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阿林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

  有一个老鹿王名叫哈克。它想在临死前为自己的鹿群做点什么。

  有一次它看见一只怀孕的母鹿被一只老狼抓住了,老狼还惨忍的先吃掉了母鹿肚子里的鹿宝宝,母鹿临死前特别的绝望。哈克也为自己没有能救那只母鹿感到难过。它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想法就是杀死老狼,为族群灭掉这个祸害。突然有一天一直叫杰米的大公鹿来挑衅哈克,哈克是有能力战胜它的,但是为了保存体力和老狼决斗,哈克输给了杰米,失去了鹿王的宝座。之后,他的日子比较惨,没到一个地方所有的鹿都吃过的草它才能吃,喝过的弄脏的水,它才能喝。终于有一天老狼追赶着鹿群到来了,为了就一对鹿母子,哈克和老狼展开了决斗,他一度被老狼逼到了山崖边,进不进,退不能退,它用尽自己的所有体力和智慧,最后和老狼同归于尽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被老鹿王的勇于牺牲自己保全族群,即使被鹿群其它的鹿歧视,它还是坚定的要帮助它们,帮它们除掉那只可恶的老狼的精神所感动。也为他的死感到伤心。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2

  故事的简介是这样的:老鹿王哈克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到了晚年,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生龙活虎,行走的动作不再像以前那样伸缩自如,而哈克却又不想放弃如此风光的称号——“鹿王”,不久,鹿群出现了骚动,一只凶猛的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盘中餐,哈克与鹿群在逃亡过程中鹿群起了内讧,为了自己的同伴,哈克用石头将自己的角磨得锋利无比时刻做好与老狼搏斗的准备。因为哈克有着多年的战斗经验,完全可以打败那只年轻力壮的鹿,可为了顾全大局,哈克经过了一番心里挣扎果断放弃,把鹿王的名誉置之度外,放弃对战,想着凭自己的实力能够保护好鹿群打败老狼,可是在做后一刻,老狼做了最后的挣扎,反而打上了自己的性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中有千万感慨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比如老鹿王哈克即使牺牲自己也要换鹿群生命的光芒,不禁想让人问一句真的值得么?

  让我情不自禁想起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作贡献,舍小家为大家,当我们正在家中坐享清闲的时候,有多少人在烈日炎炎下,面对人们的轻视,为优化环境默默无闻的作贡献……

  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与精神,还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扩展了我们的知识面,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3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战胜自我有多么的困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是一个王者,是一个为民分忧的王者。他带领着自己的子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那只老狼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鹿群,于是,作为鹿王的哈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要消灭老狼,他要让自己的子民们平安!正在他准备与老狼一决高下时,一只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他为了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地把王位和妻子都让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可惜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被别人看到,哈克的伟大举动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我们长大要为祖国的发展做些贡献,想要放下自尊又有多么的不易。并且,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6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7

  《老鹿王哈克》鹿群经常遭受老狼的袭击,鹿王哈克,勇猛的挺身而出一次次地打败他。但在最后,他因为觉得老狼根本胜不了他,就非常轻敌。因为疏忽大意死了。这个文章告诉我们,即使你很强大,也不能小瞧别人,如果很自大,后果很严重。太自信会引来杀生之祸,所以无论你多厉害,你也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8

  老鹿王哈克已经15岁了,对于人类来说,15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但对于鹿族来说,15岁已是垂暮之年,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已老化。但老鹿王哈克并不能像期待中的那样安安静静地等死,而是为了整个鹿族的生死存亡,迫不得已放弃了鹿王的宝座,默默忍受爱妻另寻新欢,以及其他同伴对他的冷眼相看。老鹿王哈克只能做到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他心中装着的不是自己的荣辱、名誉,而是整个鹿族安危;他只能忍辱负重地活着,目的是与那只老狼(他把整个鹿族当作是自己的一个活肉库,定期来取肉)同归于尽,保全整个鹿族。

  读完了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我有了很大的感触。鹿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动物,鹿皮保暖效果很好,手感也不错,鹿肉也是上等的美味,而鹿茸更是无价之宝。因此,贪婪的人类会使用各种伎俩捕杀鹿族,再加上自然界的食物链,鹿的数量正在急剧下降。

  老鹿王哈克也有自己的鸿鹄之志,为了自己“子民”利益,他必须把那只贪得无厌的老狼灭掉。

  我既敬佩老鹿王哈克,又想指责他几句。敬佩的是他克服了鹿族的软弱,敢于与老狼鏖战;想指责的是他太自以为是,最后在阴沟中翻船了,只能与狼同归于尽。试想如果哈克能深思熟虑一些,他就不会在最后一刻被狼反咬,在万般无奈之下,拼了自己的老命。轻敌,是会带来非常可怕的后果。记得有一节舞蹈课上,苻老师让我们一对一比赛。小鲍正好抽到与小马一组。众所知周,小鲍的水平可是我们班首屈一指的,这一组比赛,我们都认为毫无悬念会是小鲍赢。正因为小鲍轻敌,思想上压根就没有把小马当一回事,结果却是出人意料的在开场的节奏上输了,我们在场的每个人都为小鲍感到惋惜。

  从这本书里,我再一次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定要仰视自己的对手或敌人,决不能轻视或藐视他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9

  这几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我激烈的心情久久不能宁静,老鹿王的行为让我念念不忘,牵肠挂肚。

  这篇文章讲的是在一片宁静安详的芳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鹿。可有一天,一只大灰狼不知怎么的冒了出来,每十天叼走一头老鹿或小鹿,搅得鹿群不得安宁。偏偏在这个时候,一头调皮鹿——杰米跑了出来,老鹿王为了集体意义故意逃走,遭到整个鹿群的排斥,连信任他的女朋友艾莉

  也对他置之不理,最后他费尽最后一滴力气为了集体与老狼同归于尽……

  这是一头多么为集体着想的老鹿王啊,不断接受着思想斗争,故意输给杰米后又独自承受着同伴的训斥,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为集体换来安宁!面对老狼时,又无比勇猛,克服了鹿的懦弱,把个人利益抛在脑后,不像遇到困难掉头就跑的杰米,这更是一只勇敢的老鹿王!

  老鹿王为集体牺牲的事让我想起了团结的大雁,大雁也不正是与老鹿王相似的动物吗?健壮的头雁总是用自己的翅膀减少空气阻力,独自承担整个雁群的的生命安全,阻挡敌害,若老雁或病雁支持不住时,它们又会鼓励它们,让他们追上群众。头雁还会把老雁或病雁放在飞翔阻力最小的最后面,让它们舒坦地飞,完全是为群众着想啊!

  谢谢你,书,你让我学会了团结,你让我学会了抛弃个人利益,你更让我学会了为集体着想!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0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