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通用7篇)

马振华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1

  《别相信任何人》是英国作家s.j.watson(沃森)的处女作,全书是以日记的方式呈现的。小说中主人公“克丽丝”是一位失忆患者,她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之前的一切,而她的过去就会由他的丈夫“本”来告诉他,接下来的事她可以记得,直到她再一次进入梦乡。后来,有一位叫“纳什”的医生建议她记日记。她慢慢的把她丈夫告诉她的以及她脑海里出现的记忆碎片记了下来。她每天读着日记,慢慢的他发现了一些矛盾,她为什么会失忆?她以前是干什么的?她和他丈夫的故事?她儿子“亚当”怎么死的等等。在发现她丈夫说的跟日记本里面内容不一致时,她产生了怀疑。随着记忆碎片的增多以及医生的治疗,让他对丈夫越来越不信任。故事逐渐推向高潮。直到她丈夫发现日记本,并打她。慢慢的她朋友“克莱尔”以及医生都对她丈夫产生了怀疑,直到最后她被她丈夫又一次伤害,真相终于大白。

  原来她所谓的丈夫,其实是她的情人“迈克”,而她真正的丈夫在她发生事故以后选择了离开伤心地,她儿子也没有死。之所以会失忆是因为她决定跟她情人迈克断绝关系,而迈克却不愿跟她断绝关系,于是以她丈夫的名义约她到海边的宾馆里面,在她执意要离开他的时候,迈克对他下了狠手,于是她失忆了。他丈夫本照顾了她多年,却不见好转,于是把她送到了疗养院,经常去看她,但时间长了,本发现她根本记不得他,他压力很大,于是选择了离开。最后迈克以本的名义把她接回来了,并以本的身份与她居住在一起,直到知道她知道真相,他又一次打了她,并且将她的日记本后面几页撕掉,又一次带她去曾经的那个宾馆。在那里,她的记忆碎片再一次让她明白了些什么,趁迈克离开的时候,她在迈克的包里发现了撕下来的日记,她明白了真相。于是迈克再一次用强力,跟她讲清楚,并告诉她真相,将她绑起来,当面烧掉她的日记本,由于不小心,被子着火了,于是一场大火将迈克烧死,而她也受了伤,这是她朋友和儿子赶了过来,她丈夫正在赶来的路上,此刻,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她记起了一切,她失忆症好了。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2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3

  看这本书的时候,却让我联想到日系电影。断断续续、倒叙倒叙再倒叙,给人零散的感觉。文字描述本来就容易造成意义模糊,而日记更加剧了这种现象。比方说在日记里提到“小可”,也许并不是指一个人,也可能是指一条可爱的小狗。不熟悉的人,只能从日记上下文来判断不常见名词的指代意义。但日记和小说、新闻不同,日记是非常私人化的东西,上下文之间逻辑联系可以不紧密,也没必要把故事的前因后果一一阐明。所以日记这种东西,非常不适合影视化但很适合在文字的土壤里生根发芽,开出独特的花朵。

  《别相信任何人》这本书中,大部分篇幅都是女主人公克丽丝写下的日记。她为什么要写日记?因为她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一觉醒来,昨天的事情就再也记不得了。所以她只能把每天的事情写成日记,这样每天翻开日记,像阅读别人故事一样阅读自己的故事,然后对自己说:原来这就是我啊。由此来恢复记忆。

  也许克丽丝是每天送入一拍数据,每拍都要复位一次的寄存器。每天的事情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但也许正因为如此,她的日记和别人相比,显得过分详细了,甚至连每句对话都写得清清楚楚——一般人很难做到这点,顶多只是把事情描述清楚就可以了,不太可能每句话都记得。当然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克丽丝的短暂记忆力远胜常人,所以可以把一天之内的事情巨细无遗地记下来。

  但我个人非常怀疑,其实克丽丝并没有这么好的短暂记忆能力,只是作者为了行文要求,写出了不太真实的日记。而这种不真实的部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欧美小说的写法。但这并不影响这本书是值得一读的作品。书中的诡计,如果换成日本作家来写,大抵会写成200多页而不是300多页的小说,而且保证一样好看,所以说这本书有日系的骨,欧美的肉。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4

  一个人若失去了记忆的宝库,失去了过去的人生,失去了回忆的丰富过往,那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迷失在一片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时而幻境,时而现实,被困在记忆碎片的夹缝里,那是多么恐怖的经验?更恐怖的是每天清晨都是空白记忆的起始点,一切归零重新开始。只能靠一个自称是丈夫的陌生人,为你填补空白的记忆,但你却什么都不记得!还有一个自称为了帮助你的医生,以及一本记载过往每一天的备忘录,来堆栈失去的人生。日复一日,这些赖以维生的精神浮木,似乎并不全然的可信,这黑洞的背后似乎藏着无尽的谎言,该如何是好?更大的恐慌在未来等着克丽丝!

