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雾气弥漫在繁华都市,散在房屋之间,树枝之上,小巷尽头。从光亮繁华的城区,飘散到昏暗脏乱的角落。它见过繁华掩盖之下的罪恶滋生,也嗅过污浊无法淹没的花开幽香,在最黑暗的地方,也有美的诞生,这个美就是人性之美——善良。
《 雾都孤儿》讲述了失去双亲的男孩奥利弗如何在伦敦挣扎生活,陷入犯罪偷窃团伙,最后被拯救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小奥利弗,不是慈祥的老绅士布朗洛,而是犯罪团伙中的南希。
南希是赛克斯的情妇,是小团伙中的一个良心未泯的女子,她看见与自己的命运相似,都痛失双亲的小奥列弗时,便下定决心要拯救他。南希很爱赛克斯,但善良依旧占了上风。她冒死给老绅士传递信息、打探同伴的密谋,竭力守护年幼的奥利弗。奥利弗最终拥有幸福的家,她功不可没。但她的命运却如此不幸,在她传信被发现后,死在了她深爱的男人手下。
老绅士布朗洛厉声喝道:“连那个女子,也因为善良诞生了一种近乎美德的品质!”要知道一个地位高贵、名望极高的老绅士,会如此评价一个情妇女子,不论阶层差别,可见南希是多么值得敬佩与尊敬。
她虽从小生活在那个堆满污垢。染着黑暗的角落,但依旧保存着那颗善良的心!她不枉活这一生,她为奥利弗的勇敢付出为她自己洗去了一切污渍与黑暗,将自己带到了明亮的阳光下。
伦敦逸散的雾见证了一切,看见了在世界抛弃的角落,那一朵野百合的绽放,人性之美的幽香飘在雾蒙蒙的城市,即使遍地的污浊,也掩不去那抹幽香,南希如那朵百合,身处污浊之中,却向往光明,选择光明。正如<<哈利·波特>>中的女食死徒纳西莎,她为了光明冒死对黑魔王及一群凶恶的伙伴撒了谎,救下了正义最后的希望。最终,依靠这个,哈利·波特打败了黑魔王,使巫师界脱离了最黑暗的一段时期。
她们都身处黑暗,她们挣扎着爬出了沼泽,她们为的是一个信念,一个善念,它像一只巨手将她们推出沼泽,推至温暖的阳光下,她们选择了善良选择了正义,渡过个个沼泽,她们拨开重重迷雾,踏过层层荆棘,她们循着淡淡幽香,离开了黑暗,终于站在了阳光下。
所以,她们坚守的善良,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也许我们有时也会陷入层层人性矛盾的迷雾之中,但只要坚持人性之善,循着淡淡幽香,总能冲出沉重的迷雾,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的精品柜上发现了这本书:金黄色的封面显得格外显眼,上面画着一位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与一群人携手并肩,与另一群人作战。上面还写着“雾都孤儿”四个大字。这画面,这书名令我心动。于是,我买下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
在英国的某个孤儿院里,一位美丽母亲产下了本书的主人公奥利弗以后,只见了他一面,便悄悄离开了人世。可到了九岁那年,他无法再忍受饥饿与精神上的折磨,逃出了孤儿院。历经磨难,他终于来到了伦敦。由于无知,他在不知不觉中被诱拐到贼窝里,当他知道他身处贼窝时,他震怒了,便从贼窝里逃了出来,却又不幸被人们误认为一个逃犯。值得庆幸的是,他被一位好心的老先生从困境中解救出来。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将他从老先生那里掳走,并用尽了各种阴险的手段来陷害他。幸好有一位好心人将奥利弗再一次从魔爪手中救了出来,并与他的哥哥展开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
其实,像主人公奥利弗的哥哥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见。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断地算计别人,总是想方设法从别人身上多榨一些油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的真情流露,表达了他对邪恶的厌恶,对善良的崇敬。我想,如果每一个人都能以一颗宽容、善良的心来对待世界,对待他人,那么,他便可以得到他人至高无上的尊重,这个世界就一定会充满爱。
打小起,我就是一个十分善良,十分怜悯下层阶级的人。在一次为山区捐款的活动中,为了得到自己的有意义的资金,我不惜牺牲所有的空闲时间收集废品,将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奉献给更需要关爱与资金的山区小朋友们。
我有个好朋友,叫作希,他与我十分要好。他不像其他男孩一样莽莽撞撞,而是热于帮助别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一次我的作业丢了,他放学后只身一人在闷热的教室里抄练习题目,最终步行到我家亲手送给我,这令我感动万分。
是啊,纯正如美玉的心灵正是奥利弗的人格魅力,他让我们的心灵受到震撼,得到感化。读了这部表现善恶较量的小说,我仿佛看见善良的奥利弗告诉我,面对任何的困难,都要以坦然、真诚、乐观的心理去对待,保持纯洁善良的本性,要学会宽容别人。这样,别人也才能包容你。
我细细品味,在这一刻,我明白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在这里,我希望邪恶永远销声匿迹,善良永驻人心;希望与我一样的同龄人也受到善良的熏陶,正义的感染,抛弃邪恶、丑陋,做纯洁、善良的中国少年,让善良在你的心里筑起一道长堤!
