相差甚远,谁不是尝尽了人世间的苦辣辛酸,谁不是听惯了冷言冷语,谁不是看够了别人的脸色行事,谁不是说着言不由衷,谁不是做着事与愿违,谁不是有苦难言,谁不是……
可是,我们还活着,不管怎样,无论怎样我们还活着。虽然不易,但是活着,说是苟且偷生,说是苟延残喘,说是行将就木,说是……。可是还活着,活着就要生如夏花之绚烂,活着就要志存高远,活着就要有骨气,有血性,有担当,有作为。就要尝遍人间的苦辣酸甜,就要走遍人间的大道阳关,就要春有百花秋有月,就要夏有凉风冬有雪。活着毕竟是生命最高的荣誉,既然有幸获此殊荣,缘何不直挂云帆,缘何不鸿鹄之志,缘何不豪情万丈。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正如书中余华所说说:“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来与走都是一首无题的诗,每个人各有自己书写的形式。而能在不容易的岁月里,深情的活着,便是生命享有的最高荣誉!
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初三那年,它给我带来很大的感触,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故事开始富贵是一个不务正业,成谜赌博的地主家的少爷,他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儿女,可谓是人生赢家,到最后他把一手好牌打成烂牌,过上穷苦日子。
他的一生跌宕起伏,一路都在成长,因为富贵成谜赌博,败光了家里的财产,父亲承受不住打击而病死,从此他带上年迈的母亲,妻子孩子搬去了一个贫穷的地方,从此过上穷苦的日子,最后母亲也病死。母亲死的时候富贵被抓去当兵没有送母亲最后一程,是妻子处理了母亲的后事。多年以后富贵终于从部队逃了出来,他回家时妻子还在带着一对儿女等他,这应该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了吧!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他们一家人过上了勉强能解决温饱的生活,但是好景不长,到最后他的妻子,儿女全部相继离世,剩下他一个人孤苦无依,孤独终老,他的儿子是被饿死的,那时候吃不饱穿不暖,亲人都被饿死,但是主人公富贵坚持活到了最后,不管人生有多难,日子有多苦,他但是积极向上,乐观对待,活到了最后,活着对于那个年代是多么了不起,人来这世界一趟就不能辜负自己,好好活着才是最了不起的。
看完这本书我压抑了两个多月,为什么那时候那么难,我们能活在这个年代是多么的幸运,我心疼主人公更心疼他的家人被饿死,我感慨,我们是多么的幸运啊。所以我要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不抱怨世界的不公平待遇,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好好活着。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