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范文600字(通用10篇)

李盛

  名著读后感1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2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3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4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这部小说主要讲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魏蜀吴在争分天下,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桃园结义…

  在三国演义中有上百个人物,主要描写的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有“心胸狭窄、忌才好胜”的周瑜,“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威风凛凛,智勇双全”的关羽,还有赵云他赤胆忠心,骁勇善战。

  我有两个最喜欢的英雄一个是关羽另一个是赵云,赵云对刘备十分忠心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了刘备身边了,关羽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有很多英雄事迹比如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伤、单刀赴会等英雄事迹。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问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与孩子一起读书,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能力,孩子读的书多了,对事物的理解也就更全面,更深刻了,在共读中孩子也有自己的理解和心得体会,有时,孩子和我们也会为各自的观点争论不已,我们就要引导孩子去读好书,让孩子和我们共同去感悟书中的知识和哲理。

  总之,我深深体会到,家长和孩子一起读书,可以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并且对家长也是一种提高,让我们和孩子们在共同读书中一起成长吧!

  名著读后感5

  古人云: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定不移之志。

  《名人传》叙说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灾难和坎坷的终身,赞誉了他们的高尚品德和顽强斗争的肉体。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凄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灾难,简直窒息了呼吸、消灭了明智,但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自信心,以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德,在对立磨练中迸发了本人的“小宇宙”,登上了艺术创作的最顶峰:贝多芬用“痛苦”换来了“欢乐”的音乐;米开朗琪罗用终身的心血献出了震动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在“痛苦”和“哭泣”中追求谬误,并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理想。

  《名人传》犹如像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使我们感遭到:每个人的终身都不会是好事多磨,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来临灾难,我们与其任劳任怨,不如安然面对;与其羡慕那些伟人,不如兢兢业业来点真实的,学习他们的巨大品德,让本人的人生更有价值;与其靠急功近利获得稍纵即逝的成就,不如坚持信心、谬误和正义,让本人跻身于不朽者之列。

  我们盼望胜利,有时分却不想斗争,整天梦想着一夜成名,面对小小的波折,就丧志了行进的`动力。《名人传》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懦弱卑鄙都显现出来。我们都分明:只靠梦想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真正的认识本人,真正有敢与波折对立的决计,真正要兢兢业业的去做,真正向他们一样去“战役”!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胜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重要是我们的心态,我们锲而不舍的肉体。让我们一同倾听这首“英雄交响曲”,享用英雄们的呼吸吧!

  名著读后感6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7

  在暑假里,我终于买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了,把它拿到家里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直至看完。这本书果然不出我所料,很多情节都吸引着我。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福克的英国绅士,有一天,他在改良俱乐部里和五位上流人士打赌——福克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旦福克来晚一步,他就会破产。在这天内,福克带着仆人“路路通”和简单的行李便马上踏上了这次的旅途。那时,英国国家银行发生了盗窃,侦探费克斯以为福克就是窃贼,便追随他找个机会下手。而福克则横跨大陆、在海上与台风拼搏、骑象穿越森林,拯救了奥妲夫人,还死里冒险和苏族人战争救出“路路通”。福克最终返回伦敦,准时地来到俱乐部。就这样,福克获得了胜利。

  在以前,那是没有飞机,只有火车之类的。如果要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那是比较困难的。而福克做到了,沉着冷静的他惊喜妙算地知道途中的困难,还有坚定的意志、耐心、勇敢这些东西帮助福克完成了这个艰难的任务。而“路路通”他正直勇敢,帮助主人。他们都很让我敬佩。

  比如说海伦·凯勒吧。她在一岁半的时候,一场大病使她的视力和听力都为零,然后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就在这种困难时刻,一位叫莎莉文的家庭教师帮助海伦·凯勒教导她学会了说话、学会了阅读。就是海伦·凯勒的坚强的毅力还有莎莉文的用心指导,才有了海伦·凯勒那时伟大的成就。

  他们不都是以坚定的意志,才能走向成功吗?那我也要向他们学习这种品质,使自己也能成功。

  名著读后感8

  今天,我把小王子这本书看完了,主要人物有小王子和飞行员。

  它主要讲了飞行员的飞机出了故障,降落在沙漠里,这时遇到了小王子的一系列经历和故事。

  小王子是一个不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只顾自己问别人问题的人。

  小王子最后想念他的玫瑰花了,就与他的朋友们告别,飞行员他们都依依不舍的,不想让他回去。

  可是,小王子太担心他的花儿枯萎了,他一定要回去,小王子害怕羊把他的花儿吃了,便让飞行员再给他的绵羊画一个嘴罩。

  六年过去了,小王子一定回到了他的星球上。

  每当飞行员晚上在窗台上仰望天空的时候,每一颗星星好像变成了银铃铛一样对飞行员叮当叮当的笑。

  我想对第十个故事里的国王说:“国王,你只是自小称大,只是想象着每一个星球都由你管。其实你是一个没有权利的国王。因为你的国家太小了。

  我还想对第十三个故事里的商人说:”星星是不可能买到的,那是大家的,每颗星星都有生命和自由。

  我想对水井说:“水井,你是一个及时救了两个人的性命的好水井,所以你的亲人一定为你自豪。”

  我印象最深刻的个故事里的片段:二十七思念小王子如果你们从这里经过,我请求你们千万千万不要匆忙离开,请你们在那颗星星下等一等,等一等。

  如果有一个爱笑的小家伙向你走来,如果他长着金黄色的头发,如果如果他总是对你提出的问题拒绝回答,那么你就知道这个小家伙是谁了。

  如果你们真看到他了,请你们帮帮忙,不要让我这么难过了。请尽快给我小王子回来了……

  我最喜欢第二十七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特别感人,也是我印象最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所以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名著读后感9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爱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名著读后感10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