奥利弗的故事,深深震撼着我,感染着我。轻轻合上书面,我仿佛变成了一只羽翼丰满的雄鹰,在广阔的天空中飞翔;变成了一只鼓足风帆的小船,乘风破浪驶向大海的彼岸!
刚刚读完《雾都孤儿》,心中不知是为了小奥利弗所经历的故事而感到怜爱,还是为他未来的幸福生活感到欣慰,这本书是一本世界名著,它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深夜,英国伦敦的平民区里,
小奥立弗出生了,但他的母亲丢下弱小的他,去了天堂,这也许就是他悲惨命运的开始,因为人们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他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救济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他忍饥挨饿,挨骂挨打,关心过他的人屈指可数,之后他便被卖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当了小偷,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出小奥利弗,不顾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告,说奥利弗是他寻找已久的亲孙子。
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获得了他应有的财产。
这篇小说表现了奥利弗生活的曲折惊险,每一个看过的人都为小奥利弗感到同情,为坏人感到愤怒,被好人所感动,为小奥利弗以后美好的生活感到欣慰和高兴,当他受尽折磨也不愿做一个小偷时,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似乎更加的伟大,那时他只有10岁,我比他大五岁,但我没有他坚强,勇敢,正义,他为了寻找他的亲人过着流浪的生活,不愿与小偷同流合污。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他给我们青少年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他生活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之中,与我们相比,我们似乎比他幸福很多,可我们经常在生活上抱怨,我们不懂得满足。在去追求目标的路上,我们也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半途而废,我们虽然比他大很多。但是他比我们懂事,成熟。当我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在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能够继续的生活下去,真不知在那瘦弱的身躯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孤独,痛苦,寒冷,饥饿之下,鼓励他与生活继续做斗争,也许是他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对生命的渴望,就是支撑他前行的力量。
所以说我们生活在比奥利弗幸福很多的家庭之中,我们应该懂得满足,不要抱怨,我们应该知道父母是怎样的努力才让我们过上好的生活。人要让我们的一生过的有意义,充实而又丰富,我们人生布满坎坷,我们不应该半途而废,更应该继续坚持下去,与它们做斗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丰富。所以我们要珍惜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共同去建设祖国的未来。
查尔斯·狄更斯,是一名英国作家。出生于朴次茅斯市郊的海军小职员家庭,生活窘迫,做过童工、事务所学徒、录事、法庭记录员、报馆采访员。他的生活充满坎坷,正是因为这些经历,他创作了多部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经历的著作,反映了复杂的社会现象,对英国文学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雾都孤儿便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我利用了这次寒假期间对这本书籍进行了反复的阅读,有很多的感悟,得到了很大的启发。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奥利弗的故事,他本是上流社会有钱人的私生子,母亲在他刚出生便去世了从小在贫民院长大的他,后来被卖去棺材铺当学徒,在其他学徒和老板娘欺负下,忍无可忍的他逃去了雾都伦敦,却不幸落入贼窟,被逼去当小偷,在其他人的帮助下他的身份之谜也破解了,善良的他最后和自己的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结束了他苦难的童年。
