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鲁迅先生的《社戏》,心中流动着一股暖流。文中人们的质朴及他们的热情好客令我感动。那一张张纯朴的脸深深地映在我的脑海中,许久都挥之不去。
这篇文章中虽然篇幅不长,但生动的写出了作者及伙伴看戏的过程。那一个个纯朴善良的村民、一颗颗质朴的心灵,都体现了世间真情。而现如今,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缺少这种真挚的情感,这常常使我们陷入一种无助、孤独中。在文中,作者因为愿望没有得到实现而有些不高兴,在被外祖母觉察后竟向作者表示歉意,说他们怠慢了,这在封建社会乃至当今社会都是极少见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当作者的伙伴们回来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时,注意到了作者不开心,就为他惋惜。这又使我感到这群少年对朋友无微不至的关心,即使自己高兴而朋友不高兴时,也能估计到他人的感受,为他们分担忧愁。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只知道以自己为中心,让别人关心自己,而不知道关心他人。自己遇到了高兴的事,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只能导致大量的真情流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冷淡。就连现在多年的老邻居,你上楼,他下楼,整日连个招呼都不打,个个形同陌路,遇到事情的时候怎能互相帮忙,这样下去将是多么可怕呀!
人,自从来到这个世上以后便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互相依存的。人们组成一个集体,力量就会变得巨大。如果没有真情,再多的人也无法组成一个集体。让我们快去找回自己丢失的真情,让真情充满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鲁迅先生的《社戏》,相信大家一定耳熟能详吧。我第一遍读这篇文章,是有些茫然的:明明题目是关于“戏”的,文章里怎么没几句是写鲁迅先生看到的“戏”呢?又为什么要描写他和小伙伴们“偷豆”呢?
又细读了一遍,才明白过来:鲁迅先生写“戏”并不是指他和小伙伴们一起去看的那场戏,而是指他们在一路上难忘的记忆。开头写的是年幼的“迅哥儿”想要坐船去看戏,但因为没有船而沮丧;而后他的伙伴们借到了一艘船,兴奋地和他一起去看戏;但戏并非很好看,所以这群孩子闲不住,又去田地里“偷豆”;最后一起愉快的返回。
鲁迅先生笔下的孩子永远都是纯洁可爱的,无论是我们熟识的“少年闰土”;还是一起偷豆的小伙伴们,鲁迅先生永远都将孩子们的无私和天真完美的保留下来。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可爱的小伙伴们在他童年时陪伴他,鲁迅先生才能拥有这样一段难忘的回忆。儿时的故乡正是鲁迅先生的一片乐土啊!
现在的我们应该是和鲁迅先生当时的年龄相仿,可是,别说看星星了,平常有个朦朦胧胧的月亮就算很不错了,哪儿还有什么所谓的星河流转啊!就算出去,也没几次是和伙伴们真正畅快的出游;何况,又能去哪呢?大城市的钢筋水泥味早就将自然的气息吞噬了吧。
这时,我便开始羡慕起鲁迅先生来了。
他拥有过这样美丽的乡村夜景啊!河水与夜色融为一体;两岸的豆麦与河底的水草的清香交织在水气之中,扑面而来;本来皎洁明朗的月光,也被朦胧在这层水汽之中了。这简直就是一幅清新宁静的水墨画,它描绘出了乡村那安静而又神秘的一幅画卷。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也曾在乡村的田野上奔跑过;我也曾爬上巍峨的大山去寻找美味的野果;我也曾听见过鸟儿的歌声和风在我耳边的低语。可,这一切都不见了——我来到了大城市生活。不能否认,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国家的迅速壮大使我感到自豪。但我也在时时担心:我那美丽的”乡野水墨画”,还会回来吗?或者说,它们什么时候会重新出现?
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似乎越来越少了,不仅是植物,连动物也“惨遭毒手”。多少动物在人类的滥杀下相继灭绝?北京南海子麋鹿园的一块块石碑倒塌的背后,是多少动物们的悲鸣?
肆意妄为的.结果,大自然会一一偿还。
元朝初年的鼠疫;2002年的“非典”;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看上去的“天灾”最后都是由人类咎由自取而得来的。难道我们为了所谓的“尝鲜”,竟要搭上自己的性命吗?我们的祖先饲养了千百年的鸡鸭鱼牛吃惯了,就要去猎杀那些无辜的,还携带着千万种足以致命的病毒的“野生动物”吗?那我们人类五千多万年的进化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自以为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就可以任意妄为吗?自然孕育了人类,却不会为人类偏私存废,更不会有亲疏之别。
“天道无亲,恒与善人”,敬畏自然,就是保护人类。
鲁迅是文学大家,他的深刻不是浏览所能体会的。《社戏》中的情趣以及道不尽的“人生经验通感”是它令我产生鉴赏教学的尝试。
这篇课文讲述了鲁迅童年时看戏的一次经历,写了鲁迅一开始认为平桥村是“我”的乐土,他每天的事情大概是挖蚯蚓、钓虾。但是所盼望的,就是去赵庄看戏。看完戏之后,由于他们的肚子空空的,想去找点吃的,双喜很聪明也很机灵,为了不让阿发的母亲知道,因为如果阿发的母亲知道的话,会骂他们的。于是,双喜想了一个歪主意,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去偷罗汉豆。但是事情真相始终会浮出水面的,六一公公最后知道了村子里的小孩吃了他田里的罗汉豆时,也并没有生气,而是把鲁迅请到了自己家里。六一公公问鲁迅豆儿中吃吗,鲁迅说很好。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地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子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送些给我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笈子回去了。
鲁迅最后又白吃了六一公公的罗汉豆,但他认为这回吃的罗汉豆,却没有他昨天看戏的时候吃的豆那么好。
读者论坛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对美好童年生活的怀念,也使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原来,鲁迅的童年这么丰富而有意义呀!
