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0字

秦风学

名著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0字

  小说这种类别的书果然是要一口气看才能看出味道来,不管是英文还是中文。由于前几章是漫无目的的有时间就看,所以重新拾起阅读时有点困难,有点忘了之前的内容了,语感上也无法立刻跟上。刚开始还不得不下载中文版看个过渡,让比较难懂的那段读得稍微容易一点。

  在慢慢习惯简·奥斯汀的语言后(比如经常使用had开头的倒装,或者no sooner…… than……,或者经常使用分号或者插入形式将多个句子并在一起),《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也变得越来越有意思,我开始会为Darcy的感情感到焦急,为Lizzy的过度偏见而感到生气,为有时无法读懂他们的对话表达出的感情而感到泄气。

  这是一本值得多读几遍的小说,尤其是英文版。看完一遍后我对男女主人公的人物性格的把握和一般书评或者电影中的描述不太一样。在我眼里Darcy是个理智,沉默,有责任心,有良好教养,不善表达感情的人;有上流社会的优越感,也能为爱情放下身段与品行粗俗的人来往;在与Bennet家庭来往的过程中学会了宽恕,妥协,原谅。Darcy先生简直是完美男性。而女主Lizzy就没那么讨人喜欢了。在书的开头就显示Bennet先生最喜欢Lizzy,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有头脑的女儿。这让我以为Lizzy也是个明理的人。但是她被第一印象蒙蔽的眼睛,偏听偏信,还伤害了对她表达爱意的Darcy。这样的人物在一段时间内让我非常的厌恶。幸好后来Lizzy在看完Darcy的解释信后有所改观,但是有时我会怀疑,在Pemberly看到Darcy的房子后,真的仅仅是因为里面实在、有品位而不奢华的装饰以及管家的解释而对Darcy初露爱意的吗?难道没有一丝丝被他的财富震撼到吗?

  很多细节还需要多看几遍才能看懂,才能不带偏见地看待Lizzy的感情变化,才能更好的理解书本背后其他学者对它的赞叹和欣赏。

  第一次与它相遇是在电视上,可谓是一见钟情,可惜的是只看到半截的内容,但足以让我难以忘怀。无意识的或有意识的追寻着它的脚步。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能遇见它,或许我就是这么放任主义吧,相信有缘我们一定会再相见的。但是并不代表我放弃,我也有在努力寻找它哦。

  喜欢它可以说是偶然中的必然吧,它所描述的内容很让我感动,更何况影片中美丽的风景更让我心迷!

  对了既然说的是傲慢与偏见,怎么也得说说它所描述的故事吧。《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汀的作品。这部作品中简·奥斯汀通过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上网英国乡镇的真实生活和人情百态。她描述了18世纪英国发生的四桩婚姻。

  故事里讲述的是英国贵族与普通阶层的爱情故事。(怎么听起来好别扭哦,而且重复罗嗦,人老了的缘故)女主角的名字叫伊丽沙白,男主角的名字不好意思忘记了,那个名字都不怎么好记。(汗,看来我的爱是这么的浅啊)男女主角是在一场聚会上认识,男主角的到场确实抢了很多美女们的眼光,按她们的`话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我看电影的时候并不觉得那个男主角怎么英俊的哩,看来我的审美观点有问题,但却是个很有魅力的人,给我的感觉自然也很好了。(笑)他当时拒绝了跟其他美女跳舞,只邀请了女主角跟另一个美女跳舞(汗,酷过头了)。就因为这样女主角就对他产生了偏见,认为他是那种自命不凡,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总之是可以用讨厌的词语来形容的。不过如果是我我也会这么认为,虽然他是很有气质不错,但是这样对待女士就是大大的错了,不过如果太花心的话,对每个女士都很好,估计我也不会喜欢他的个性了。(呵呵,真是个麻烦的喜好啊。)那场聚会后似乎看起来就没有什么交集了,因为哪个骄傲自大的贵族先生也要回到他的庄园去了。

  首先是科林斯和莎洛特·卢卡斯的婚姻。科林斯是贝内特先生的侄子,由于贝内特夫妇没有儿子,只有六个女儿,在当时社会中严重的男尊女卑的风气下,贝内特一家的财产只能由贝内特先生的侄子科林斯继承。奥斯丁对于柯林斯先生这个人物自始至终都是充满讽刺意味的。描写柯林斯先生的第一段话对他评价并不高:“柯林斯先生并不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一身兼有了骄傲自大和谦卑顺从的两重性格”。起初,科林斯是喜欢上了伊丽莎白的,他费尽心思讨好伊丽莎白,只可惜伊丽莎白不喜欢这个品行不好的表哥,遭到拒绝的科林斯最后与伊丽莎白的好朋友莎罗特小姐结婚了。莎洛特虽然知道柯林斯先生“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爱,同他相处实在是件讨厌的事,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空中楼阁”,不过她还是嫁给了他,只是因为嫁给一个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不仅能保证自己未来能够有一个稳定的生活,还能给自己带来一定的荣耀。