书中有段话让我记忆深刻“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奥利弗犯下了一个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罪过,公认要求多给些粥,在以后的一个礼拜里,他被当作重要犯人,一直被单独关在黑屋里,这种安排是出自理事会的远见卓识和大慈大悲。”每天吃不饱,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他们,要求添粥却被说是大逆不道的罪过受到了惩罚,这是何其的荒唐。在同情奥利弗遭遇的同时,也看清了济贫院理事丑恶的嘴脸。他们打着帮助孤儿的旗号,却虐待他们,身在济贫院的他们得不到一丝关爱,还将奥利弗卖去棺材铺做学童。简直可恶至极。但是,这个世界还是善良的人多。落入贼窟的奥利弗始终不愿意同流合污做窃贼,一次次反抗挣扎,同为盗窃团伙的南希同情他的遭遇多次出手相助。这个世界有多少的奥利弗存在,没有温暖的家也没有父母的关爱,吃不饱饭还被别人欺辱。有多少人正在经历这些生活,甚至还有人利用他们将他们推向深渊,又有多少人视而不见,我们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可能去帮助他们。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说的没错,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但是在选择和诱惑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有的人选择了恶。奥利弗身处泥泞,从小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受尽委屈,可是尽管这样,不论如何屈打他心中的正直和善良始终不允许他屈服,不与窃贼同流合污,也正是这样才一步步走向希望,能和亲人相认,过上辛福的生活。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热爱,播种爱和希望!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牲畜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前几天,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现在,说一下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真的没想到,这个世界上有如此多的人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的良心去哪儿了?是被金钱腐蚀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善良的面具,当揭开面具以后,就是狰狞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卑鄙无耻的人罢了,其实就是墙头的一根弱不禁风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罪恶,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无耻,大声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各样卑鄙的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的别人家,减轻他的负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公公正正地看事,仍然可以得到原谅,回头是岸。
小故事叙述的是一个全名是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凄惨地文化教育了9年,随后又被送至棺木老总那里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的挨饿和暴力行为及其污辱,他逃亡伦敦。又悲剧误进贼窝,期内被一位善解人意的的老紳士班布尔老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便于拯救奥利佛,不闻不问贼头的监管和威胁,向班布尔运算通风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子。南希被贼窝头目残害,警员随后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总算足以与家人团圆。
在书里并不值一提,可是不可以沒有的人便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品牌形象是世界上妈妈的品牌形象,见到可怜的然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管不顾叛变他所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管不顾自身冒着被抓,被惩处绞刑的风险,为小奥力弗逃离凄惨的生活,最终掺丧生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中。沒有过多针对南希的描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阅读者能稍微体会得出去:无奈,恼怒,分歧。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产生了独特的比照。可憎的曼太太贪欲地剥削着这些可怜的小性命,却从不给自己的个人行为觉得可耻,或许大家也不可以过多地指责于曼太太,生活的惨忍铸就了大家的惨忍。仅仅在一些勇敢的人心里残留的那一点善解人意给与了大家那麼一点感慨,可是最终的运势仍逃离不上凄惨的去世。
