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逗了,费曼先生》读后感350字
一直久仰费曼的大名,今天终于读完了他的自传《别逗了,费曼先生》,还不错,但不像想象得那么好看。费曼多才多艺,会打手鼓、绘画、开锁,而且都是专业水准,但是并没有觉得他特别逗,可能是我这个人比较古板,没有幽默感吧。
费曼性格率真,是一个比较纯粹的人。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对他的束缚不像对一般人那么大,他居然花了不少篇幅描写他在酒吧泡妞的经历,估计别的诺奖得主不会这么坦率。
有两件事印象比较深刻:
一是关于学日语。比如对您的花园要尊陈“漂亮的”,我的则要谦卑地说成“破花园”,庙宇的必须是“高贵的”。同样一件事,不同的对象做,要用不同的说法,即使在严谨的科学领域也是这样,我做的研究一定是“破的”,别人的研究必须是“好的”。这让让费曼无法忍受,于是果断放弃学习日语。这也说明了语言的学习是不需要天赋的,你不必像费曼那么聪明,只需要努力即可。
另一件是他拒绝了另一所名校的高新聘请。给出的理由居然是:他一直有个梦想,要找个情人,假如有了这么多钱,他真的会么做,给她买房子,买衣服,还要哄她开心,烦恼会很多。也许这是真正的`理由,也许是开玩笑,但是你能感觉到这的确是一个纯粹的人,从心所欲,率性而活,更遵从内心的感觉。
这本书之所以比较出名,和诺贝尔奖得主的名头有一定的关系,看看还是不错的。我最主要的体会就是不要把生活搞得那么严肃,开开玩笑、搞搞恶作剧,活跃一下氛围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