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与贫儿》读后感400字4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当时的英国伦敦,同时诞生了两个小男孩,一个是汤姆·康蒂,而另一个是威尔士王子。有一天,汤姆到外面去讨饭(他是一个叫花子),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皇宫边,立刻受到了卫兵的欺凌,威尔士王子十分同情他,让他到皇宫里。但是他俩都十分向往着各自的生活,就换了衣服。而这时,真正的王子便开始落难了!他受到了当时最下层的人们的训斥,但是在一个名叫亨登的男爵的帮助下,他还是取得了王位。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例如:在真王子落难时,收到许多人的斥责,甚至连平时的小野狗也欺负他。但他
并没有放弃,坚持生活,历经磨难,最终在亨登的帮助下,登上了王位,在说说亨登男爵吧!他既是一名心地善良、待民如子的律师,又是一名忠于王子的护卫,在王子最困难的时候只有他向王子伸出援手。他的行为正好与休爵士相反,休爵士总是仗势欺人。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让我终生难忘。
暑假里,令我难忘的书不仅有《世界上最热的新知识》,还有一本那就是《王子与贫儿》。
《王子与贫儿》的作者是著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书中的故事发生在16世纪的英国。威尔士王子爱德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结识了贫儿汤姆,他们对彼此的生活都很向往,于是俩人互换了身份。很快,国王亨利八世去世,汤姆成为国王,而爱德华却与“家人”在游民中流浪。汤姆废除了酷刑,颁布了仁慈的法令,爱德华也结识了忠诚的迈尔斯·亨顿。最终,在新王的加冕日上,真王子重登王位,开启了“仁慈的时代”。整个故事无疑就是一部湖南卫视里海外版的《变形记》。
《王子与贫儿》构思奇特,故事离奇,既描绘了16世纪英国上下层的生活,赞扬了爱德华王子的,又讽刺了“以貌取人”的心态及帝国主义的残酷统治。
书中还塑造了一些有血有肉的人,如:好心、善良、忠诚的迈尔斯·亨顿,一直保护王子,目的是为了治好王子的“病”——“我是王子!”;心狠手辣的迈尔斯的弟弟休,趁父母和哥哥亚瑟已死,迈尔斯出国,独霸了家族的财产,还谎称迈尔斯已死;汤姆的父亲和外祖母,酗酒,残暴,恶毒经常毒打孩子们和母亲;老安德鲁神父,他竭尽全力帮助汤姆,教他知识与礼仪,以免他成为一个乞丐或小偷······
这本书既包含残酷,又包含仁爱,既包含黑暗,又包含光明,是善与恶的PK,也更是让我明白了善恶皆有报,正如书中结尾所说的:“让我们记住这一点来纪念他吧!”
今天,我要向大伙儿推荐的书籍名叫《王子与贫儿》。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的作者为美国主义讽刺小数家 马克.吐温。它是一本世界名著。它描写了一个贫苦儿童和富贵王子交换了社会地位的故事,环境能造就一个人的性格。因为贫儿汤姆在贫民窟长大,所以,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他更能体会出民间的疾苦,更加深刻的感受人情冷暖,从而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并且更好地造福了苦命百姓,缓过神来的他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老百姓们为他欢呼。而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整日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的王子,真正体验到了担惊受怕的日子,知道了自己的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他没有抱怨,他只是想着:“当我做了国王以后”,他的胸怀,足以让人佩服!所以,最后回归了王位的爱德华成了一个英明的君主,将英国治理的井井有条。
这个故事让我记起了以前看过的《变形记》。一个农村的孩子去城市过不一般的生活,他总是很乖巧,做事也小小心心的,很讨人喜欢;相反,一个城市的孩子去乡下过日子,刚开始的日子很难熬,城市孩子总会闹别扭,可慢慢的,慢慢的,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们适应了生活,环境改造了他们,成功“变形”以后,他们回到了原来的住处,城市的孩子变了,他们会感恩了,他们在乡下体会了父母的艰辛。这不正是中国版的《王子与贫儿》吗?
读了这个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你们呢,想看就到教室后面的图书角里找吧!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做《王子与贫儿》的文章,觉得非常不可思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居然变成了王子!
王子换上汤姆的破衣服后,被士兵打了一个“很响的耳光”,被戏弄的人群挤推并“嘲骂”,而汤姆则因为换了王子的衣服,被误认为王子,而留在宫殿里……
这个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有的,英国就是这样的:英国皇室过着非常富裕的生活;而普通老百姓却过着衣不足食的生活;英国国王还要老百姓拿出很多粮食给他们,拿不出,就打。我十分气愤英国国王的所做作为。
马克吐温还细致的描绘了他的服饰:“……他穿的衣服全是漂亮的绸缎,满身的宝石闪着光彩;他腰上带着一把剑和一把匕首,都镶着宝石;脚上穿着雅致的红后跟鞋;头上戴着一顶华丽的深红色帽子,帽上有一颗大宝石,上面系着几根往下垂的羽毛。”这样的描写直接体现了王子的“高贵”气质,和"分同反响“的气势。
我最讨厌那个士兵,他不能欺负弱小,人与人是平等的,不能打骂、嘲笑别人。我不能学那个士兵,我要关爱身边弱小的事物,,不让他们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