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人公是:尼尔斯,是个顽皮又粗野的人。还有高尔果他和尼尔斯是好朋友。下面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本著名的书,主要讲的是尼尔斯在家里很调皮,在学校又不爱学习,在老师的眼里他就是个最懒惰的学生。一开始,尼尔斯的调皮劲谁都不知道,我看了之后,连身上都快要起鸡皮疙瘩了,爸爸妈妈要去祷告了,他在心里想,太好了爸爸妈妈走了,我一定要把鸟枪拿下来,打击发子弹过过瘾,可谁知爸爸妈妈最担心的就是尼尔斯在家里调皮捣蛋,所以让他读《福音书》,但是他心里想,反正你们走了也不知道我是读还是玩,爸爸又严厉地说:“回来不再读的话,你会挨一顿揍!”这是他忐忑不安,不知道该怎么办,爸爸妈妈走了后他有气无力的开始读了起来,不一会就走神了······(我只是概括了主要内容,因为文章太长所以只好略写一下,说感受。)这里我可以看出来尼尔斯不爱学习和走神的习惯。还有就是尼尔斯想环游世界,他就骑着家鹅飞到了空中,到世界各地去的景象。这里又写出了很多的想象力,让我们也走入其中。而且在这些路程当中尼尔斯开始学好,变回了原样。
看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非常大一个人如果特别的淘气或者爱打闹可是当你看了这个后你会知道不管一个人有多么调皮,只要改正就是个好孩子,因为这里的尼尔斯就是因为光捣乱才被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一样大的人。
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建议大家都把它看几遍。
寒假老师让我们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
这本童话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我们小学生的一部童话,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住在瑞典南部,他不爱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之后他又惊奇地发现他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了!他很难过,怕爸爸妈妈担心他,他到处找小精灵,让自己变回原来的样子,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莫顿也想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
莫顿是一只意志坚强的雄鹅。为了飞往他梦寐以求的故乡拉普兰,他竟然打破了常规——飞了起来!虽然他一直落在后面,但对于一只鹅来说,能飞起来已经很了不起了。
旅行中尼尔斯似乎变了一个人,动物们都愿意和他做朋友。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很多危险,有一次,他用智慧和勇敢把一只大雁从狐狸斯密尔口中救了出来,大雁的领队阿卡非常感激,从此他们成了很好朋友。
阿卡是一只有善心,遇事很冷静的领头鹅。当得尔斯是人类时,她没有像其他野鹅一样大呼小叫,而是冷静思考,最后把他们留了下来。
一路上艰辛又快乐的旅行,尼尔斯学会了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富于责任感和勤劳的孩子。
要是我也能变成尼尔斯,我也会很乐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这个假期你必须读了不少好书吧?我在这个假期阅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瑞典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十分顽皮,不好好学习,还时常戏弄家里的白鹅。有一次他因为戏弄小妖精,变成了和小妖精一样大小的人,开始了他的骑鹅旅行。在路上他和白鹅遇见了狡猾的狐狸斯密莱,勇敢的尼尔斯用自我的聪慧帮忙野鹅逃跑。旅途中,由于斯密莱的追踪和破坏,险情不断,但尼尔斯也一次次解决了困难,交了不少好朋友,变成了使大家喜欢的孩子。最终,奇迹发生了,尼尔斯变回了人类,从此,他好好学习,做回了一个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是什么东西,让这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彻底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好孩子呢?我想此刻,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爱,仅仅是爱。
爱,使他不顾一切想尽办法帮忙野鹅逃脱;爱,使他学会乐于助人、广交朋友;爱,使他明白了自我到底应当做什么;爱,让他懂得这样一个道理:你不好好的对待别人,别人也不会好好对待你,仅有你好好对待别人,别人才会好好对待你、尊重你。只是这些,只是有爱,就足够让他明白怎样对待朋友、生活,明白应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读了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明白了这些,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勇敢的应对。是啊,在狐狸斯密莱面前,尼尔斯只是一个十分弱小的东西,可是,他却毫不畏惧,用自我的聪明才智打败了斯密莱,解救了野鹅。尽管旅途中危险不断,困难不停,但他们不也一一克服了吗?
回想一下,我还记得,军训的时候,有一个项目是滑翔,就是从9米高的亭子上滑到对面。当时,我吓得腿都打哆嗦,可还是硬着头皮跳了下去。在我滑的过程中,我却发现,根本就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反而十分有意思。感受风在脸上吹过,其实也十分舒服。此刻想想,其实一点也不可怕,只是身处其境,心有一点颤动罢了。当时我害怕,不敢,好像那就是一个困难,可是我勇敢的滑了过去,勇敢的应对,最终我做到了。
尽管在现实中,有很多看似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东西,但只要你勇敢、正确的应对,也能实现。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仅有看自我是否肯努力。
那么,就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一齐加油努力,去创造更完美的明天!
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了———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的作品。主人公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大约十四岁。他不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孩子,因为他经常欺负小动物,调皮捣蛋,还经常惹父母生气。
有一回,父母要去教堂,男孩子不想去,因为他想趁父母不在家时,把父亲的鸟枪取下来玩,父母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叫他念念福音书,回来就抽查。于是,尼尔斯便叽里咕噜地念起来,读着读着,就睡着了。忽然被一阵声音吵醒,原来是个小精灵,于是他开始捉弄小精灵,并把他用旧纱罩给罩住了,小精灵说:“倘若男孩子肯放掉自己,就会送他一枚像他父亲的银挂表底盘那样大的金表。”但尼尔斯很贪婪,当小精灵快爬出来的时候,尼尔斯又把他摇进了那个纱罩里。这时他脸上挨了一记重重的耳光,当他清醒时,他变小了!但他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了!不过他听到了动物的责骂和嘲笑。他甚至连猫都不敢欺负。
天气很好,飞来了一群大雁,向地上的家鹅喊:“跟我们一起来吧!一起飞向高山!”家鹅不平静了,接着又飞来了一群,雄鹅莫顿实在忍不住了,便也跟着飞了上去,尼尔斯连忙拉住它,谁知也被拉上去了。这群大雁瞧不起家鹅,于是它一怒之下,竟赶上雁群飞行的速度了。夜晚,尼尔斯和雁群睡在了维姆布湖的浮冰上,一只名叫斯密尔的狐狸来偷袭他们,在这危险的时刻,尼尔斯挺身而出,救出了大雁,使领头雁对他和雄鹅莫顿的态有了大大的变化,尼尔斯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当最后飞回自己家时,家变了,变得穷困缭倒,尼尔斯最后恢复了原样,但他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不过他再也不欺负家畜了。变成了一个乐于助人的尼尔斯。经过风雨的人,就像破茧而出的蝴蝶,变得更美!