  “有一天,你醒来突然发现你的身分已经被取代,你该怎么办?”接着马上看到这本《别相信任何人》,里头几乎是完全一样的剧情,我惊愕的心情绝不亚于克丽丝第一次发现自己布满皱纹的手,松垮的老脸时的心情。心想又是时空错乱的情节,不然就是沉睡千年,突然醒来发现所有的人事物全已物换星移了。喔!原来是意外,头部受伤,很多事都记不得了,这似乎说得通……但是书名《别相信任何人》,似乎预告着什么人都别信,任何理由都暗藏阴谋。这样的剧情深深吸引了我,于是我便一头栽进神秘的记忆丛林里,与克丽丝合为一体,准备寻回她遗失的人生。

  由于已预设立场,所以整个阅读的过程,我全都以质疑的态度视之。一开始的一切简直像间盘片,我以为克丽丝脑中的所有信息全部被清除,给她制造个假身分,准备一堆假资料,企图一点一滴植入这个空白的脑袋。这一切有点类似《移动迷宫》的情节。空白脑袋的某个角落似乎存在着模糊不清的记忆,现在所处的环境,似乎是别人的事,自己的脑袋完全记不起任何事,即使亲如丈夫,也只是个陌生人!身处自己的家中,依然无法找回记忆中的蛛丝马迹。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事事都透着诡异呢?

  虽然克丽丝是个被记忆弃绝的人,但她本身一直是个有很高意识的人,她不盲从相信,她具有很高的判断力,不会被拙劣的谎言牵着鼻子走。而所有质疑的背后就是因为头部受伤,记忆受损,所以大脑的区块有如停电般的一片漆黑,所以她只好暂时听任别人的摆布,但也不放弃找寻真-相,光是这一点就可以很乐观的期待她有复原的可能性,但是她的丈夫似乎并不期望她找回自己,为什么?

  随着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本所提供的剪贴簿,纳什医生的核磁共振造影治疗与情境治疗,似乎逐渐撞击出某些零碎片段的记忆。在逐渐找回的往日,克丽丝却发现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日记本的第一页赫然写着:“别相信本!”更证实本瞒了很多事实,所以她也隐瞒自己写日记的事,还有逐渐现形的过往与暗藏其中的阴谋,高潮已现,精彩的火花缤纷!在此鼓励随着情节屏息的读者们,必须亲自通过小说情节中幽深黑暗的隧道,才能体会这惊悚推理的乐趣!

  看到《别相信任何人》里的克丽丝为了找回失去的人生,时时要与自己的记忆挣扎战斗,就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别相信任何人》教我看见自己的富足,更从中得到非常丰富的脑部构造,以及关于记忆与失忆的专业知识,更深深赞叹S·J·沃森极富创思的题材,以及生花的妙笔、深谙人性和脑神经医学的素养。背后的无名英雄应该是译者颜湘如小姐,把这本小说翻译得这么精采,引人入胜。喜欢阅读惊悚推理小说的读者,绝对不可错过这本《别相信任何人》!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5

  《别相信任何人》使英国作家沃森在参加完一个写作培训班后,写下的处女作,书一出版便成为畅销之作。全书以日记的方式呈现,小说主人公克丽丝是一位失忆患者,她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之前发生的一切,而每天醒来,都会由一位自称是克丽丝丈夫的男人“本”来告诉她曾经发生的事,直至她再一次进入梦乡。20年来,克里斯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20年来,克丽丝每天都和“陌生的丈夫”生活在一起。

  然而,终于有一天,克丽丝的朋友和医生发现了“本”的奇怪之处,克丽丝的日记本上也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的字样,通过之后事情的发展,克丽丝渐渐寻找到了记忆,原来这位自称是克丽丝丈夫的人,是克丽丝失忆前的情人,克丽丝失忆后,她真正的`丈夫离她,而她的情人“迈克”,出于对她自私的爱,将其带回到自己家中,并对她隐瞒了所有真相,甚至篡改事实。

  知道真相的克丽丝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无助。一个朝夕相处,每天为自己提供记忆的人,竟然是一个自己不能信任的人,此时此刻,对于克丽丝而言,没有什么比之前迷失在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困在记忆碎片里更痛苦,更难过了。庆幸的是,女主人公克丽丝虽被严重的失忆症所困扰,但她始终能保持一颗理性,怀疑的心态去看待迈克告诉她的一切,以及她自己在日记本上记录下的一切。正是如此,才能在最后发现矛盾,揭穿迈克一手为她编纂的虚幻世界,让她能重拾记忆,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我相信,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信赖的人或事,都有支撑自己价值观的一个信念。但是,当有一天你发现,长期以来你所信赖的东西是错误的、不真实的以后,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你会心中有何感想呢?可能大多数人的内心防线会轰塌,会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但连独立生活能力都不具备的女主人公克丽丝却能勇敢地去揭穿那段虚幻的曾经,去寻找真相。她的冷静与智慧令我由衷地钦佩。

  整本书除了机智勇敢的女主人公外,还有那爱得疯狂、爱得扭曲的男主人公:迈克。他是一个既可怜又可悲的人物形象,他为克丽丝创造的而一切只为满足他对这个女人变态的占有,这不是爱,这是人性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毁了一个女人,一个家庭,毁了自己。