读鲁迅伯伯的《社戏》,其中描写小朋友钓虾的有趣情景,记得很清楚。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暑假,我来到了崇明。自然便想起了要去钓虾,同时也想试试鲁迅伯伯讲的那种钓虾办法灵不灵,我拿起一根绑有棉花的线扔到水中,站在岸边静静等着虾上钩,可过了许久还不见一只虾上钩。这时站在我身旁、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正冲着我笑,我告诉他这是书中写的钓虾的办法。他笑了笑告诉我说,那是钓小白虾的,这里只有龙虾,钓龙虾自有钓龙虾的办法。
在这热情的崇明男孩指点下,我找来了木棍和铁丝,照着他的样子将铁丝弯成一个圆圈,又在圈上穿了一条,然后用线系住铁丝圈,把它吊在木棍上。这样,一副象样的钓具就做好了。我们把这些钓钩放入水中,不到两分钟,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木棍拉上来,果然在铁圈上一只大龙虾正挥舞大钳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我太高兴了,不料手一抖,那大龙虾从我眼底下溜走了,我不禁责怪自己的鲁莽。
可那小男孩安慰我说:“这东西馋得很,一会儿还会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去拉那根木棍,这回我可小心了,慢慢地、慢慢地……果然那只龙虾和刚才一样又在品尝着它的“美餐”,还未等它全露出水面,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大网已套住了它。就这样,不到两小时,足有三斤龙虾装满了我的网兜。钓龙虾可真有趣,从中我也悟出、一个道理,钓小自虾有钓小白虾的办法,钓龙虾有钓龙虾的办法,可不能到处乱套。那么做,其它事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社戏》一文给了我很多思考。当时的农村,很贫困、很落后,可那里的人们却以一种知足而快乐的方式生活着;那里风景秀美、人心纯朴,那里是大自然原始生活方式的象征。
乡村的人热情好客,身上永远带着纯朴的乡土气息;乡村的生活宁静悠闲,有一种自己独特的美。
鲁迅的《社戏》里处处充满了对乡村生活和童年时代的怀念和向往。平桥村的一个个夏天,他自由快乐地度过,童年枯燥的读书生活中有了一丝快乐。我的童年,没有乡村的宁静纯朴,却在课文的熏陶下带上了一丝野趣。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黑色的夜空、圆圆的明月、一座石板小桥、一只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
《社戏》一文不少老师在设计教案时都会把文中人物形象和自然风景的分析作为重点,这样固然也是一种思路。但是对于这么长的一篇课文,作为公开课展示出来,如果不从全盘考虑,没有自己独到的分析,课堂必然显得平淡而无味。作为一课时就要完成的课文,我觉得必须要有它的亮点与制高点,于是我把平桥村的闭塞、落后作为课堂的转折点来设计了自己的教案。
我把整堂课设计成四大环节:导入新课——整体感知——文本研读——主题探究。采用首尾照应的方式,利用鲁迅的照片导入又以他的照片收尾。在整体感知了文中因为“人情淳厚,山水秀美”而得出结论——这戏“好看!”研读环节中我先让学生解读了作为”乐土”的根由。
之后抛出“为什么作者要把如此优美的画卷置身于平桥村这样的环境中?并引出对概述平桥村的句子的分析与解剖,为了纵向理解这个“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的平桥村,我引进了鲁迅《故乡》开头中荒凉、萧瑟的环境的文段描写与课文进行了对比,并呈现了《范爱农》中的一段情节,在学生深情的朗读,在低沉的音乐中,我问:这这时得故乡还那样让人挚爱不舍吗?这时的人情还依然虔诚的淳厚吗?让学生说比较后的感受。并进一步追问“故乡遗失了什么?”学生在鲜明的对比中深刻感受到人情与风景不再的遗憾。也因此理解了《社戏》仅是鲁迅的一次精神的返乡,鲁迅心中那不受世俗沾染的平桥村是他心中一方永恒的净土,精神的家园,理想的圣地。
最后,当我再一次出现鲁迅的照片,让大家感受他威严犀利的形象时,我以一个在我看来是震撼学生心灵的问题“鲁迅将此文收集在《呐喊》中,那么他要呐喊什么?”结束了课堂。
鲁迅先生在《社戏》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社戏》中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鲁迅《社戏》中的双喜、阿发和闰土一样热情善良,对来自书香门第的“我”亲若一家人。来了远客,农家的孩子都来陪伴游戏。我们一起放牛捉虾、摇船摘豆。钓到一大碗虾自己决不吃,照例全要送到客人嘴里,但当看到客人不会放牛,连走近牛身都不敢时,他们却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
最为迷人的是在朦胧的月色中,乘着大白鱼似的航船,嗅着豆麦水草的清香,去观赏社戏。社戏归来偷豆吃的经历更是新鲜有趣:阿发抢着偷自家的豆;豆被偷的六一公公反而很高兴。故乡的田园风光、民问社戏里,力透纸背地凸现了小伙伴的纯厚、诚挚、善良、机敏能干,这是江南水乡少年栩栩如生的童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