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该有什么事情起来了,一切头便全数回转去。”这是《示众》中的一句话,也是瞬间使我“懂了点儿什么”的一句话。
整篇文章好似只描绘了一个情景,却让我看到了一座城,看到了一种社会现状。
盛夏的威力巨大,烤炙着西城一条马路的一个门店口,那儿显得出奇的热,闷得人无精打采。车夫为了生计无声地前行,店口十一、二岁的'胖孩子,毫无生气地叫卖着冷冰冰的馒头包子。不一会儿,店口对面站定了两人,一巡警,一犯人。犯人的神秘与稀奇古怪吸引了人们的注意,一圈又一圈的人墙很快把二人围了起来。
鲁迅在后来的描写中,除了几句疑问或因占地而争的吵嚷,再无其他声响。好似是一场故意渲染的哑剧。但从那眉飞色舞的面部表情上,就看透了每个看客的内心世界。有体型魁梧的壮汉,有个头矮却生生从裤缝中挤的孩子,有伸长脖子的秃子……
后来,巡警抬了下脚,人们的眼神随即跟了上去,全神贯注地盯着两人,忘了炎热酷暑,甚至忘了自己该干什么。
故事就集中在这一圈人中,可鲁迅的所谓“示众”,示的是什么众?依我看,一是示犯人于众,二是向我们(即读者)示那围成四五圈儿看戏的“大众”。
那个社会,个个都在为自己的生计发愁,循规蹈矩地前行着,却没人知道该干什么。创造新事物的开发者不知在何处藏匿着,爱凑热闹的芸芸众生却四处寻找“新鲜玩意”。
聚众,热火朝天;谈论,商议着些己见,一旦被牵扯进去,却又想着法子挣脱,终成了流水的看客。
文末,镜头转向另一个路口,只因人群听到了异于平常的动静,于是又一哄而散,各又“寄生”在不同的人墙圈子里。
一堆散去,一堆又起,何时混出来个所以然?
不过是甘于混迹在浊流中,看点儿丑闻轶事的丑陋过客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