这本书帮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受便是主人翁小奥力弗的英勇的精神实质,尽管在黑喑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苦,可是并沒有给那么一个幸福的内心蒙上尘土。因为挨饿他向干事明确提出必须一碗稀粥时,被这些干事觉得这2小孩未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情况下他应对大家针对他妈妈的侮辱,奋起抵抗。他啊或许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所能抵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大家觉得好笑。在其中有一段话要我记忆力尤深这些全是老先生的,在我都热病快死了的情况下,是这位善心的老先生将我送到他家中去,照顾我养好啦病。哦,求大家把这种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归还他。大家叫我一辈子待在这里都能够,我但求大家把这种物品送回来,要不然她们应定会认为我逃走了的,大家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它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禁不住被他维护保养自尊的个人行为所触动。一个人活著就需要有自尊。
合上这本书也没有过多的感叹,只有一个:人活着要是不断向这理想千金不用顾忌过多,不必向运势低下头,运势始终在大家手上。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要说主角塑造的扣人心弦,那配角也是塑造的近乎完美。书中我最讨厌的人不是赛克斯等人,而是邦布尔。一个为了自己利益不顾他人死活的家伙,最终也是悲剧了。毕竟像赛克斯那样的人,一共也没几个,且杀人抢劫就是杀人抢劫倒也直率(虽然十恶不赦)。可是邦布尔却表面高尚私底下干着见不得人的坏事,而且像邦布尔这样的人也数不胜数、不可枚举,难道到了现在不是吗?书中的邦布尔被罢官了,可现实中的邦布尔呢?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本书的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利弗的妈妈生下小奥利弗就去世了,于是奥利弗变成了孤儿,从此无依无靠。从此,他的人生就被那些伪君子送来送去。终于,从那个充满嫉妒与虚伪的殡仪馆老板的店中逃了出来并且走了7天7夜来到伦敦,想要自己走进社会。但是却被一群小偷拐跑,被叫去做很多见不得人的偷东西的事。途中曾因为一次看到他的同伴逮不着和查理偷一位老先生的东西而认识到了他的同伴是小偷,惊吓着逃跑而被误认为是偷那位老先生的小偷。在法庭上,那位老先生证实了不是奥利弗,于是被那位老先生暂时收养。而那位老先生就是布朗罗先生,那个最后永远收养了奥利弗的先生。可是最后奥利弗又被小偷团伙中的一位姑娘——南希假装成他的姐姐而把他带了回去。后来又因为塞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奥利弗试图反抗去告诉屋内的主人,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后来南希冒险给梅里夫人和布朗罗先生报信,把奥利弗救了出来,但因此最后被塞克斯杀害。而塞克斯也因南希的离去失魂落魄,最后吊死在一条绳子上。
结局是美满的。在奥利弗通往幸福的路上有着许多坎坷,有着很多的反面角色。但是恶人不是天生就恶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南希这个角色是最好的证明。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二号贼首塞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利弗身上看到了往日清白的自己,使她生起同情心。她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人。书的前部分她帮助小偷团伙搬回奥利弗,尽管不是自己的意愿;但是后半部分她不顾生死把奥利弗的消息告诉布朗罗他们,但是自己却不愿供出塞克斯并且从此过清白的生活。她是一个虽然在贼群里但是却能看清一切的了不起的姑娘。她的结局虽然不是那么如意,但是南希这个角色让我印象深刻。
至于布朗罗先生,一定是正面的角色了。他是整篇故事的关键的转机,是奥利弗人生的转机。借助着他的善良人格,他在弄清事情的真相后就很慈善地收留了奥利弗,并且可以像自己的亲孙子一样对待,这是结局美满的前提。
一个人的不幸不能代表一切,只要用自己的双手改变,奇迹就会出现。一个人犯的错误并不可怕,看清自己的道路,虽然老天爷还是会给你惩罚,但是自己这样就清白了。世界上的恶人一定是天生善良的,世界上善良的人可能一开始是恶人。相对下,才有好人和坏人。努力学习沿着正确的道路坚强地活下去,就可以了。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亲爱的朋友,如果有机会,我希望你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我深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受益匪浅的!
