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振铎《猫》的读后感
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郑振铎《猫》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
曾在小学里学过老舍的《猫》。前段时间,又学习了郑振铎的《猫》。老舍的文章,赞美了猫的可爱温顺,表达了自己对猫的极度喜爱,郑振铎却是在自己的文章里表达了对花白猫的忏悔。
郑振铎家养过三只猫。第一只猫温顺可爱,活泼动人,深受喜爱,却无故病亡,好一段时间作者不养猫。第二只猫相比第一只猫更美丽,更活泼,却被无良的路人捡走,自此,作者就不养猫。第三只花白猫是在自家门口所捡,丑陋懒惰又不活泼,却被作者间接打死,从此,作者再不养猫。
在此,我们替花白猫感到悲哀,无法辩诉,含冤而死。回过头来,看看现在的社会。有多少次出现过虐待动物事件?那些被虐待的动物们面目全非,现场惨不忍睹。郑振铎先生因为一时失误害死了花白猫而自责了一辈子。那些虐待动物的你们,良心何在?就因为生活不如意而把气撒在动物身上吗?你们就没有一丝愧疚吗?虐待动物的你们,知道你们的行为叫什么吗?叫做心理变态!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那些虐待动物的人们啊,醒醒吧。不要让你们那黑了的良心继续伤害无辜可怜的小动物们了!
第三只猫,因被误解成吃鸟的罪人,而最终被屈死。如果,作者当时没有妄下断语,那么这只猫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后果了呢?
其实跟这只猫类似的'人也有很多,有时候许多事情不是凭自己的思想就能判断出来的。从作者的角度出发,正是因为生气才会有这么冲动的举动也是可以理解的,大事,我认为作者过于急躁,不应该这么暴力,应先查出来。若果真的是这只猫干的,那再打也不迟。如果不是,那么一时的冲动就残害了一个弱小的生命,成了一个“杀猫凶手”。我相信,假若这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那此时作者也因为故意杀人罪而蹲监狱了。并不只是作者,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也许这就是人的特性,以大欺小,以强胜弱。
但一猫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它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不知道它有没有想过,自己如果向前两只猫一样可爱讨人喜欢。那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发生了?人也是一样的,自己的表现,决定了别人对你的看法与态度。如果表现好,那么别人就会对你称赞有加,如果你是别人对你么有好感,那么做什么事也不会惹人喜爱。
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时,一定哇哦努力寻找自己的优点,发扬长处并让他超常发挥出来。我想如果这样,你的命运才有可能改变,也许就不会这种悲剧发生了。
自从我读了郑振铎的《猫》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因为我感触颇深,我自认为没有伤害过小动物,作者冤枉了那只小猫,使它抑郁而终。作者的心也是受到了极大的责备。他充满愧疚之意,却不能挽回,不能去弥补。我同情这只小猫,也同情作者,因为我知道被人冤枉的痛苦,而知道冤枉了别人却无法弥补时,是更痛苦的。
这让我想到了很多,像狐假虎威,狐狸假借着老虎的权威,来震慑动物,甚至蒙骗了老虎,由此可见在权威面前,其他的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这种现象不止处于人与动物之间,还存在于动物与动物之间。历史上,出现了很多君冤臣的事例,像曹操,在赤壁之战时,中了诸葛亮孔明的反间计而斩了蔡瑁、张允二人。斩后才醒悟过来,曹操是十分气愤,十分后悔。但为时已晚。再也没法弥补了。被斩的蔡瑁、张允就相当于弱势群体,而曹操无疑是个权威,在权威面前,弱势群体不能解释什么,更不能争辩什么。通常是被冤枉,所以,史上有很多为民平凡的故事。
说明了做事不能主观臆断,应该多动点脑子,事情也不要做的太绝,起码要留一丝余地,一道退路。对于弱势群体,我们更应该去关怀他们,而不应该去伤害他们。不管人还是动物,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