  书的结局,终是温暖的。克丽丝的丈夫原谅了克丽丝的不忠,甚至为妻子着想,认为是自己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妻子才造成这件事的发生。最后,克丽丝的丈夫,儿子又都重新回到了她身边,克丽丝在经历一场噩梦后,终回到家庭温暖的怀抱。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6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

  当时在书店中,书架上熙熙攘攘的书本让我应接不暇,而你却是书海中最耀眼的那一颗星,独特精致的封面一下子吸引了我的视线,大致看了序语发现它正符合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的书——悬疑。每次看悬疑的书时,大脑的神经始终紧绷着,开始各种猜测故事发展情节,那种烧脑的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我双手环抱着这本书,走到收银台买下了它,好了它现在是我的了。

  《别相信任何人》……这名字也挺有趣的,不知道会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我满怀期待的翻开了第一章,开始一条刺激的读书之旅。

  在了解故事大致梗概之后,我越来越爱不释手了,原来女主人公克丽丝20年来,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忘记昨天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的至亲至爱。关于她生命的一切只能由她的丈夫,一个叫本的人来告诉她。可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扑所迷离的各种故事情节让我怎么样也猜不到结果,而每到快高潮的时候,作者又以一个巧妙的手法转了个弯绕过去,这让我更恨不得翻到最后看结局,但又怕错过中间精彩的片段,于是我就继续往下看。

  236千字的书我很快就看完了,当看到结局时,我震惊了,作者精妙的运用一种手法叙事,构建了一个令人后背生寒,出乎意料的高潮。了不起!读完最后一页,我仍然神经紧绷了好久好久。原来本根本不是她丈夫,本为她构造了虚拟的人生,可在经过种种人的帮忙之下,克丽丝冲出假象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并也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家庭。

  整个故事像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作者慢慢引领着我们在这个迷宫中不断地探寻,探寻着人性的阴暗、真诚、执着和爱。所以作者的想法并不在于只讲述一个故事,而是想表达为何要去探寻真相的心情——真相可以被掩盖,但是不允许被篡改。有时候我们也许会被别人蒙蔽、欺骗,但他们只能骗得一时而骗不得一世,人性存在着背叛,但大多时候背叛者与被背叛者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看到这里,结局似乎也明朗了,执着于真相的克丽丝了解了一切回到了家人身边,真相大白,罪魁祸首迈克不得善终。

  我们要相信自己不能轻易相信别人,要看到的是属于自己的世界。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7

  不可否认的是,如今的悬疑类小说越来越难写了,毕竟大多数题材都被前辈们反复咀嚼到毫无滋味,而读者们也被那些称之为大师的作品培养的越来越刁钻。但是,沃森的《别相信任何人》还是让我感觉到了一些新鲜,为此,我花了足足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跟随沃森走进他的故事。

  沃森是个讲故事的好手,尤其在渲染气氛方面。故事讲述,一个每天早上醒来便会忘掉之前二十多年记忆的女人,在她身旁是一个叫本的自称是她的丈夫的男人,每一个清晨,本都会大致复述她为什么失忆,她是个怎样的人,她有过怎样的生活。还有一个神秘的医生,每天都会给她打来电话,提醒她记得去衣柜的鞋盒里面拿出日志本来,记下每天所能想起的事情,而那本日志本的扉页上醒目的写着——不要相信本!

  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医生提醒她不要相信她的丈夫。她究竟是如何失忆的,为什么那些在日志里写下的闪现的记忆总和本的叙述有出入。她是否要相信本每天为她用一些残缺的照片和语言构造的世界,还是主动的去寻找真实的自己。她很迷茫。一开始我也不相信本,我很奇怪为什么本要欺骗他位置构造一个不同的人生我也曾有一刹那以为他是因为爱她不想让她受到伤害。可“本”就确信她不会想起过去发生的一切事情的发展总是会出人意料。

  其实我觉得这是本虎头蛇尾的书,不可否认的是,故事的前半段很吸引我,随着她将之前记下的日志一篇篇的展现在我眼前,故事的气氛也被作者恰到好处的控制在一种犹疑,随时充满变数的气氛中,但是随着真实世界递过来的线索越来越多,越来越逼近真相时,作者却显然开始失去耐心,太多的巧合出现,巧合的确是组成一个充满悬念的故事的很重要部分,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巧合也来得太多。尤其是,在直面真相那一刻,凶手和被绑的受害者在一间着火的屋里,没有任何相关的人及时赶到,最后居然是凶手被大火烧死,但受害者却只受了点轻伤,拜托,受害者是被绑着手脚的!而且,作者也没有花任何笔墨来描写凶手究竟是怎样被烧死的,他只是很牵强的被烧死了!悬疑小说总是看完后还会有想不明白的地方,呵呵。

  好吧,一切都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了所谓的大团圆结局。

  不过,就算这样,这本书还是对得起腰封上的那些溢美之词,也对得起我为之所花费的时间,它总是还有那么点足够吸引人的与众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