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湖光山色》有感

黄飞

读《湖光山色》有感1

  盛夏的夜晚,我们常常能看见萤火虫。在我的印象中,萤火虫不但美,而且很奇特。它们尾部发出的亮光在黑暗的夜里,就像天上闪闪的星星。小说《萤王》中的萤火虫,更神奇。不但会引路,还懂得报恩。就像童谣里唱的那样:“萤火虫,像灯笼,高高挂,慢慢飞,黑夜里,引着我,慢慢走……”

  小小的萤火虫也知道谁是好人谁是恶人?小说《萤王》中那五只有灵性的萤火虫就知道。

  在一望无际黑暗的芦苇荡里,萤火虫引着爷爷,慢慢走,终于获救了。爷爷在感激之余,决定保护萤火虫一辈子。可秋虎不理解,处处和他作对。捉萤火虫去卖钱。爷爷勇敢机智地解救萤火虫。萤火虫知道报恩,帮爷爷一起,救起了秋虎落水的儿子,用行动感化秋虎。秋虎想拯救萤火虫的栖息地――芦苇荡,可一切都晚了,爷爷死了,跟着萤火虫走了。

  《萤王》里爷爷和萤火虫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们村张爷爷和桂花树的故事。

  我们村马路边有一条绿化带,里面种着桂花树和香樟树。平时有些村民把垃圾随手一扔,丢在绿化带里面的缝隙里。日子久了,垃圾堆成了小土包。垃圾边的桂花树,也许是垃圾里肥料起了作用,长得特别旺盛。一天早上,不知是谁点燃了垃圾堆里的废纸,冒出了滚滚浓烟。一阵风吹来,火苗像一条火龙窜出来。旁边的桂花树像个可怜的孩子,在浓烟中摇摆,好像在呼喊:“来人呀,快来救救我,救救我!”可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好像谁都不在意它。当时我也看见了,也是这么想:别多管闲事了。

  正在这时,我看见张爷爷急步向桂花树走去。张爷爷今年70多岁,满头白发,在早晨的阳光下,白的发亮。只见他一手拿着扫帚和铁铲,一手拎着一桶水,来到垃圾堆旁,放下铁桶和铁铲。双手拿起扫帚,弓着腰,高高举起向火苗拍去,连续拍打了十多下,火苗消失了了。然后他拎起水桶,把水泼在垃圾上,顿时火全灭了。他又拿起铁铲,把垃圾装进铁桶里,拎到对面垃圾箱倒掉。这样来回好几趟,垃圾终于铲完了。桂花树得救了,张爷爷笑了。

  那以后张爷爷做起了护花使者,好像爱花护树是他的责任。

  今天晚饭后,我又看见张爷爷静静地坐在桂花树下面。桂花树长满了很多小小的花苞,一串串,密密麻麻,可爱极了。等到花开,香气四溢,一定令人陶醉。桂花树的叶子在风中摆动,好像在给张爷爷扇扇子。太阳的余光,通过桂花树叶子的.缝隙,星星点点洒在张爷爷脸上,身上,手上,发出金黄的光芒。

  读《萤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大自然里的一虫一鸟,一花一树都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好好保护和爱惜它们。

读《湖光山色》有感2

  书,就像一片凋零的枫叶。它在空中旋转飘舞。跌落在平静的水面。让你泛起一圈圈涟漪。书,就像漫天飞舞的雪花,他把漫山遍野妆点成银装素裹的童话世界,带给你欢声笑语。

  古人常说:“书中自有黄金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能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打开一本好书,就像进入童话世界。我的意志深深被其吸引。我感到此时,我就是书中的主角。偌大的天空任我翱翔,我腾跃到空中,傲视群山。是书,让我有了探索的空间。使我充实我的精神世界。

  阅读群书,发现书中常凑起一曲撩人的歌曲,静静地聆听。是荷塘月色的沉静,是《红楼梦》的优雅。伴随它的节奏,我的精神也慢慢地升华。内心随着书中的节奏,伴着舞蹈。音乐的节奏时而激昂愤概,时而无声寂静。就像初生的红日,沉静有带着几分绚烂。

