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高一读后感600字

秦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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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他是儿童文学作家。他热爱音乐,喜爱考古研究,崇拜托尔金,对生活充满热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1961蟋蟀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要离开自己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然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柴斯特用动人地音乐在一夜间成名,并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它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期里,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速度也飞速增长。

  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欢过明星的生活,在好友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做火车回到了康涅狄州,结束了它的明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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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非常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书中透露出了非常真挚的友谊。那书中的主要人物是哪些呢?它们是塔克、玛利欧、柴斯特、亨利,这其中塔克和亨利分别是老鼠和猫。猫不是吃老鼠的吗?它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想知道的话就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吧!

  有一只小小的蟋蟀柴斯特,碰到了一连串的偶然,被人从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草场带到了繁华、喧闹的纽约时代广场。

  原来的小蟋蟀生活在淳朴而幽静的乡下,看到的是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而现在,满眼都是闪亮耀眼的色彩;以前,清澈的溪水,鸟儿的歌声都是最美的音乐,而现在,喧嚣的声音就像是波浪,一波又一波地涌进了时代广场这个大贝壳。

  柴斯特白天跟白利尼一家在一起,它活动着翅膀,奏出音乐,每天会有许多人来听它演奏。玛利欧经常照顾它,把蟋蟀笼子打扫干净;晚上,塔克、亨利经常陪伴它。

  蟋蟀咬坏了一张两元的钞票,被关了起来,塔克和亨利帮它筹钱,等钱筹齐了,白利尼一家才放了它,柴斯特又过上了快乐的日子。

  这是一本感人的书,从中看出玛利欧以及塔克、亨利对蟋蟀柴斯特的友谊。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应该爱惜友谊,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成为一个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