  第二段婚姻是维克汉姆和莉迪亚的婚姻。维克汉姆为了获得钱财拐跑了莉迪亚,以不和莉迪亚结婚给要挟,从莉迪亚的哥哥达西那里敲诈了一笔可观的钱财,虽然在维克汉姆出现的时候简·奥斯汀笔下的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军人,而且他风趣幽默,一度赢得了伊丽莎白的心,但是完美的外表掩饰不了他丑陋的内心。他将目标从伊丽莎白身上转移到更有钱的莉迪亚身上,相比之下,莉迪亚是个思想空虚,头脑简单,喜欢卖弄风情的女人。她只会追求单纯的享乐奢靡的生活,维克汉姆和她在一起也仅仅是为了钱而已。由此可见,他们俩的结合只是为了满足各自的私心,并不是因为爱情,这注定是一场悲剧的婚姻。

  宾利和简的婚姻是很成功的,首先他们地位相当而且都深爱着对方,而且宾利先生在大家的心目中是个温和俊朗有耐心的人,简美丽温柔,是个很善解人意的人,他们的婚姻受到了间的妹妹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帮助。

  最后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婚姻。达西先生刚出场是一个英俊、富有,但被人们称为傲慢、冷漠且没有礼貌的家伙,而伊丽莎白是一个理智、活泼善于观察别人的心理的人。起初他们俩并不互相喜欢,而且伊丽莎白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由于听了维克汉姆说的达西先生的坏话而对达西心存偏见。但是后来伊丽莎白以自己的机敏、诙谐吸引了达西,且使达西日渐爱上了她。在压抑了很久之后,达西终于向伊丽莎白表白,伊丽莎白刚开始是还是不能接受达西,但是后来也慢慢的了解达西,并爱上了他,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这本书描写的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的一种金钱至上的观念,以及当时严重的男尊女卑的现象。社会的不平等性在婚姻对象的选择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时还是来先说说女主角伊丽沙白吧。由于他们家都是女儿,所以家产将会由她的一个堂兄继承。而女主角的母亲为了维系这份家产要求女主角嫁给她的堂兄。这个堂兄自认是上帝的忠诚者,是一个仁慈善良的人,他跟女主角表明是为了怜悯她的将来才娶她为妻(十足是个阿谀奉承的伪君子),自然是遭到女主角的拒绝。这就是我喜欢女主角的原因之一,不屈不挠个性。在那个年代子女的婚姻大事都是由父母作主的,说到这不得不提一下女主角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比较有主见而且开明的绅士,如果不是他,估计女主角想拒绝也难。他让她的女儿自己选择,不管将来怎么都不能抱怨,因为这是她自己选择的。我挺喜欢这个老头子的哦,说他是真正的绅士也不为过。遭到女主角打击的亲戚很快就认识了女主角的女朋友并娶她为妻回到了他老是叨念的贵族夫人的那里,他是那里的牧师。

  哈哈好象还没有讲到重点哦,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了,通过一些小小的故事来刻画主角的棱角,让人物显得更有魅力。女主角后来受到邀请到她的女朋友那里游玩,就是嫁给她堂兄的那位。当然贵族妇人为了略尽地主之谊(实则是为了显示她们显赫的家世)在女主角到来之后,也邀请她到庄园游玩,以表示她对大家是如此的仁慈。贵妇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女儿,她要将她的女儿许配给她的侄子。所以她一直在夸奖她的女儿跟她的侄子。本来以为是没有什么事了,可是这时候男主角出现了(笑),原本女主角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而且让女主角很愤满。更夸张的是男主角竟然向女主角求婚。(果然是个行动力很强的男人,而且很负责任,欣赏欣赏,笑!)都没见过几次,就认定一个人,不愧是我敬佩的类型。

  社会中存在着种种的偏见,每个人都在承受着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看法。但是人们脑中的偏见一但消失,也许对待任何事物都能处之泰然吧。

  或许在抛开一切不满与偏见后,幸福才会真正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