  书中的文字能带领我们领略其中的意境。以无声衬有声,给你萦绕不绝的音乐之美,“别有忧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带你领略荒漠景色,以极逼真生动的语言,简单的文字书写“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抒发个人的真挚情感,写出一片忠诚“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这就是书本带给我们的真切感受。书与我们的感情深深交织在一起,难以割舍。

  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升华我们的人格。一本好书,可以磨砺我们的内心,影响我们的品格。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人,背后一定有一本值得信仰的书。让我们拿起一本好书,走进书中的世界。领略书中带给我们的欢乐。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被书中的情节深深感染。是书改变我们的人生;是书让我们得以扬帆起航。我手中握着一本书,它为我在黑暗中点亮了一盏灯;我手中握着一本书,它为我在迷航中指明前进的方向。是否可以让我带着书去航行世界?

  走进书中的世界,与化成生活的点点滴滴,生活在书中的世界,使我感到万分幸福。畅游在书中的世界,像是握着时代的领航标。

读《湖光山色》有感3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混血豺王》,读完后,我不仅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故事的主角是一匹豺,它的眼睑间有块醒目的白斑,它叫白眉儿。它有着复杂的血统与身份——它的父亲是条优秀的猎犬,而它的母亲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埃蒂斯红豺。因为这个特殊的身份,它在猎犬与红豺的身份间徘徊,也造就了它非凡的一生。我从中学到了好多东西,也被感动了无数次。其中最令我动容的是两个场景: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白眉儿时产道崩裂,后来又独自东奔西走地为白眉儿觅食,导致身体逐渐恶化,有一天,它终于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它并没有恐慌,也并不畏惧死亡,它唯一的担忧就是幼小的白眉儿,它知道自己死后白眉儿也绝对不可能生存下来,便费尽心机,为白眉儿找了个“后妈”黑蝴蝶。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它眼睁睁地看着白眉儿离开自己投向黑蝴蝶的怀抱——

  去吧,宝贝,但愿你能讨得养娘的欢心。

  去吧,心肝,但愿你能平安长大。

  在那一刻,达维娅是这样想的……

  它明白,有奶便是娘,白眉儿这一去,将永不返回,身体和灵魂都不会再回来了,但它不后悔,母爱是无私的……

  还有在幼豺们被猎人挟持的时候,在埃蒂斯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白眉儿挺身而出,装作狗骗过了猎人,救下了幼豺,其实也就是救下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未来。可是它的身份被豺群识破了。豺与狗早在几百年前就是对立的阵营,彼此都深恶痛疾,是你死我活的水火不相容。于是,它被抛弃了……

  更糟糕的是它的两条前腿受了伤,它的尾巴被斩断,它已经无法活动了。猎人们很快找到了它——他们要将它杀死,以解心头之恨。就在这时,阿蛮星,它昔日的主人给了它最后一次机会——重获新生,重新做一条猎狗,然后帮助猎人们杀光埃蒂斯红豺群。

  阿蛮星能治好它的伤,能让它重做回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能给它温暖舒适的环境供它栖息,阿蛮星绝不会亏待它,只要,只要它能背叛埃蒂斯红豺群。

  它拒绝了——尽管它对生命充满依恋,尽管它并不甘心灭亡,但是,它同时也深深地明白,主人阿蛮星的手里沾满了无辜的鲜血,也杀死了数不清的豺,是他让它妻离子散,是他让它惨遭抛弃,更是他差点使它的种族灭绝。白眉儿放弃了这次机会,它发出一声声尖锐的豺嚣:

  我是豺!我是地道的豺!我是标准的豺!我的彻头彻尾的豺!

  它的生命在猎人的枪弹中渐渐消逝,但它留给我的震撼却久久没有消失,我红了眼眶……

  它做过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也做过被众狗排斥的异类,它当过叱咤风云的豺王,也当过谁也看不起的苦豺,它的一生也曾大起,也曾大落。它的一生是传奇的,它的一生更是充满正义的,它用自己的一生教会了我什么是深明大义,什么是知恩图报,什么是桀骜不羁,什么是舍生取义,什么是视死如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