小说《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
该作品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死了,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经历无数辛酸、非人折磨,后来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最终获得了幸福。
文中的奥利弗、南茜和罗斯都是贫苦出身,在苦难的生活中却有着善良的本性。奥利弗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备受欺凌。从孤儿院到棺材店,从棺材店逃往伦敦又入贼窝,在这样的非人境况下,奥利弗却葆有善良的本性。正是由于这种善良本性,才使得他路遇善良的布朗洛先生,在盗贼团似中受到南茜的挺身保护,后又遇善良的罗斯女士,并且在他们的帮助下,获得了幸福。
南茜是盗贼团伙中的一员,她心地善良,看到懦弱无助的奥立弗受人欺凌时,敢于挺身而出。小说中南茜的形象是让我非常震撼的人物,她有着迷一样的身世,从小被盗窃团伙收留,无奈成了扒手。在南希长大成人后,一个野蛮粗俗的强盗赛克斯把南希买下做了情妇。当费金和蒙克斯密谋怎样对付受尽折磨的奥利弗的时候,南希刻意假装喝醉了酒,倒在一旁认真地偷听他们的秘密。找到机会,悄悄地从护壁板上过去,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消息送出去。南茜最终却被赛克斯杀害,让人唏嘘。
罗斯女士出身贫苦,后来成为了梅丽夫人的养女,她们都是善与美的化身。
文中的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夫妇是恶与丑的代表。
费金,小说中的盗贼头目,奥利弗眼中的“老犹太”。一脸凶像,肮脏龌龊。给小奥利弗传授偷盗技巧,想要把他培养成出色的小偷。费金还教唆手下的一些孩子,让他们去行窃,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老犹太还用幽闭让孤独忧郁去熏陶一个天真纯洁的心灵,“将毒汁一滴一滴注入奥利弗的灵魂,要把它染黑,让它永远不再回复原色”。显然费金的行径是邪恶的、无人道的。最终,他被送上了绞刑架。
还有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蒙克斯,为了独吞父亲留下的遗产,要把奥利弗变成一个罪犯。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善良的奥立弗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
邦布尔(教区干事)夫妇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善良是善良者的通行证,恶人终得报应。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当环境不存在娇惯时,人的生命另一面定会生长出倔强或者忍耐的花朵,就相信艾叶草站在贫瘠的沙土上,虽然很艰难,但仍不愿意放弃。——题记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更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生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暖。
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而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作者塑造的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
孤儿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孤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之后就与世告别。等到奥利弗来到世上的时候,就得不到母亲的关爱与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得生活,九岁就被人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受到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入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里。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漠,只有那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一点点儿的善良给予我们感叹!生活似乎就是如此的残酷,无限的荆棘布满脚下。当有人帮助我们,一起同我们共度难关时,我们便有了依靠。就像帮助奥利弗的人一样,当他们帮助了奥利弗,奥利弗便有了依靠!
我们眼观大地一片祥云的景象,多么和谐啊!奥利弗,在你面前的我是如此的卑微,因为我在心底唤发了对你深深的敬意,你那矫健的身姿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推动我的动力……不记得那夜幕下,随着情节的煽动,是否感动,但只见那衣袖边已是泪痕斑驳了,想必那所有热爱生活的朋友们一样和我感同深受。让我们发起深切的呼唤,珍惜我们美好的生活并为此而不断奋进吧!追求无限的梦想,面对坎坷曲折永不低头,迈着坚定的脚步走下去!
穿过时间的罅隙,记忆的空间豁然开启,回忆起海子的诗:“我想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啊!多么惬意的生活啊!只是梦想太远,可望不可即,并非伸手可得的鲜花。好在我们可以做梦,梦醒后,让我们怀着一颗诗意的心情,面对生活的大海。我们的心中应该永远怀着春暖花开的期待以及大海般昂扬的斗志,去奋斗我们的人生吧!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利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述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我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头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忙贫民、孤儿的样貌,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利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之后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利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终,幸运的奥利弗最终有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忙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期望。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丨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忙,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资料有了大致的了解。〉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明白在他痩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完美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章。奥利弗在路99。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奧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仅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忙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作者联系自我的实际生活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想,这也是整篇读后感的精华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